1.古代清官的小故事 短點
一錢太守
劉寵,字祖榮,東漢東萊牟平人,官至司徒、太尉,其為人清廉不貪,愛民如子。曾感嘆:“為官之道,舍一分則民多一分賜,取一文則官少值一文錢!”
劉寵曾任會稽(今浙江紹興市)太守,會稽郡比較偏僻荒涼,當地老百姓不斷受到貪官剝削,日子過得很苦。劉寵任會稽太守,改革弊政,廢除苛捐雜稅,為治河患身先士卒上堤勞作,視百姓之疾為父母之疾,為官十分清廉,給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后漢書》說:“寵治越,狗不夜吠,民不見吏,郡中大治”。
劉寵離任時,有五、六位居住若耶溪山谷中的老人趕來向他道別。他們向劉寵表達越中百姓對他的感激、敬重之情,并每人奉百錢相贈。劉太守再三推辭不受,見其長跪不起,盛情難卻,只得從各人手中選一大錢受之。當他出陰山界至西小江時,投錢于水中而去。
清廉愛民的劉寵千百年來受到人們的稱頌和敬仰。據傳自劉寵投錢后,投錢地段的江水更加清澈。為紀念這位勤政清廉、為民造福的太守,人們把此地改稱“錢清”,把這段江稱為“錢清江”(在今紹興市境內)。并建祠紀念,人稱“一錢太守廟”,又在臨江建一亭,取名“清水亭”,當地人稱“選錢亭”、“一錢亭”。
2.清官的小故事
范仲淹
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他十分關心民生疾苦。有一年,蝗災、旱災蔓延全國,淮南、京東等地災情嚴重。當時,范仲淹就請求朝廷巡察處理,朝廷卻置之不理。他十分氣憤,冒著丟官甚至殺身之禍質問皇帝宋仁宗:“宮中的人如果半天不吃飯,會怎樣呢?江淮等地饑民遍野,怎能熟視無睹,不予救濟?”皇上無言以對,便派他去安撫災民。范仲淹每到一地,就開官倉賑濟災民,發官錢救濟百姓,并帶領群眾生產自救。和百姓在一起的日子里,他看到饑餓的人們常常挖一種叫“烏味草”的野草充饑,嘗一嘗,粗造苦澀難以下咽。回京時,范仲淹特意帶回“烏味草”,呈現給宋仁宗,請他傳示六宮貴戚、朝廷上下,以勸戒他們勿忘百姓之疾苦,杜絕奢侈之惡習。范仲淹沒有給后代留下可供享樂的遺產,但給中華民族,給我們子孫萬代留下了清正高潔的道德品質、愛民如子的優良作風,留下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寶貴精神財富。
于成龍
(1617-1681)一生以廉儉自勵,辦事秉公執法,深得民心。1667年,離羅城到四川合州任知州時,連赴任的路費也沒有,百姓追送數十里,哭而還。在災荒歲月,以糠代糧,把節余口糧、薪俸救濟災民。因此,百姓在歌謠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數足,唯學于公食糠粥。”1678年升任福建按察使離湖北時,依然一捆行囊,兩袖清風,沿途以蘿卜為干糧。時人說,凡他所到之處,“官吏望風改操”。于成龍去世后,南京“土民男女無少長,皆巷哭罷市。持香褚至者日數萬人。下至菜庸負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帝破例親為撰寫碑文,表彰他廉潔刻苦一生。
3.古代清官的事例 50字左右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懷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后,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狄仁杰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屆堂之上,以民為憂,后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后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
黃霸(?-公元前51),字次公
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
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漢時并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從政后,奉公守法,以
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于未然
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潁川郡任太守的政
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
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古代清官的故事
二、中國歷史上十大清官 1、西門豹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人。
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且是戰略要地,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治理鄴地。
西門豹到鄴地后,微服私訪,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智懲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發展農業生產,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
西門豹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鄴地百姓專門為他在漳水邊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
曾任守京兆尹、潁川郡太守、京兆尹。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
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 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
并且善于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
但京兆尹的職責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腳下,日常處理政務容易得罪皇親國戚和當朝顯貴,所以,雖然趙廣漢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斬的下場。趙廣漢任京兆尹期間,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
3、黃霸 (? - 公元前 51 ),字次公,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黃霸第一。”
黃霸還在年少時,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漢時并無科舉制度,漢武帝為緩解財政困難,發布詔令,凡是向國家貢獻財產的給官做。
黃霸便用糧食換了一個卒史。 從政后,奉公守法,以廉為本;體察民情,以勸課農桑為重。
特別是黃霸斷案,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黃霸也因此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其中,以在當時的大郡 -- 潁川郡任太守的政績最為突出。此前,潁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闊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視農桑,施行教化,經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產發展,“田者讓畔、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詔稱頌黃霸是良吏中的最優秀者。
4、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長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
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于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 功先后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職。
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后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盡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 " 法官 " ,被當時人譽為 " 自古無有 " 的好官。? 5、狄仁杰 (公元 630-700 ),字懷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應試明經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從而步入仕途。
從政后,經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
狄仁杰為官,如老子所言 " 圣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 ,為 了拯救無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后人稱之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后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連荷蘭也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 一本《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
6、陳希亮 字公弼,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陜西西安市)。他從進士及第開始,為官 30 余年,先后任過知縣、知州、知府、轉運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開封府及朝廷任職,不論是在地方還是京城為官,陳希亮嫉惡如仇,不考慮個人的禍福進退,為平民百姓稱頌,使王公貴人害怕。
后因辛勞過度而逝 世,享年 64 歲。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于后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7、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竭忠死義”。
包拯仕途的起點是知縣,。
5.史上清官的事跡~~
一代清官──海瑞 海青天 海瑞(1515-1587),回族,明代著名政治家、著名清官。
海瑞字汝賢、國開,自號剛峰,,從教時被稱為海筆架,后人稱其為“海青天”,與宋代包拯齊名。 祖上從福建晉江垵邊(廣西雜志有載)遷居海南瓊山海厝。
他自幼攻讀詩書經傳,博學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興國知縣。
海瑞是中國歷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賦稅,并屢平冤假錯案,打擊貪官污吏,深得民心。
嘉靖四十一年(1562),海瑞任諸暨知縣;嘉靖四十五年任戶部云南司主事。曾上書批評世宗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戶部主事海瑞買棺材,別妻子,散童仆,以死上書,勸說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這幫方士的騙術,應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詔命下獄論死。 遭迫害入獄。
首輔徐階力救海瑞,黃光升則把海瑞上書比擬兒子罵父,以減輕罪責,并乘機把海瑞留在獄中,營護海瑞甚力。(詳見《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駕崩,穆宗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
世宗死后獲釋。海瑞隆慶四年曾前往福建晉江潘湖黃光升尚書府拜謁黃光升,以表營護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馬廟”可證及《中國歷史大辭典》第3681頁有載。
隆慶三年(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懲治貪官,打擊豪強,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條鞭法,強令貪官污吏退田還民,遂有“海青天”之譽,深受百姓的愛戴。后被排擠,革職閑居16年之久。
萬歷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嚴懲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賄,海瑞及聞潘湖黃光升卒,悲傷至極,帶病前來晉江奔喪。后病死于南京。
小故事就很多了:你看這些可以不: 1587年陽歷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與世長辭。他是一個富有傳奇性的人物,對他的生平行事應該如何評論,人們曾經發生過尖銳的爭執。
這爭執一直延續到多少年以后還會成為問題的焦點。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國的根本大計是在上層懸掛一個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標準,而責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圍內照辦,行不通就打折扣。
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規定的最高限度執行。如果政府發給官吏的薪給微薄到不夠吃飯,那也應該毫無怨言地接受。
這種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動作為證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時候僅僅留下白銀20兩,不夠殮葬之資。 然則在法律教條文字不及之處,海瑞則又主張要忠實地體會法律的精神,不能因為條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
例如他在南直隸巡撫任內,就曾命令把高利貸典當而當死的田產物歸原主,因而形成了一個引起全國注意的爭端。 海瑞從政20多年的生活,充滿了各種各樣的糾紛。
他的信條和個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遺棄。這就是說,他雖然被人仰慕,但沒有人按照他的榜樣辦事,他的一生體現了一個有教養的讀書人服務于公眾而犧牲自我的精神,但這種精神的實際作用卻至為微薄。
他可以和舞臺上的英雄人物一樣,在情緒上激動大多數的觀眾;但是,當人們評論他的政治措施,卻不僅會意見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極大。在各種爭執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個共通的結論,就是他的所作所為無法被接受為全體文官們辦事的準則。
海瑞充分重視法律的作用并且執法不阿,但是作為一個在圣經賢傳培養下成長的文官,他又始終重視倫理道德的指導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類的日常行為乃至一舉一動,都可以根據直覺歸納于善、惡兩個道德范疇之內。
他說,他充當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訴訟,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數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這斟酌的標準是: “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 屈其侄。
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
事在爭言 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用這樣的精神來執行法律,確實與“四書”的訓示相符合。
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書”的寫作已經兩千年,距本朝的開國也已近兩百年。與海瑞同時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這一段有關司法的建議恰恰暴露了我們這個帝國在制度上長期存在的困難:以熟讀詩書的文人治理農民,他們不可能改進這個司法制度,更談不上保障人權。
法律的解釋和執行離不開傳統的倫理,組織上也沒有對付復雜的因素和多元關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經歷,就是這種制度的產物。
其結果是,個人道德之長,仍不能補救組織和技術之短。 海瑞以舉人出身而進入仕途,開始被委任為福建一個縣的儒學教授,任期4年。
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縣的時候,他已經45歲。 這淳安縣,乃是往來三省的孔道。
交通發達,本縣人民的負擔也隨之加重。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國時所訂立的財政制度,政府中的預算并無旅費一項,全國1040個驛站,名義上由兵部掌管,實際上一切費用,即過境官員本人及其隨從所需的食物、馬匹和船轎挑夫,全部由該地方負責。
兵部只發給旅行人員一紙勘合:驛站所在之處,即須按照規定供應。七品官海瑞的聲名開始為。
6.要歷史上一個清官的故事
張伯行(1651-1725)字孝先,晚號敬庵,河南儀封(今蘭考)人。生于清世祖順治八年,卒于世宗雍正三年,年七十五歲。康熙二十四年(公元一六八五年)進士。累官禮部尚書。歷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剛直稱。其政績在福建及江蘇為尤著。學宗程、朱,及門受學者數千人。謚清恪。康熙稱它為”天下清官第一”
伯行著作宏富,有正誼堂集十二卷及道南源委、道統錄、伊洛淵源續錄、居濟一得、小學集解、二程注錄、續近思錄、學規類編、性理正宗、廣近思錄、濂洛關閩書、困學錄集粹、濂洛風雅(均四庫總目)等,并傳于世。
江南第一清官
在清朝康熙年間,有一位名聞朝野的清官,他就是張伯行。張伯行生于清順治八年,即1651年,河南儀封人,也就是現在蘭考縣。也許是歷史的巧合,后來焦玉祿就是在這里做縣委書記的。張伯行字孝先,號恕齋,晚年又改號敬庵。
張伯行自幼即聰敏好學,受父親、祖父的影響,品德也很高。十三歲時就通讀了四書五經。在康熙二十年,即公元1681年,張伯行考中了舉人,四年后中殿試三甲八十名,賜進士出身。康熙三十一年,即公元1692年,補授內閣中書,從此步入仕途。
張伯行做官雖晚,但他任官始終忠于職守,克勤克儉,因而聲名聞于天下,不但康熙皇帝對
他多次表彰、擢升,百姓也稱贊他是"天下第一清官"。在康熙四十二年,張伯行授任山東濟寧道,當時正值災荒,人民流離失所。他就讓人從家中運糧食救濟災民,又捐出幾船錢帛分發給百姓。到任后立即開倉賑濟,幫助百姓渡過難關。為此,他被指控擅動倉谷,應該革職問罪。張伯行認為"倉谷為輕,民命為重",據理力爭,最終使上司免去了給他的處分。做官為民是張伯行始終堅持的原則。
康熙四十五年,張伯行升任江蘇按察使,這是巡撫的屬下。按照當時的官場舊例,新任的官員要給巡撫、總督等上司送禮,以示尊敬,也表示請求以后關照提拔,這大概需要白銀四千兩。但張伯行秉性耿直,從不巴結上司,對此腐敗風氣深惡痛絕,他說:"我為官,誓不取民一錢,安能辦此!"拒絕送禮。不但如此,在任內他還盡力革除地方弊病,整頓吏治,因而得罪了總督和巡撫,常受到他們的排擠。
第二年的正月,康熙皇帝南巡到達江蘇,在蘇州諭令總督和巡撫舉薦賢能的官員。在舉薦的名單中康熙皇帝沒有看到已聞名朝野的張伯行,就對總督、巡撫申斥道:"朕聽說張伯行居官清廉,是個難得的國家棟梁之才,你們卻不舉薦!"說完又轉向張伯行:"朕很了解你,他們不舉薦你,朕舉薦你。將來你要居官而善,做出些政績來,天下人就會知道朕是名君,善識英才;如果貪贓枉法,天下人便會笑朕不識善惡。"康熙當場破格升張伯行為福建巡撫。
在福建巡撫任上,張伯行兢兢業業,明察秋毫,抑惡揚善,造福百姓,使得全省風氣大變,官清民樂。
故事給你了,自己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