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鞅立木,取信于人的故事
商鞅立木建信是戰國時期發生在秦國國都的一個事件。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墻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
所有民眾都不信。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時,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民眾對商鞅的信心,終于商鞅公布了變法的法令。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擴展資料: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立木取信,講的就是有關商鞅變法的故事。公元前340年,衛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
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顧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后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
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陜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
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后被下令車裂其尸。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大規模改革引起激烈斗爭。許多貴族、大臣都反對新法。有一次,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對秦孝公說:“國家的法令必須上下一律遵守。
要是上頭的人不能遵守,下面的人就不信任朝廷了。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受罰。”結果,商鞅把太子的兩個師傅公子虔和公孫賈都辦了罪,一個割掉了鼻子,一個在臉上刺上字。
這一來,一些貴族、大臣都不敢觸犯新法了。過了十年,秦國果然越來越富強,周天子打發使者送祭肉來給秦孝公。
封他為“方伯”(一方諸侯的首領),中原的諸侯國也紛紛向秦國道賀。魏國不得不割讓河西土地,把國都遷到大梁(今河南開封)。
人物介紹: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
衛國國君的后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后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于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繼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后示眾。
商鞅年輕時喜歡刑名法術之學,受李悝、吳起的影響很大。他向尸佼學習雜家學說,后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
說:“商鞅年輕有才,可以擔任國相治理國家”,又對魏惠王說:“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于是皆不采納。
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納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會采納殺他之言,所以并沒有立即離開魏國。
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圣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于山東六國。
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后,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布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
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
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后,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后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商鞅立木
2.簡寫立木取信的故事
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布,公孫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百姓能把木頭搬移到北門去就賞給十兩金子。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敢動手去搬移(木頭)。公孫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兩金子。”于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搬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兩金子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于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
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斗,鄉野城鎮都治理得很好。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擴展資料:
時代背景:
公元前340年,衛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顧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后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西河地。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于商(今陜西商縣東南商洛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后被下令車裂其尸。
公元前350年,商鞅又實行了第二次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一、廢井田,開阡陌(阡陌就是田間的大路)。秦國把這些寬闊的阡陌鏟平,也種上莊稼,還把以前作為劃分疆界用的土堆、荒地、樹林、溝地等,也開墾起來。誰開墾荒地,就歸誰所有。土地可以買賣。
二、建立縣的組織,把市鎮和鄉村合并起來,組織成縣,由國家派官吏直接管理。這樣,中央政權的權力更集中了。三、遷都咸陽。為了便于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櫟陽遷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陽(今陜西咸陽市東北)。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立木取信
3.誰能給我“立木取信”的故事
《立木取信》故事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于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于公戰,怯于私斗,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于邊。其后民莫敢議令。
全文翻譯:
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布,公孫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百姓能把木頭搬移到北門去就賞給十兩金子。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敢動手去搬移(木頭)。公孫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兩金子。”于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搬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兩金子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于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斗,鄉野城鎮都治理得很好。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4.商鞅“立木取信”的故事是誠信的佐證嗎
個人認為是誠信的佐證
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為新法。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招募百姓有能把此木搬到北門的,給予十金。百姓對這種做法感到奇怪,沒有敢搬這塊木頭的。然后,商鞅又布告國人,能搬者給予五十金。有個大膽的人終于扛走了這塊木頭,商鞅馬上就給了他五十金,以表明誠信不欺。這一立木取信的做法,終于使老百姓確信新法是可信的,從而使新法順利地推行實施。
分析:“人無信不立。”一個人、一個團體,一個國家都是一樣的,言而無信則自取滅亡。
“商鞅立木,取信于民”體現了商鞅誠信的品質,給我們的啟示是:誠信是寶。 誠信的作用: 從哲學的意義上說,“誠信”既是一種世界觀,又是一種社會價值觀和道德觀,無論對于社會抑或個人,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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