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起訴離婚法院公告結果會怎么樣
法院的公告會以審判內容進行公布,在離婚訴訟中,不是起訴的次數就可以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審判。
也就是說,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與幾次起訴,與幾次上訴沒有關系。 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2.法院起訴離婚多久可以判決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夫妻雙方針對離婚達成離婚協議,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部門發放《離婚證》。如果雙方達不成離婚協議,就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此時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或調解離婚。
法院如果查明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就會判決離婚,同時對財產分割進行處理,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但是法院會適當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生活困難的一方。 如果孩子十周歲,一般聽取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不滿十周歲,幼兒期內的孩子,一般情況下判歸母方的可能性較大。除此之外,法院會酌情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思想品質、孩子一慣的生活環境等情況,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酌情判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3.向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
1、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2、一審不判離的話,原告可以在接到判決之后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但二審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審一般又要3個月的時間。
也可以不上訴,而是在6個月后再次起訴,重新進入一審程序,時間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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