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三不足”精神是指“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天變不足畏”,原意是自然界的災異不必畏懼,這是對當時有人用各種所謂“天生異象”的奇談怪論來攻擊新法的回應,同時透露出一種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祖宗不足法”,前人制定的法規制度若不適應當前的需要甚至阻礙社會進步,就要修改甚至廢除,不能盲目繼承效法;
“人言不足恤”,對流言蜚語無需顧慮。
這既是王安石變法的精神支柱,也是他的思想武器。
自宋以降,人們常引用這句話來表達一種不斷革新的精神。
擴展資料
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背景與初衷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原因在于窮則思變,根本原因在于趙氏王朝是通過政變方式登上權力頂峰的。
為了防微杜漸,北宋充分吸取中唐以后武將擁兵自重的教訓,大力削弱武將的兵權,致使領兵作戰的將領沒有調動軍隊的權利,從而影響了軍隊作戰的效率和戰斗力,在與敵國交兵時期,節節潰敗,形成了積弱的局面,造就了民族對立嚴重的矛盾;
其次,宋朝的統治者對土地管理不善,導致富者有田無稅,貧者負擔沉重,連年的自然災害加劇了災民苦難,紛紛起義,造就了階級矛盾尖銳的矛盾;
第三,宋朝的冗官、冗兵的不斷加劇,北宋王朝上供的“歲幣”使財政支出不斷增加,形成積貧的局面,國庫空虛,財政赤字嚴重,造就了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面臨如此嚴峻的形式,年輕氣盛的宋神宗斟酌再三,破格提拔王安石,全面推行新法。
王安石變法的核心內容
在王安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財政思想的指導下,熙寧變法逐步發展,針對摧抑兼并、均平賦役的政策應運而生,主要新法有:制置“三司條例司”、市易法、均輸法、青苗法、方田均稅法、免役法、農田水利法。
王安石變法的失敗原因
第一、封建體制的問題;
第二、政策本身的缺點;
第三、剛愎自用、任用非人,王安石為人剛愎自用,人送外號“拗相公”;
第四、法律條例的缺失。
王安石變法是利弊并存,既不能以抑兼并而一概肯定;亦不應以聚斂而全盤否定,更不能以改革與保守論是非。
他既具有先進性,能夠超前的提出改革措施,也具有滯后性,在實施的過程中扭曲了變法的本質,所以要從變法中吸取教訓,獲取經驗,因地制宜為現有市場經濟發展提取借鑒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祖宗不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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