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條約》,《滿洲里界約》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璦琿條約》,《中俄密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中俄北京條約》,《中俄天津條約》等等。
《滿洲里界約》又稱《齊齊哈爾協議書》,是清朝與沙皇俄國于1911年(宣統三年)12月20日在黑龍江齊齊哈爾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簽訂的最后一個喪權的邊界條約。
清方代表是黑龍江巡撫周樹模,俄方代表是菩提羅夫。
《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帝國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公里的領土。
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公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準中、俄兩國船只航行。
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中俄會訂條約》又稱為《中俄旅大租地條約》、《中俄條約》,是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5月7日清朝與沙皇俄國在北京簽訂的有關租借旅順和大連的不平等條約。
根據條約規定,旅順、大連灣及其附近水面租與沙俄,為期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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