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緹縈救父簡要故事
原文是: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于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邢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亦除肉刑法。
按照你的要求壓縮至5、6字有些難度,你看這樣行不行,“縈代父刑,孝感帝廢肉刑”。10個字,再少實在無法壓縮了。
2.緹縈救父的故事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 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愿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3.緹縈救父故事
倉公,又稱太倉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臨淄人,因其做過齊太倉長,管理都城倉庫,所以習慣上稱他為倉公。
倉公師從陽慶,陽慶傳他“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他學了三年,給人治病,能預決病人生死,一經投藥,無不立愈,因此遠近聞名。倉公切脈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
由于求醫者眾,而倉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歸。日久,求醫者開始憤懣異常。就象以上所舉醫案,由于倉公能預知生死,有的病人就無藥可醫,病人就責怪倉公不肯醫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氣積久了,終于釀成禍祟。
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權勢之人告發倉公,說他借醫欺人,輕視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處倉公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漢初年的律令,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押送到京城長安去執行。因此,倉公將被押送到長安受刑。
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行時都去送父親,相向悲泣。倉公看著五個女兒,長嘆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難,卻沒有一個有用的。”
聽完父親的哀嘆,十五歲的小女緹縈決定隨父進京,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臨淄相距長安兩千余里,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嘗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為了營救父親,緹縈斗膽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擴展資料
該故事的出處是司馬遷《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原文如下:
文帝四年,人上書言淳于意受賂,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于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之長安。
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即除肉刑法。
譯文:
漢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受賄。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感到悲傷,就跟父親向西到達西安。
上書說:“我的父親擔任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
她的書信被皇上聽到后為她的意愿感到悲傷,這一年也廢除了肉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緹縈救父
4.請問緹縈救父的故事
/trad/history/2/22/22z/22z08/*緹縈救父 漢文帝初期,朝廷的刑罰還是相當嚴厲的,除死刑之外還有肉刑,不是刺面削鼻,就是剜膝砍腳。
有一次,齊國的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按法當判肉刑。漢文帝下詔把他逮捕到長安治罪。
淳于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見五個女兒柔弱,不由嘆了口氣說:「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到了危機時刻就沒有用了。」淳于公的一個小女兒聽了,下決心拼死也要將父親救出。
她跟在逮捕父親的官差后面,一直到了首都長安。到長安以后,緹縈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的父親是齊國的一個小官吏,齊國的百姓全都稱贊他為官廉明。
如今觸犯了法律,當被處以刑罰。我感到很難過,因為我父親很想悔過自新,但人死了就不能再活,被損毀了的肉體就不能再恢復,即使他想悔過自新都不可能了。
因此我愿意把自己沒入官家當奴婢,以贖父親的刑罪,使父親有個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見到這封信后,覺得緹縈小小年紀竟這樣懂事,便赦免了淳于公,并且下令廢除了肉刑。
5.請問緹縈救父的故事
版大您好 ? ? ? ? ?緹縈救父漢文帝時,有個名醫叫淳于意,因為犯了罪,要被押解到長安。
他有五個女兒,都哭著要送父親前去長安,淳于意失望地說:「只有女兒沒半個兒子,出了事也沒幫助!」 小女兒緹縈聽到父親這么說,非常傷心,便一路跟隨著父親到長安,并且上書陳情告訴漢文帝說:「我的父親犯了罪將被處刑,我愿意入宮終生當奴仆,為我的父親贖罪,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感動,就免除了淳于意的罪刑,讓他們父女能夠再度團圓。
此事為正史記載故事,見于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原文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
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妾愿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
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
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
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資料。
6.緹縈的簡要故事內容10字
漢文帝四年,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
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
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
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
皇上聽到后為她的意愿感到悲傷,這年就廢除了肉刑。
7.緹縈救父的歷史故事
倉公,又稱太倉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臨淄人,因其做過齊太倉長,管理都城倉庫,所以習慣上稱他為倉公。
倉公師從陽慶,陽慶傳他“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他學了三年,給人治病,能預決病人生死,一經投藥,無不立愈,因此遠近聞名。
倉公切脈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如齊侍御史成自述頭痛,倉公為他診脈,診斷為疽癥,其病因內發于腸胃之間,因貪酒所致,五日當腫脹,八日時便嘔膿而死。
果然,成于第八天因嘔膿而死。由于求醫者眾,而倉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歸。
日久,求醫者開始憤懣異常。就象以上所舉醫案,由于倉公能預知生死,有的病人就無藥可醫,病人就責怪倉公不肯醫治,以致病人死亡。
怨氣積久了,終于釀成禍祟。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權勢之人告發倉公,說他借醫欺人,輕視生命。
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處倉公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漢初年的律令,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押送到京城長安去執行。
因此,倉公將被押送到長安受刑。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行時都去送父親,相向悲泣。
倉公看著五個女兒,長嘆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難,卻沒有一個有用的。”聽完父親的哀嘆,十五歲的小女緹縈決定隨父進京,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
臨淄相距長安兩千余里,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嘗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
為了營救父親,緹縈斗膽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上書中這樣寫道:“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
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
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
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
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
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
后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當朝皇帝是開創了歷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漢文帝劉恒,史書記載,漢文帝治天下,恭儉仁厚,以德化民,海內安寧,百姓安居,人民樂足。
他見到上書后,感其孝誠,免除了倉公的刑罰,同時頒發詔書廢除由來已久的殘酷的肉刑。詔書是這樣寫的: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過為善,而道無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張蒼等人根據這個詔書廢除了肉刑制定,頒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緹縈的至孝之心而上書救父的美舉,促使了肉刑的廢除。為此,班固有詩贊緹縈:三王德彌薄,惟后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就遞長安城。自恨身無子,困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圣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緹縈上書救父的孝行,萬古流芳,成為后世孝道的典型。
(緹縈救父也作:緹縈求父)。
8.緹縈的簡要故事內容10字
漢文帝四年,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
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
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
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
皇上聽到后為她的意愿感到悲傷,這年就廢除了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