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師辭職信怎樣寫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向你說聲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對我的期望。今天寫信是向你提出辭職的。
我來青于藍幼兒園工作雖短,但很榮幸能成為你們的一員。在工作期間,我學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識,非常感謝青于藍給予我在這樣的良好的環境中工作和學習的機會。
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和個人原因,近期的工作讓我覺得力不從心。為此我進行了長時間的思考。為了不因為我個人的因素影響幼兒園的工作安排和發展,經過深思熟慮后我決定辭去教師崗位。我知道這個過程會給幼兒園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為此我深感抱歉。
我希望在2011年8月25日之前完成工作交接,請領導安排工作交接人選。在未離開崗位之前,我一定會站好最后一班崗。我所在崗位的工作請領導盡管分配,我一定會盡好自己的職,做好分內事。
再次感謝所有老師對我的悉心教導。謝謝園長給我這次工作的寶貴經驗。
請與批準!
2.幼師辭職信怎樣寫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向你說聲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對我的期望。
今天寫信是向你提出辭職的。 我來青于藍幼兒園工作雖短,但很榮幸能成為你們的一員。
在工作期間,我學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識,非常感謝青于藍給予我在這樣的良好的環境中工作和學習的機會。 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和個人原因,近期的工作讓我覺得力不從心。
為此我進行了長時間的思考。為了不因為我個人的因素影響幼兒園的工作安排和發展,經過深思熟慮后我決定辭去教師崗位。
我知道這個過程會給幼兒園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為此我深感抱歉。 我希望在2011年8月25日之前完成工作交接,請領導安排工作交接人選。
在未離開崗位之前,我一定會站好最后一班崗。我所在崗位的工作請領導盡管分配,我一定會盡好自己的職,做好分內事。
再次感謝所有老師對我的悉心教導。謝謝園長給我這次工作的寶貴經驗。
請與批準。
3.因為教師考編考上了 怎樣給園長辭職
推薦我編輯國內辭職資料,供參考: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辭職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工資應該補發。
如不發放,屬于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
4.2014幼兒園管理者簡短精辟的述職報告
加盟幼兒園的人才管理和培養策略
民營幼兒園在所有制關系、經費來源、管理機制、人才引進等方面與公立幼兒園不同,在人才競爭激烈的教育行業中,如何保證園所擁有優質師資、如何對人才進行系統的管理和培養是民營幼兒園經營成敗的核心。民營幼兒園該如何建立健康、可持續的人才機制?帶著這個問題,筆者走訪了在人才建設方面頗具特色的中國科學院幼兒園鶴壁幸福里加盟園。
雖然,中國科學院幼兒園總部為所有的加盟園提供了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培訓和資料,但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
結合園內實際情況,創新性的執行總部資料才能產生理想的效果。這些。鶴壁幸福里加盟園依據幼兒園總部的指導,認真確立了“人才是園所發展的關鍵”的目標。為選擇一批既能認同園所文化,又愿意全身心投入幼教事業的優秀人才,幸福里加盟園確立了用人標準,即:有完善的人格,有積極向上的態度,有愛崗敬業精神,有明確的職業規劃,能夠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在此基礎上,建立了適應市場化運作的用人機制。
一、建立動態人才資源庫
鶴壁幸福里加盟園的人力資源部并不是有招聘需求的時候才安排招聘工作,而將招聘教師作為日常性的工作。這不僅能確保著急用人的時候能有人可用,確保園里整體師資力量穩定,同時,還為詳細記錄和儲備了不少人才,以備不時之需。
二、建立多元化人才培訓機制
在人才培養方面,幸福里加盟園專門設置了一些“準管理崗”,執行園長助理、后勤園長助理、保教主任助理等崗位的設置不僅為教師的個人成長提供了空間,同時也為幼兒園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資源。
三、建立目標一致的考核評分制
在民辦幼兒園里,工作成績是考核的惟一目標,對孩子的責任心與愛心以及教學能力的提升是考核的重要內容。幸福里加盟園首先在全員思想上樹立“孩子成長、幼兒園發展、個人進步同等重要”的工作意識。同時,建立并嚴格執行優勝劣汰的人才競爭機制。著重從月度考核、述職報告、年度綜合考評等方式對員工進行考評,形成了科學的、有說服力的“能上能下”的人才管理理念。
基于上述高度市場化的人才管理和培養方式,中國科學院幼兒園幸福里加盟園的每一位老師在工作中都充滿了正能量,幼兒園形成了“敬業、守業、樂業”的良好正向氛圍,為高質量人才的穩定和的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5.我是做幼兒園的 今天辭職了,園長說我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7月份的
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不需要提前一個月。
拓展知識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辭職公司前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所欠不該補工資應該補發。如不發放,屬于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你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附錄: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
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