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司法局主要的工作有哪些
市一級的司法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規章、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的監獄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負責全市的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法治合肥創建工作。
(五)負責公證、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公證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律師業務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
(九)負責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負責局系統的警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
(十一)負責“1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并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148”法律服務指揮中心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基層司法所日常工作是哪些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的基層單位,是基層政法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落實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向廣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法制宣傳等重要職能。
司法所主要工作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處疑難,復雜民間糾紛; 2、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4、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5、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7、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1、銜接管理制度:(1)每收到監所有關接人通知,應及時動員其親屬如期接入。(2)接監所移交釋解人員檔案后,三日內向所在村發放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通知。
(3)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后,三日內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根據現實情況落實兩名安置幫教責任人。 2、定期走訪制度:安置幫教責任人對一般幫教對象實行每月走訪一次,對重點幫教對象實行每半月走訪一次,主要任務是了解幫教對象現狀,幫助解決其思想、生活疑難。
3、信息反饋制度;村級安置幫教組織每月向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匯報一次工作,發現重要問題隨時匯報;鄉鎮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季度向縣安置幫教辦公室匯報一次工作,遇有難以處理問題隨時匯報。 4、安置幫教記錄卡制度:鄉鎮安置幫教組織對幫教對象實施安置幫教活動要有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安置幫教記錄卡實行一人一卡。
5、例會制度。工作站每月要召開一次由各成員單位、村(居)委會治安民調主任、幫教組長出席的會議。
每月召開會議的時間要相對固定,也可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或民調工作每月例會合并召開。內容:匯報刑釋解教人員思想動態及其安置情況、幫教小組活動情況、交流安置幫教信息、布置近期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6、接待制度。對刑釋解教人員或家屬來訪要熱情接待,耐心聽取陳述,依據法律和政策給予解答,對確屬工作范圍內的合理要求,應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并給予答復。
切忌方式簡單粗暴,置之不理,或者超越權限、政策范圍答復。接待時要記錄有關情況。
7、考核制度。安置幫教工作站每半年對本鄉鎮所轄村(居)、企事業單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率、幫教率和重新犯罪率進行統計和考核,并向縣綜治委和司法局匯報考核情況,作為年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
8、“五談心、五必訪”制度。“五談心”即犯了錯誤談心、遇到挫折談心、思想有疙瘩談心、情緒反復時談心、重點幫教對象談心。
“五必訪”即婚喪嫁娶必訪、家庭鬧矛盾必訪、幫教對象生病必訪、家有困難必訪、家有特殊情況必訪。 9、村(居)安置幫教工作小組職責:(1)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口糧田、責任田;(2)督促、檢查幫教責任人履行定期走訪制度、信息反饋制度;(3)力所能及地幫助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活、就業困難。
社區矯正工作原則 一、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原則 二、依法適用、適時辦理的原則 三、分工負責、相互配配合的原則 四、公開透明、接受監督的原則 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工作例會制度。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究貫徹上級機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方針 、政策和上級相關部門的指示、決議,部署本地社區矯正工作的開展,協調處理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根據領導小組會議決議,制定本轄區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協調各部門和單位落實各項措施,擬定社區矯正重大問題解決方案,指導、檢查社區矯正工作的正常開展。
請示報告制度。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對社區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遇有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 教育培訓制度。
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定期對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區志愿者進行培訓,提高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工作技能和水平。 責任追究制度。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恪盡職守。矯正對象出現擅自離開所在地域、重新犯罪等情況的,實行責任追查,屬工作人員失職導致的,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責任。
考公務員上的,是什么編制:可能司法所是事業單位性質的單位,但在這單位里面工作的人是公務員身份的,為了區別工作單位的性質所以叫做參照公務員管理,你填的那份表其實就是公務員登記表了,因為單位是參公性質的所以才叫參公登記表,你是公務員身份,也可以轉任到其他公務員單位。
3.司法局一般干什么工作呢
司法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并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司法局基層工作處 具體工作內容
司法局是負責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并提出實施辦法。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本市監獄管理局和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業務處室 :
·辦公室 ·法制處 ·研究室 ·法制宣傳處
·律管處 ·公管處 ·基層處 ·司法考試處
·計財處 ·法援處 ·審計處 ·行政處
·組織處 ·人事警務處 ·宣教處 ·老干部處
·紀檢委(監察處)
直屬機構 :
律師協會 公證處 老干部活動中心 市律師培訓中心 市法律援助中心等
部門管理機構 :
·市監獄管理局 ·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代管機構
·市法學會 ·法學雜志社
5.市司法局主要的工作有哪些
市一級的司法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規章、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的監獄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負責全市的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制定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法治合肥創建工作。 (五)負責公證、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公證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
(六)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律師業務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 (九)負責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負責局系統的警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 (十一)負責“148”法律服務熱線工作,并指導、監督縣、區司法局“148”法律服務指揮中心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6.司法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并監督實施。
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3、負責全縣律師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公證機構的登記、年檢注冊。
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業務活動。4、指導、管理全縣司法助理員、法律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
5、指導、管理全縣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和社區矯正工作。6、參與法律服務、法律保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促進依法行政。8、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導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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