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退休金可以領兩份嗎
1、符合繳費要求。
2、以前是合法的,這是因為目前養老保險沒有全國統籌造成的。
3、目前是可以領取2份的。也查不出來。
4、如果只允許領一份,可以要求退回另一地的,但是已經領取的養老金也要退回。
5、新保險法中,你應該把所有參保地的年限累加起來,這樣養老金相對要高。重復繳納部分可以申請退款。
以上都是基于新保險法對未退休人員有效,已經退休的,不知道可行否?
難道要當地勞動部門推翻以前審批。社會保險部門重新合并養老賬戶,重新計算?實行起來太難。
所以,您還是安心領您的2份養老金吧,別給政府找難題。是否合法的問題,我們繼續研究吧
2.養老金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辦理退休嗎
不可以!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