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交通事故的案例(篇幅要少)
1. 2005年7月2日,于某在準備過高速公路時,為抄近路,由路基防護網的破損處進入公路,被卞某駕駛的高速行駛中的白色桑塔納臥車猛烈撞擊,身體在空中旋轉數圈,呈水平面落下,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經公安機關現場勘察認定:車輛的行駛速度為每小時114公里,超過該路段的最高限制時速每小時110公里。
2. 2005年7月8日,盧某為單位從外地運輸印刷品,深夜返回途中,駕車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由于其過度疲勞,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前方車輛為變換車道而降低行駛速度,導致兩車追尾,盧某受輕傷。盧某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離開現場,到醫院治療。被追尾車輛的駕駛者宋某及乘車人趙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輛行駛方向后方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后,在現場守候,等待交警前來處理。幾分鐘后,剛參加過朋友聚會的張某酒后駕車,以每小時110公里的高速同向駛來,沖入事故現場,與盧某的車發生劇烈撞擊。張某當場死亡。兩輛車皆嚴重毀壞。守候在現場的宋某和趙某受重傷,造成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3. 李某是某機械廠技術員。其持學習駕駛執照駕駛小型汽車,載著妻子和孩子去醫院看急診。當其由東往西行駛到某國家機關門前時,汽車輪胎爆胎,李某便將汽車停在小型車道內換輪胎(未開前后小光燈)。車輛修復后,在李某將壞胎放置后備箱之際,適有某報社駕駛員張某駕駛小汽車(未開遠光燈)以50公里時速由東往西駛來,臨近時,張某暢閥扳合殖骨幫攤爆揩才發現前方李某的汽車,立即采取緊急制動措施,但由于下雨路滑,停車不及,將李某撞倒,并將李某的汽車撞出15米,沖上北側人行道。在張某車后方隨行的車輛趕到,駕駛員江某見狀緊急制動,因距前車過近,結果撞在張某車尾部,致使張某車又將李某之妻撞倒。李某夫婦均受重傷。經醫院診斷,李某小腿多發性、粉碎性、開放性骨折,血管神經損傷,其妻骨盆雙側骨折,坐肢骨折,膀胱損傷。
2.誰有一些簡單的交通事故或案例,越簡單越好
1988、1989年兩年中,太原共發生涉及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傷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發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喪生。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規定全市小學生放學時頭戴小黃帽、建立路隊制,小黃帽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地就是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學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現了“零”記錄。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發生了,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伙伴們結伴上學,下了電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沖刺流星”向校門沖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并碾于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的事故。
3.求篇幅短的交通事故案例
1、某會員(以下簡稱A) 富康RLC車型(車內1人) 事故經過:2002.02.20PM19:20 A駕駛富康車在***路段,自西向東行駛,車速約40Km/h,行至***處,發現一行人(以下簡稱B)自北向南跑步橫穿馬路,A采取緊急剎車措施,B與 A駕駛的富康車前部相撞后倒地,富康車前風擋破損、前風擋上框、機器蓋受損。
A打122電話報警,B自行站起并坐到路邊,并勸說A不要報警。約5分鐘左右,B自行離開現場向西走去。
A接通122電話后如實講述事故經過,但鑒于B已離開現場,122讓A向交通支隊電話報案。A電話報案后即挪開車輛,前往交通支隊當面報案。
當晚交通支隊事故科將事故車輛、行駛證、A的駕駛證扣留。等待B前去報案,但直至第二日中午依然未見B的人影,交通支隊將事故車輛及相關手續發還給A。
A寫出事故經過由辦案警官簽字認可。七日后,B的子女及事故見證人到交通隊報案,并帶來醫院相關證明,得知B年齡71歲,事故導致腿部骨裂,肋骨3根骨折。
警官去B家中核實情況,B所述事故經過與A完全相同,據此警官于2002.03.07日將事故責任認定。 事故責任認定:B于上述時間、地點自北向南橫穿車行道,適有A駕駛小客車自西向東駛來,小客車前部撞到B的身體,B受傷,小客車損壞。
經調查:B橫穿機動車道未讓機動車先行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車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的規定;A駕駛車輛未保證安全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遇到本條例沒有規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的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認定B負此事故主要責任;A負此事故次要責任。
4.小學生交通典型事故案例
少年張王輝9歲時因電擊致雙手和左腿截肢,當時責任方未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使他生活得不到保障,而就在這時,唯一能照顧他生活的父親因車禍去世,張王輝處于走投無路的境地。2004年,當接到他請求法律援助的電話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當即指派吳小林律師承辦此項援助。吳律師一面走訪有關部門和事發現場,掌握證據,全力為張王輝傷害索賠,同時又積極為張王輝父親交通事故處理提供法律幫助。經過近半年艱苦細致的工作,張王輝終于獲得賠償12萬余元,同時當地政府還給了他享受終身低保的待遇。
5年前,小學生廖惠因在上學時受到同學毆打,致大腦受傷,經多次治療效果都不佳。廖惠父母均為下崗職工,無力承擔繼續治療的費用,眼看唯一的女兒將受到終身影響,他們心如刀絞。在多次找校方和學生家長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去年,他們提出了援助申請。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經過律師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近半年、數十次協調、取證和有關部門的配合,終于同學校、學生家長達成了賠償協議。
參考資料:/**
1988、1989年兩年中,太原共發生涉及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傷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發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喪生。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規定全市小學生放學時頭戴小黃帽、建立路隊制,小黃帽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地就是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學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現了“零”記錄。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發生了,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伙伴們結伴上學,下了電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沖刺流星”向校門沖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并碾于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的事故。
2003年小學生交通事故案例
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新開(女,7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3月31日11時55分,河南省潢川縣小學生楊明亮(男,8歲),在豐臺區富豐橋東韓莊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橫穿機動車道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李元元(女,24歲,北京市公交總公司603車隊)駕駛的大公共汽車當場軋死。
6月7日1 2時30分,房山區霞云嶺鄉銀水村村民李興明(男,8歲)騎自行車由東向西行至房山區房鄭路潘家莊路口時,適有湖北省雄縣小步村村民韓東輝(男,35歲)駕駛小客車由南向北駛來,兩車相撞,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6月10日死亡。
1 0月8日11時10分,房山區玻璃河中心小學學生劉雁飛(男,9歲)步行在房山區京保路劉李店村由東向西橫過馬路,適有房山區玻璃河水泥廠職工張海(男,34歲)駕駛兩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張車前部將劉撞出,劉受傷經搶救無效于10月1 3日死亡。
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雪君(女,1 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鐵全(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5.簡短的安全故事50字
有一次,小明—家三口,去公園玩,我們在路上有說有笑,在公園的時候,小明的爸爸,看見一家酒店喝酒,媽媽勸爸爸,不要喝酒,可爸爸就是要喝,直到開車的時候,因闖紅燈,而被一輛大卡車撞到,小明一家三口人都死亡。交通安全最為重要呀!
記得那是一天放學的時候,當我和同學快要走到盈港路時,身旁突然閃過一輛自行車,騎車的是個年輕人。我感到他騎得太快,就跟同學說:“這么快,太危險。”話音剛落,就傳來了‘咣鐺’、‘啊’的聲音,還夾著一個女人的尖叫聲。我倆趕緊走過去一看,原來那個年青人撞在了一輛剛要轉彎的卡車上。那輛自行車壞了,車旁跌坐著一位老年婦女,青年人摔在地上,頭頂血流如注,生命垂危……我聯想到一次次從電視上看到的那一則則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還有那一聲聲失去親人的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哭聲,我的心也像裂開似地疼痛起來。不遵守交通規則,不僅給自己帶來災難,而且也給別人帶來災難,難道這一樁樁慘痛的事故和教訓,還不足以讓我們醒悟嗎?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為了親人,為了別人,更為了自己,我們每個人都要好好珍惜生命!請大家也包括我自己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讓交通工具更好地造福于我們人類吧。
2.
我曾在報紙上目睹這樣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面:走在男孩面前的是一位活蹦亂跳的女孩,頭上扎著一對粉黃的蝴蝶結,身穿一條漂亮的白紗裙,正準備過馬路,綠燈停了,紅燈亮了,男孩立刻停在馬路邊,小女孩卻飛快地向前沖。說時遲,那輔腸滇段鄄燈殿犬東華時快,一輛汽車正像箭一樣向小女孩駛來。司機來不及剎車,"嘭"的一聲,小女孩躺在地上,鮮血染紅了白紗裙,是那么令人眩目。她"睡著"了,永遠不會醒來了……
6.因森林火災造成的事故有哪些具體事例(要超短)
2004年,在福建省某鎮一個山場。因有一個農民在菜地里燒雜草不小心引發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達28公頃,火災延續19小時,撲火直接費用2.6萬元!造成8人死亡!
2006年,某國有林場因村民因抽煙引發森林火災。森林草地受害面積1000多畝,4名撲救人員死亡!
2004年2月14日,邵武市水北鎮龍斗村下廠組大窠山場,因農民在菜地燒雜草引發森林火災,造成8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受害森林面積27.5公頃,火災延燒19小時,撲火直接費用2.6萬元。
1987年5月大興安嶺森林火災。此次大火共造成69.13億元的慘重損失。事后查明,這次特大森林火災,最初的五個起火點中,有四處系人為引起,其中兩處起火點是三名“煙民”煙頭引燃的。
7.安全每日一案例200字
安全生產文化案例:從細節做起,安全生產每一天 背景:安全生產事故頻發一直是我國企業生產經營的“老大難”問題。
近些年,隨著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管理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生產部門的安全管理意識也逐漸增強。**造幣廠裝配生產部領導班子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出一系列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
部門員工也踴躍參與其中,以嚴謹負責的工作精神和態度,為提高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貢獻自己的力量。 案例一一個螺釘都不能少 裝配二班的李立正在進行J98機最后的的安裝調試工作,這時他發現原先放在機幫上的5顆螺釘少了一個。
螺釘如果落入滾筒或者齒輪中間,將破壞零件結構,嚴重影響產品的質量安全。但是J98的驗收迫在眉睫,又不知螺釘落在哪里,該怎么辦呢?李立此時第一個念頭是產品的質量安全是第一重要的,一定要給廠家一個質量過關,能夠安全生產的機器。
他當機立斷,拆掉機器表面的蓋板,排查每一個螺釘可能跌落的角落,終于在小滾桶的夾板中找到了這個丟失的螺釘。 案例二嚴格遵守行吊安全操作規程的“阿福” 起重班班長李關根,大家都親切的稱他“阿福”,在擔任起吊工的30年中,嚴格遵守起吊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了零事故零損失。
9月29日,雙節即將來臨,起重班要趕在假期前將廠房工件擺放整齊,任務很繁重。下班時間越來越近,任務還沒有完成,大家的心中開始有些急躁。
檢查過程中,李班長發現一名行吊工在起吊前沒有仔細檢查吊裝物體的掛鉤、繩索是否牢固就要起吊。他趕緊上前制止了這名工人。
李班長經常強調,行吊使用前,必須檢查吊裝物體的掛鉤、繩索是否牢固,否則,不準起吊。安全要從一點一滴做起,絕對不能疏漏馬虎。
案例分析:公司領導嚴格的管理和積極的宣傳培訓工作,部門員工良好的安全意識和嚴謹的工作態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身邊的事故隱患,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裝配生產部在生產過程中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強調“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8.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
一天傍晚,王誠瞞著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小朋友在前面逃,王誠在后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的奔到了馬路的對面。王誠又一心想追上他,也的沖過馬路。但就在這時,一輛小車駛來,司機雖然發現了他們,馬上猛踩剎車,但由于距離太近,小汽車的右后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后來王誠雖然被及時送到醫院,但由于傷勢太重,當天夜里,醫生們做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果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永遠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朋友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 溫馨提醒: 1、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必須靠路邊走;橫過馬路時,要選擇有人行道(斑馬線)的地方,注意來往車輛,遵守交通信號指示燈或交警的指揮。紅燈亮時,不能過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定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燈變了,要趕快過馬路,千萬不要驚慌。 2、在橫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應當左右看觀察往來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再過馬路;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過或者中途倒退、
折返。 3、不得在車行道內停留、嬉鬧;不得有追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4、在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得超過2人。遇人行橫道較窄或者行人較多、行進有困難的情況,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機動車道右側通行。 騎車也要有限制
案例二:
亮亮是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剛滿十歲。平時愛學習,體育也很好,還是班里的中隊長。一個周末,亮亮的叔叔有事來找亮亮的爸爸,叔叔騎了一輛漂亮的摩托車。叔叔走時,亮亮纏著叔叔非讓帶他出去玩一圈。一開始,叔叔要求亮亮報緊他的腰,亮亮照做了。當他們經過一個公園門口時,亮亮看到幾個同學,便揮舞雙手給他們打招呼。突然,前面出現了堵車,叔叔來了一個急剎車,毫無準備的亮亮從摩托車上栽了下來。經過醫院的緊急搶救,命雖然保住了,但胳膊卻截肢了。從此,亮亮再也不能帶中隊長的臂章了。
溫馨提醒: 為了特別保護小朋友的安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12歲是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9.求一些交通事故的事例,要詳細
寶寶是個運動愛好者,騎獨輪車耍特技堪稱一絕,這也使得他在上學路上騎自行車時騎得飛快。
一天,從胡同里飛速沖出來的小車將他撞倒在地,從此寶寶失去了雙腿。像寶寶這樣在路上飚車、飛速騎自行車導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已成為城市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
上學放學途中成群結隊侵占路面、打鬧、騎自行車搭肩、撒把、隨意橫穿公路,狹窄的路面、飛快的車速、互相追逐使越來越多的學生葬身在車輪之下。 對策:據統計,學生交通事故90%以上是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無序行走所致。
筆者認為,必須加強全民教育應對汽車時代的到來。在我國,對于因此導致的交通事故,除了批評、教育、安撫以外,并沒有強有力的措施加以保證。
點評:在美國對待中小學生騎自行車有自己的規定和要求,由于美國涉及自行車交通的事故中,有60%的兒童是頭部受傷。因此,許多州制定了配戴頭盔相關法律。
加州規定18歲以下少兒騎自行車必須戴頭盔,阿拉巴馬、佛羅里達、喬治亞、馬里蘭、田納西等州規定16歲以下必須戴頭盔。以上做法雖然沒有起到杜絕事故的作用,卻讓死傷數明顯減少。
現象2 行人違反交通規則 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在我國相當普遍,這也是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誘因。一項在8省市進行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調查的結果顯示,違反交通規則是導致中小學生受傷害的首要原因。
而上、下學路上最容易發生安全問題。有對比表明,中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意識較成年人要高,經常會看到過馬路時大人拉著孩子橫穿馬路,多數孩子此時會制止家長的行為,但也有不少孩子跟著家長跑,可見家長對孩子起到了不良的帶頭作用。
有關專家建議,進行安全教育時應當讓家長與孩子共同參與。此外,盡管許多地方中小學生放學都有交警或教師負責護送,但學生在路上嬉戲、打鬧并由此引發的交通安全事故不在少數。
對策:不久前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向人們敲響了警鐘,由車禍引起的交通事故每年都會“殘害”無數中小學生的生命。從某種角度而言,車速是事關生死的一個重要因素。
研究表明,行人被行駛速度40mph(每小時車速40英里)的車輛撞倒,生還可能為85%。調查表明,校門口200米內是中小學最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點之一,而交通事故占了絕大多數。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近些年來,我國交通管理部門在學校周邊增設了許多禁速標志,畫了人行橫道線,優化了信號配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降低了校門**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率。 點評:發達國家對于將兒童置于危險的司機都制定了予以處罰的相關法律。
美國為了減少青少年駕車事故,許多州通過了逐級駕照頒發法律,根據此法,青少年要通過多個要求嚴格的步驟才能最終獲得駕照。一些州還制定了更為嚴厲的法律,限制青少年駕車所載乘客的數量或是晚間禁止其駕車上路的法律。
“上學安全路線”是一個卓有成效的項目,不僅在美國得到了推廣,而且被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效仿。 現象3 學校校車事故及車禍 22座車塞進58人,這是某報的一則報道。
某日下午,南方某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兩民警巡邏執勤至某路段時,發現一輛普通客車有超載跡象,攔截檢查發現,核定載客量為22人的客車竟然實載有58人,其中有小學生好的地區和學校。
10.車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一、1、某重型機器廠二金工車間起重工陳某負責為各種加工機床上料。
2005年6月3日10時,陳某指揮吊車準備吊運半成品的機車大軸為一臺機床上料。 2、陳某采用銅絲繩單根穿扣捆綁法吊大軸,將銅絲繩熟練地套上后,未仔細將繩扣對準軸中心便指揮起吊。
大軸吊起后陳某為使吊件平衡用手壓住輕的一頭并跟車行進。 3、當快到要上料的機床時,陳某喊車工李某,因機聲嘈雜,李某并未聽見。
這時吊軸經過機床尾,機床尾后側的工具臺案擋道。陳某未及時繞過,扶軸頭的手脫離,偏重的大軸突然砸向機床面。
正在給機床導軌注油的李某躲閃不及,左手被砸在床面,造成手背手指多處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單根繩吊大軸,即使拴位在中心,吊運行進中也會因搖擺而一頭偏低,但吊位高便不礙事。
陳某每天多次吊軸,拴繩經常不在中心,便不以為然,麻痹大意。有時因運料位置較近,便吊住不高,直接用手扶吊件隨行。
這次送料本來拴位偏離很多,扶吊件行進中未考慮到這臺案阻路,快到位時與車工配合不當,又未及時指揮吊車,造成突然脫手,吊件失重,軸頭砸傷人及砸壞設備的事故。 防范措施 1、吊重型大軸最好采用兩點拴位法。
單繩拴法必須拴正中心并高吊行進,以免碰物。到位后慢慢放下并人工配合扶軸上卡盤。
嚴禁手扶吊物同時跟吊車行進。 2、給重型機床上料前起重工和機床工應互打招呼,作好準備,吊運中應協調配合,嚴格遵守起重搬運安全規定。
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廠包裝工進行倒料工作,開機后,庫不下料,于是手持鋼管,站立在螺旋輸送機上敲打庫底。庫下料后,準備下來,不料因腳穿泡沫拖鞋,行動不便,重心失穩,亂了方寸的左腳恰好踩進螺旋輸送機上部10cm寬的縫隙內,正在運行的機器將其腳和腿絞了進去。
立即停車并反轉盤車,才將其腿腳退出,導致左腿高位截肢。 原因(2) 1.包裝工未按規定穿著防護用品,而是穿著泡沫拖鞋,在凹凸不平的機器上行走,失足踩進機器縫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螺旋輸送機10cm寬的縫隙上部沒有蓋板或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導致該事故的重要原因。 3.水泥廠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實,明顯的隱患沒能得以消除。
措施(3) 1.上班時間,勞動者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絕不允許穿著拖鞋上崗操作。 2.設備、設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隱患必須予以消除,螺旋輸送機10cm寬的縫隙如果不是工藝所必須的,則應當予以封閉;如果是工藝或是操作規程所不可避免的,則應在其上部加設蓋板或防護罩等安全設施,確保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
3.水泥廠必須加強安全管理,制訂周詳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上崗人員實施全員、全面的安全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設備、設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隱患,還要檢查人員著裝和精神狀態;必須組織技術力量消除缺陷,事故隱患。 2000年1月30日,山西某公司復肥一車間維修工李某、楊某等人值班,他們在生產現場進行巡檢維修工作,給設備加油時,發生了一起未遂事故。
事故過程是這樣的,李某給A濾機減速機完油后,又要給B過濾機減速機加油,他本應下A平臺爬梯再上B爬梯給B減速機加油,這樣做就萬無一失。可是他為了圖省事、走捷徑,偏要橫跨平臺(A、B設備平臺相距800mm),當時李某只顧跨越平臺沒有注意到上方的橫梁,當跨越時安全帽的頭部撞在了上方的橫梁上,反彈后人墜落到下方運行著碳酸鈣皮帶運輸機上,在這千鈞一發之際,被正在B過濾機處維修的同事楊某發現,楊某迅速拉了拉繩開關,停止了皮帶運輸機,避免了一起重大傷亡事故,也救了李某一條命。
事后廠里對這起未遂事故非常重視,在全廠范圍內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在全體員工中展開了分析、討論,就怎樣汲取事故教訓,人人寫下了體會和保證書,同時,對李某違章作業罰款100元,對楊某緊急停機避免事故獎厲200元,并制定了防范措施,把過濾機平臺防護欄桿加長加高,將A臺與B臺之間的間隔改成了過道,加設了防護圍欄,使之達到本質安全。這起未遂事故雖然過去了,但通過此事故反映出提高員工安全意識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一要加強教育。廠里要求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要帶著感情抓安全,站在保護人民生命的高度去教育職工,進現場上崗位以安全為天職,以規程為準繩,去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
二是深化現場走動式安全管理。即走一走,看一看,查一查,談一談,及時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工作情緒、生產環境,及時消除思想、情緒、環境等隱患,使職工真正做到“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從職工10大“違章心理”剖析領導安全生產心態) 五、衣服未扣好 絞死背輪下 2003年7月29日早晨7時35分,東嶺礦碎石車間的崗位職工正在打掃崗位衛生,為崗位交接班作準備。由于生產任務緊,皮帶運輸機仍在運輸礦石。
11#皮帶崗位操作工吳好強象往常一樣沖洗崗位上的皮帶運輸機。為能按時下班,他不顧皮帶還在運行,習慣性地用橡膠水管沖洗皮帶運輸機的各部位。
他一邊干活一邊想:快沖、快完,好下班回家洗個澡,然后進城參加同學聚會。當他沖洗完皮帶南面的平臺后,水管要收揀到皮帶的北面去。
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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