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一個職位,出自廣告界,“COPYWRIGHT”,一般是指文字的撰寫,在廣告公司,承擔文字創意,比如標語,推動,軟文,圖文廣告中的文字,都由其來寫,進一步的,還會寫電視廣告和電臺廣告的腳本,竄連詞,產品介紹等等。
“編輯”一個職位,出自出版界,“EDITOR”,一般是指為報紙、雜志選編刊登的內容和文章,擁有審稿的權力,以及修訂校驗稿件的義務,衍生到電臺,電視臺,則為頻道的策劃設計以及內容的選編。
在互聯網界,“網絡編輯”承擔了內容的編輯和組合,由于國內的風氣,往往是以摘抄,轉貼,錄入,采集網絡信息為主。
所以,不同的叫法,主要還是看公司如何定性,然后才能談到“文案編輯”這種四不象的職位到底是什么。
分析下來,最有可能的是:
即要做文案,也要做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