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或毀滅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更高尚的是,默默地承受暴君命運的毒箭,還是勇敢地面對世界的無盡苦難,在斗爭中把他們一掃而光,死亡;睡眠;一切都結束了;如果在這個睡眠中,我們心中的痛苦,以及無數血肉的不可避免的打擊,能夠消失,那就是我們無法企及的結局。
死亡;睡眠。
睡眠可能仍然在做夢;好吧,這就是障礙:因為當我們擺脫了這個腐爛的皮包,在那死寂的睡眠中,我們禁不住猶豫我們將要做什么夢。
正因為如此,人們愿意長期受苦;愿意忍受世界的責罵和嘲笑;愿意忍受壓迫者的羞辱;愿意忍受傲慢者的冷眼。
愿意忍受輕蔑愛情的痛苦,愿意忍受法律的延伸;愿意忍受官員的殘暴;愿意忍受為他們辛勤工作的惡棍的蔑視。
如果他只使用一把小刀,他會考慮自己的生活嗎?誰愿意在疲憊的生活壓力下承受如此沉重的負擔、呻吟和汗水。
如果不是因為害怕神秘的國家,在未知的死亡之后,沒有一個旅行者回來過,它混淆了我們的意志,使我們愿意忍受現在的折磨,而不是飛到我們不知道的痛苦中去?
這樣,我們都變成了懦夫,變成了決心的紅熱光輝,變成了謹慎思考的一層灰色,在這層灰色之下,偉大的事業將退卻,失去行動的意義。
擴展資料:
《哈姆雷特獨白莎士比亞朱生豪譯》賞析:
哈姆雷特是一位浪漫主義的英雄,著名浪漫主義詩人柯勒律治即認為,作為英雄的哈姆雷特,被巨大想象力與內心所折磨,他關于自殺、復仇、背叛與死亡的獨白是“勇氣與自省的心靈統一”。
而這位丹麥王子的悲劇根源在于,他的直接行動能力被過分發達的理智所麻木,抑或其自我設置的道德勇氣標準不能容忍復仇行為的手段與目的有任何輕微的背離。
《哈姆雷特》的原本故事構架來自丹麥史學家薩克索·格瑪提斯(Saxo Grammaticus)的《丹麥史》。
著名莎士比亞研究家喬治·布朗蒂斯爭辯說,《哈姆雷特》完成于莎士比亞本人喪父后不久的1601年,而在此之前的1596年,莎士比亞亦有一子早夭,劇作家本人給其起名為哈姆耐特。
與劇作中的丹麥王子名字相近:在針對父親童年記憶的痛苦煎熬和喪子之痛的雙重打擊下,完成了這部偉大的作品,所以它的戲劇沖突情節必然包含了關于父子關系之中最為隱秘,乃至黑暗的東西。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TO BE OR NOT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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