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古稱“啟蟄”,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標志著仲春時節的開始;太陽到達黃經345°時。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二月節……萬物出乎震,震為雷,故曰驚蟄,是蟄蟲驚而出走矣。”
此前,昆蟲入冬藏伏土中,不飲不食,稱為“蟄”;到了“驚蟄節”,天上的春雷驚醒蟄居的動物,稱為“驚”。
故驚蟄時,蟄蟲驚醒,天氣轉暖,漸有春雷,中國大部分地區進入春耕季節。
古代分驚蟄為三候:“一候桃始華;二候倉庚(黃鸝)鳴;三候鷹化為鳩。”驚蟄三候所代表的花信為:“一候桃花,二候杏花,三候薔薇。”。
驚蟄雷鳴最引人注意。
如“未過驚蟄先打雷,四十九天云不開”。
驚蟄節氣正處乍寒乍暖之際,根據冷暖預測后期天氣的諺語有:“冷驚蟄,暖春分”等。
驚蟄節的風也有用來作預測后期天氣的依據。
如“驚蟄刮北風,從頭另過冬”、"驚蟄吹南風,秧苗遲下種"。
現代氣象科學表明,“驚蟄”前后,之所以偶有雷聲,是大地濕度漸高而促使近地面熱氣上升或北上的濕熱空氣勢力較強與活動頻繁所致。
從我國各地自然物候進程看,由于南北跨度大,春雷始鳴的時間遲早不一。
云南南部在1月底前后即可聞雷,而北京的初雷日卻在4月下旬。
“驚蟄始雷”的說法僅與沿長江流域的氣候規律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