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古詩詞,文體是記。
【記】:是古代的一種文體。
主要是記載事物,并通過記事、記物,寫景、記人來抒發作者的感情或見解,即景抒情,托物言志。
“記”這種體裁出現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
它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筑,故又稱“雜記”。
在寫法上大多以記述為主而兼有議論、抒情成分。
意義
“記”的文字含義是識記,在這種含義基礎上,“記”逐步獲得了它的文體意義,成為經史中一種專事記錄的文章體式。
作為一種文體,“記”在六朝獲得文體生命,唐代進入文苑,宋代其內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穩固。
明清時主體性色彩更加濃厚,逐漸成熟穩固。
根據史志中以記名篇的書目數量和文學總集中記體文內容的變化和類目的增減,可以更客觀地了解“記”作為一種文體其內涵發生的變遷
古代一種散文體裁,可敘事、寫景、狀物,抒發情懷抱負,闡述某些觀點。
分類
①碑記:古代一種刻在石碑上記敘人物生平事跡的文體。
②游記:是一種描寫旅行見聞的散文體裁。
③雜記:是古代因事見義,雜寫所見所聞不多加議論的散 文體裁。
④記……事:是古代記載人物生平事跡的文體。
說明,描寫,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