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有一篇最適合在春天里朗讀,能讀出一種極致的美感,能讀得心暖暖地融化,讀得眼中幾乎要涌出愜意的淚水,那應該是朱自清的《春》吧。
請想象:久經凄風寒雪的冬天,心和眼一樣的干澀枯寂,單調而寂寞地盼,甚至盼到了絕望。
突然,呼啦啦,天地奇跡,艷艷的五彩繽紛,亮亮的金碧輝煌,脆脆的聲清清的香甜甜的笑,紛沓沓在我們的身邊擠滿。
呵,讀讀《春》吧,誰能不欣欣然地放歌?
《春》帶給我們的,是生命感的驚蟄,心靈最柔軟處的一次醍醐灌頂的驚蟄。
里面的每一個字,都在魚兒似的躍躍欲試地跳出水面,她們順理了春的足跡,喚醒著我們沉寂的感覺,走出灰暗的絕望之域,帶著微笑向那個可以縱情歡歌的希望天堂進發。
這,是我今天又一次讀《春》最強烈的感覺,是過去沒有的。
不止一處,我讀到別人眼中的《春》,被“結構美”“語言美”“情感美”的賞析同化了。
也不止一次,從這樣的角度,帶著孩子們走在《春》里,讓他們讀一讀,賞一賞,悟一悟。
未褪盡稚氣的聲音,增添了課堂的春意,于是我便順理成章地得意于教學的“成功”。
但是,我從沒有感動過,也沒有讓孩子感動過。
很簡單,那是朱自清自己的《春》,是一篇文章叫《春》。
現在,讀《春》,不知道為什么,一句話反復出現在心里:這是希望的春,這是我們的春,這是我們的希望的春。
它不再隱藏在那形形色色的美景深處,從草尖、花蕊、柔風、雨絲中,浮現出來,以深呼吸的狀態吸引著我們的目光。
朱自清的《春》,應該是人的春,是每個人都能為自己美好的希望播種和耕耘的春。
處處美景,只是做著人的陪襯,變成希望萌發的催化劑。
開篇的那句吶喊,撲面而來,令人肅然。
這種盼望是什么?是身上多些淡淡暖意,抑或是色彩斑斕的視覺享受?如果關注一下“腳步“,會發現它和文章最后一段的關聯。”領著我們上前去“,春走前面,我們緊隨其后,激情滿懷地走,力度十足,奔向的一定是充滿快樂的地方,那就是希望的招引。
春天來了,因為希望來了。
春草之所以美,是因為我們無拘無束的放松姿態。
漫長冬日的拘謹,一下子找到了最佳釋放方式,那種快樂是盡情的。
但這里極有分寸,“兩“”幾“在提醒我們,放松而沒有放縱。
再照應第七段的內容,便發現草地上歡快的我們,是為了”舒活舒活筋骨,抖擻抖擻精神“,更重要還是”各做各的一份事去“。
那份內的事,才是希望。
春花的美,艷麗而芬芳,令人陶醉。
當然我們不能忽略那個“閉了眼“。
多么富有神韻的詞啊,色彩之艷留成余韻,清香之意猶在鼻端,讓思緒玩一回浪漫:那碩果累累的希望,登場了。”已經“,誰說希望還很渺茫?”滿是“,誰說希望不令人神往?我固執地認為,正因為有這樣的神來之筆,朱自清的花才脫了俗氣,呈現出與他人筆下的花不一樣的風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