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想表達:
1、 對無比美好的童年生活的懷戀;
2、 對人情世故的感悟;
3、 對惡勢力的痛恨;
4、 對善良淳樸的人的尊敬;
5、 對社會改革的希望。
《朝花夕拾》創作于1926年,是魯迅所寫的唯一一部回憶性的散文集,原名《舊事重提》,后由魯迅改為《朝花夕拾》,一向得到極高的評價。
“朝”表示早年時候,“夕”表示晚年時期,這個詞的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來撿,這里指魯迅先生在晩年回憶童年時期、少年時期、青年時期的人和事。
作者說,這些文章都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回憶文”。
本書為魯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憶散文的結集,共十篇。
前五篇寫于北京,后五篇寫于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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