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臨川先生歌曲》
《上仁皇帝言事書》,是主張社會變革的一篇代表作,根據對北宋王朝內外交困形勢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完整的變法主張,表現出作者“起民之病,治國之疵”的進步思想。
《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在敘述并闡釋宋初百余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的同時,尖銳地提示了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利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它對第二年開始施行的政,無異吹起了一支前奏曲。
《答司馬諫議書》,以數百字的篇幅,針對司馬光指責新法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四事,嚴加剖駁,短小精悍,言簡意賅,措詞得體,體現了作者剛毅果斷和堅持原則的政治家風度。
安石的政論文,不論長篇還是短制,結構都很謹嚴,主意超卓,說理透徹,語言樸素精練,“只用一二語,便可掃卻他人數大段”(劉熙載《藝概.文概》),具有較強的概括性與邏輯力量。
這時推動變法和鞏固北宋詩**新運動的成果起了積極的作用。
安石的一些小品文,膾炙人口,《鯀說》、《讀孟嘗君傳》、《書刺客傳后》、《傷仲永》等,評價人物,筆力勁健,文風峭刻,富有感情色彩,給人以顯豁的新鮮覺。
他還有一部分山水游記散文,《城陂院興造記》,簡潔明快而省力,酷似柳宗元;《游褒禪山記》,亦記游,亦說理,二者結合得緊密自然,即使抽象的道理生動、形象,又使具體的記事增加思想深度,顯得布局靈活并又曲折多變。
王安石的詩歌,大致可以罷相(1076年左右)劃界而分為前、后期,在內容和風格上有較明顯的區別。
“王荊公少以意氣自許,故詩語惟其所向,不復更為涵蓄……后為群牧羊官,從宋次道盡假唐人詩集,博觀而約取,晚年始盡深婉不迫之趣”(葉夢得《石林詩話》)。
前期的詩歌,長于說理,傾向性十分鮮明,涉及許多重大而尖銳的社會,問題注意到下層人民的痛苦,替他們發出了不平之聲。
《感事》、《兼并》、《省兵》等,從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描寫和提示了宋代國勢的積弱或內政的腐敗,指出了大地主、大商人兼并土地對于國家和人民的危害,提出“精兵擇將”的建議;《收鹽》、《河北民》等,反映了當時人民群眾備受統治者迫、害壓榨的悲慘遭遇;《試院中》、《評定試卷》等,則直接抨擊以詩,賦取士的科舉制度,要求起用具有經世濟國的人才;《元日》、《歌元豐》等,熱情地謳歌了變法帶來的新氣象和人民的歡樂;《商鞅》、《賈生》等,通過對歷史人物功過得失的價,抒發了自己的新的見解和進步意義。
安石后期的隱居生活,帶來了他的詩歌創作上的化。
他流連、陶醉于山水田園中,題材內容比較狹窄,大量的寫景詩、詠物詩取代了前期政治詩的位置,抒發一種閑恬的情趣。
但藝術表現上卻臻于圓熟,“雅麗精絕,脫去流俗,每諷味之,便沉沆瀣生牙頰間。”(《后山詩話》載黃魯直語)和《泊船瓜洲》、《江上》《梅花》、《書湖陰先生壁》等詩,觀察細致,精工巧麗,意境幽遠清新,表現了對大自然美的歌頌和熱愛,歷來為人們所傳誦。
從詩體說來,安石的古體詩雖然多用典故,好發議論,但象《明妃曲》、《桃源行》篇,立意新穎,充滿著情感和豐富的想象。
律詩則用字工穩,對偶貼切,但有時不免失于過多的雕刻。
五絕和七絕尤負盛譽,“王半山備眾體,精絕句”(《寒廳詩話》),“荊公絕句妙天下”(《艇齋詩話》)。
他的詩對當代和后世都有影響,被稱為“王荊公體”(嚴羽《滄浪詩話》)。
安石的詞,今存約二十余首。
雖不以詞名家,但其“作品瘦削雅素,一洗五代舊習”(劉熙載《藝概.詞曲概》)。
《桂枝香.金陵懷古》一詞,通過描寫金陵(今江蘇南京市)壯景及懷古,揭露六朝統治階級“繁華兢逐”的腐朽生活,豪縱沉郁,被贊為詠古絕唱。
它同范仲淹的《漁家傲》“塞下秋來風景異”一詞,開了蘇東坡豪放的先聲,給后來詞壇以良好的影響
重點介紹:
傷仲永
(傷,是“憐惜”的意思。
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于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后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
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
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
“一鄉”,全鄉。
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
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
“先人”。
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
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后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
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
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終于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意義: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后天的不斷的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