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地震 ”——地核;中間是“ ”-地幔;外層是“ ”——地殼。
地震一般發生在地殼之中。
地球在不停地自轉和公轉,同時地殼內部也在不停地變化。
由此而產生力的作用,使地殼巖層( )、( )、( ),于是便發生地震。
地下發生地震的地方叫震源。
從震源垂直向上到地表的地方叫震中。
從震中到震源的距離叫震源深度。
震源濃度小于70公里的地震為淺源地震,在70~300公里之間的地震為中源地震,超過300公里的地震為深源地震。
對于同樣大小的地震,由于震源深度不一樣,可對地面造成的破壞程度也不一樣。
震源越淺,破壞越大,但波及范圍也越小,反之亦然。
③地震本身的大小,用震級表示,根據地震時釋放的彈性波能量大小來確定震級,我國一般采用里氏震級。
通常把小于2.5級的地震叫小地震,2.5~4.7級地震叫有感地震,大于4.7級地震稱為破壞性地震。
震級每相差1級,地震釋放的能量相差約30倍。
比如說,一個7級地震相當于30個6級地震,或相當于900個5級地震,震級相差0.1級,釋放的能量平均相差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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