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
肖大志
對聯是一種講究格律的文學形式,要欣賞與寫作對聯,必須了解其基本的格律要求。
所謂對聯格律(簡稱聯律),指對聯中有關平仄、詞性、語法修辭,以及書寫張貼等方面的格式與規律,其核心是對仗。
對聯的基本格律可概括成六要素,即:字數相等,內容相關,詞性相當,結構相稱,節奏相應,平仄相諧。
這六要素又可以分別從基礎、語法、聲律三方面來加以理解:
1.字數相等,內容相關。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基礎要素。
從全聯來看,原則上,只要上下聯字數相等,不論多少字數均可。
如上下聯各四個字,則稱四言聯,上下聯各五個字,則稱五言聯,等等。
但在實踐中,對聯多為四字以上,因漢字一般需要四字以上才能組成句子。
而限于對聯特殊的形式要求,亦難有上千字的長聯。
在要求全聯字數相等的同時,還要求各分句字數相等。
換言之,如果上聯是由幾個分句組成,則下聯也應是由字數上與之一一相等的幾個分句組成。
總之,如果連字數都不能相等,那無論如何也難以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對聯。
從內容上看,一副對聯的上下聯之間,內容應當相關,也就是意思要互相對應,以起到相反相成或相輔相成的效果。
大多數對聯上下聯之間的內容對應屬于互相襯托的關系。
這種襯托或者是從相同的角度互相映襯、互相補充(即所謂“正對”),或者是從相反的角度互相反襯、互相對照(即所謂“反對”),通俗地說,正對即上下聯立意相近,如:
覺行圓滿
功德莊嚴(注:所引對聯未注明作者或出處的,均出自拙著《觸聞集——佛教對聯八百副》一書,下同。
)
反對即上下聯立意相反,如:
心平積福
欲重招殃
還有少數對聯上下聯之間的內容對應屬于互相銜接的關系(即所謂“串對”,或稱“流水對”),也就是上下聯兩個分句共同構成一個復句,上下聯存在一種連貫、遞進、選擇、轉折、因果、假設、條件、目的等復合關系。
如:
若無前世心中毒
哪有今生意外災
除了香甜苦辣咸酸澀
無非柴米油鹽醬醋茶
如果上下聯內容毫不相關,彼此“風馬牛不相及”,會使人覺得非常別扭和生硬,則起不到對聯應有的文學效果,也難以稱得上是合格的對聯。
當然,上下聯之間的對應關系不一定要求都很密切。
再者,還有一種特殊的對聯形式,即所謂“無情對”。
它指的是上下聯形式上(字面上)對仗工整,而內容上(意義上)卻有意不相關,從而造成一種特殊的效果。
如:
三星白蘭地
五月黃梅天(常用無情對)
庭前花始放
閣下李先生(常用無情對)
公門桃李爭榮日
法國荷蘭比利時(常用無情對)
樹已半枯休縱斧
果然一點不相干(常用無情對)
總之,字數相等,內容相關,是對聯在形式和內容方面最起碼的要求,故將二者稱為基礎要素。
2.詞性相當、結構相稱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語法要素,也是對聯格律最關鍵的兩個要素。
因此,也可以稱之為核心要素。
所謂詞性相當,指上下聯相對的詞語性質應當盡可能相同或相近。
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以及連詞對連詞、介詞對介詞,等等。
如:
大行絕俗忘榮辱
至道無情空是非
此聯中,“大”與“至”都是形容詞,“行”與“道”、“俗”與“情”都是名詞,“絕”與“無”、“忘”與“空”都是動詞。
“榮辱”與“是非”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詞。
又如:
五蘊皆空觀自在
一心不亂見如來
此聯中,“五”和“一”都是數詞,“蘊”和“心”都是名詞,“皆”和“不”都是副詞,“空”和“亂”都是形容詞,“觀”和“見”都是動詞,“自在”和“如來”都是名物化的形容詞或動詞。
不過,在實踐中,對虛詞的要求比較寬松,一般能夠虛詞對虛詞即可。
對實詞的要求較為嚴格,詞性不同一般不能相對。
當然,那些詞性比較接近的、或者詞性能夠兼通的實詞,還是允許相對的,如名詞和代詞、某些動詞、形容詞、副詞之間。
甚至個別虛詞和實詞之間也可以通融。
因為在具體的對仗中,除詞語的性質外,還可適當考慮詞語在句中的作用。
對修飾詞語的要求比較寬松,對中心詞語的要求比較嚴格。
當然,詞性相同屬工對,詞性相近或相通屬寬對。
在同一詞類(如名詞)中,還可分出若干小類,也屬于對仗的寬工問題,則另當別論(可參見下文“概念相當”)。
至于一些音譯外來詞的對仗問題,則可做特殊處理。
如:
同上慈舟,共登般若波羅蜜
普沾甘露,常念南無觀世音
其中,“般若波羅蜜”和“南無觀世音”在結構、節奏、平仄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詞性則可論可不論。
所謂結構相稱,指上下聯語句的語法結構(或者說其詞組和句式之結構)應當盡可能相同,也即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動賓結構對動賓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并列結構對并列結構,等等。
如:
一心常忍辱
萬事且隨緣
此聯上下聯皆為主謂賓結構。
其中,“一心”對“萬事”皆為偏正結構,“忍辱”對“隨緣”皆為動賓結構。
又如:
軟首妙光,威名顯赫
雄獅利劍,寶相莊嚴
“軟首妙光”對“雄獅利劍”,皆為并列結構;“威名顯赫”對“寶相莊嚴”,皆為主謂結構;“軟首”對“雄獅”、“妙光”對“利劍”、“威名”對“寶相”,皆為偏正結構;“顯赫”對“莊嚴”,皆為并列結構。
但在詞性相當的情況下,有些較為近似或較為特殊的句式結構,其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例如,“還我河山”對“逐胡韜略”,前者為動賓結構(雙賓語),后者為偏正結構,作為結構上之寬對,未嘗不可。
又如:
觀美女華瓶盛糞
嘆凡夫甘愿投泥
其中,“華瓶盛糞”是一個主謂賓結構,“甘愿投泥”則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動賓結構(狀謂賓結構),從整體看,此聯結構應屬工整。
總之,上下聯的用詞造句,在詞性和結構這兩個語法要求上,應盡量相當或相稱(也就是保持對仗),以使上下聯在形式上顯得協調與工整。
但這些要求在實踐中允許適當放寬,有時還可以有所變通(如義對、借對等,可見下文)。
3.節奏相應,平仄相諧
這是對聯格律的兩個聲律要素。
節奏,本是一個音樂術語,指音樂中交替出現的有規律的強弱、長短等現象。
在聯律中,則是指對聯語句中有規律的停頓現象。
對聯行文多以二字(有時也以一字或三字以上)為一節奏。
所謂節奏相應,指上下聯在節奏的停頓上應當盡可能同步。
如:
漏盡-飛身-去
心空-及第-歸
可憐-鼠輩-偷酥-死
堪羨-鴿王-絕食-生
以-神通力-護持-正法
設-孟蘭盆-超度-慈親
不過,作者認為,節奏應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節奏包括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
狹義的節奏則專指語意節奏。
語意節奏主要依語句結構去劃分,或者說,主要是根據其語義而產生的音節上的停頓或間歇。
聲律節奏則是從其平仄要求上去看,或者說,是指句中一定位置的聲調要求(平仄安排)問題。
所謂節奏,主要指上下聯在音節上的停頓或間歇。
因此,作者認為,最好將語意節奏和聲律節奏分別用節奏和音步來表達。
如,語意上的節奏為:
同時-聞-授記
次第-得-菩提
其聲律上的音步則為:
同時-聞授-記
次第-得菩-提
當然,節奏和音步還是有密切聯系的,二者經常是一致的(如“漏盡飛身去”等三聯)。
所謂平仄相諧,又稱平仄協調,狹義地說,就是指對聯在音調上的兩大要求:平仄相對與平仄交替。
廣義地說,也包含句腳安排等其他一些平仄問題。
要弄清這些問題,首先必須區分什么是平聲、什么是仄聲。
這又有兩種劃分標準。
在對聯創作中,一般是運用“古四聲”,即古漢語將音調分為平、上、去、入四聲,除平聲外,上聲、去聲、入聲皆為仄聲。
現在,也有少數人運用“新四聲”,即現代漢語將音調分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聲。
其中,陰平、陽平為平聲,上聲、去聲為仄聲。
兩種聲韻的不同,關鍵在于入聲字。
入聲字的掌握和識別,大體上還是有規律可循,在此恕不贅述。
對初學者來說,最簡單易行的辦法是先在運用時借助工具書,然后逐漸熟練掌握。
要注意的是,雖然上述兩種用法可并行不悖,但在同一副對聯中,最好不要同時混用兩種標準。
現在再回過頭來談平仄協調的兩大要求。
所謂平仄相對, 就是上下聯的各音步以及各分句句腳要平聲對仄聲、仄聲對平聲。
反之,如果平聲對平聲,仄聲對仄聲,就叫平仄失對(又稱同聲相對或串聲)。
對聯脫胎于格律詩,在平仄方面,對聯與格律詩中的對仗句基本相同。
而且,對音步的安排也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
因為在實際上,并不一定要求整個音步平仄相對,只是要求在音步位上平仄相對。
所謂音步位,就是每個音步的末位字,這是決定整個音步性質的重點聲。
由于漢字的絕大多數音步為二字音步,因此,音步位一般指的就是每句的第二、四、六等字數。
所以便有了“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要注意的是,在一句之中,第一三五字不能同時不論,即所謂“一三不論五要論”)。
如:
心蓮-清凈
○○ ○△
性海-圓融(注:平聲用“○”表示,仄聲用“△”表示,下同。
)
△△ ○○
心馳-有外-實迷-有
○○ △△ △○ △
身處-空中-不見-空
○△ ○○ △△ ○
此二聯中,一三五不一定平仄相對,二四六皆平仄相對,即屬工對。
不過,并非所有的音步位都在二四六位置上,主要是由于對聯行文的格式除了以律詩中的對仗句式為主以外,還有詞、曲、賦、駢文乃至散文等句式,以及領字、專有名詞等的運用。
如:
建-曼荼羅壇-修法
于-阿蘭若處-參禪
直心-乃-萬行-之本
貪欲-為-諸苦-之源
深心-勤習-真言宗-教義
全力-弘揚-大手印-法門
以上諸聯,其音步就不一定在二四六位置上。
所謂平仄交替,它與平仄相對實際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指的是一個句子自身的音步(或者說音步位)之間,平仄應交替使用,否則就是平仄失替(又稱串調)。
只有各分句的句腳與前一音步之間,可以不考慮交替問題。
如:
真身已過凡間望
○ △ ○△
妙法不堪小智聽
△ ○ △○
又如:
無所從來何有相
△ ○ △△
得成于忍不生心
○ △ ○○
在平仄問題上也允許拗格存在。
對聯之平仄不依常格者,謂之拗格或拗體,如“相粘格”、“全平全仄格”等。
所謂“相粘格”,是律詩中的“相粘”格式在對聯中的體現,指上下聯除不能同聲收尾外,在音步上不考慮平仄相對,而是采用同聲相對,亦即相粘。
如:
兩表酬三顧
△ ○△
一對足千秋(尤俊題成都武侯祠聯)
△ ○○
此聯就是比較典型的“相粘格”。
所謂“全平全仄格”,指上聯全用仄聲、下聯全用平聲的特殊格式。
在平仄問題上還有一些禁忌,如忌“同聲落腳”、忌“同聲收尾”、忌“三平尾”或“三仄尾”,忌“孤平”或“孤仄”等,留待下面再談。
總之,作為一種格律文學形式,對聯之聲律雖然不講究押韻,但在平仄協調方面還是有講究的,寫作對聯不能不講平仄。
如果說,字數相等、內容相關、詞性相當、結構相稱、節奏相應等,賦予了對聯整齊美、整體美、對襯美、結構美、節奏美等審美特征的話,那么,平仄協調則賦予了對聯音韻美這個重要的審美特征。
當然,有時為了不以辭害意,個別地方出現平仄失對或平仄失替,亦可通融。
在運用排比、押韻、引用等特殊修辭手法和運用成語、典故等固定句式之類的情況下,更可以適當放寬格律要求。
如:
下士求福樂,中士求出離,上士求普度
小隱在山林,大隱在城市,真隱在內心
嚴格來看,此聯在聲律上有失對、失替、孤平等問題,在詞性、結構的對仗上也不太嚴謹,但考慮到其特殊句式(排比、引用),因此可以通融。
對聯格律的上述六要素,大體上還存在某種層層遞進的關系。
在某種意義上,詞性相當是結構相稱的基礎,結構相稱是節奏相應的基礎,節奏相應是平仄相諧的基礎。
兩個基礎要素則自不必說。
此外,有的聯家將強弱相當或概念相當作為對聯格律的要素之一,作者認為并不恰當。
因為,強弱相當,只是在內容相關基礎上的進一步的修辭要求,指的是上下聯內容的意思基本上要能相匹配,越相匹配,對仗就越工。
如果上聯太強而下聯太弱,或者下聯太強而上聯太弱,其對稱性就會大受影響。
因此,強弱相當主要涉及對仗的寬工問題。
概念相當,則只是在詞性相當基礎上的進一步的修辭要求,指的是上下聯不但詞性要相當,而且詞語所代表的概念或者說詞義也要相當,也即要盡可能相近或相反。
這也涉及到對仗的寬工問題。
若上下聯兩個詞語共同所屬概念的范疇越小,對仗就越工,反之則越寬。
如:“中國”對“雄雞”,其共同范疇是事物;“曉日”對“雄雞”,就縮小為自然物;“小草”對“雄雞”,就縮小為生物;“駿馬”對“雄雞”,就縮小為動物;“老鴨”對“雄雞”,就縮小為鳥綱以至家禽。
其次,若上下聯兩個詞語之間,概念關系越互相矛盾(即所謂“矛盾概念”),對仗就越工,如“有”對“無”、“真”對“假”、“生”對“死”、“聰慧”對“愚癡”等,就屬于工對。
再者,概念所指的事物之間的聯系密切與否,也影響到對仗的寬工,如“曉日”對“雄雞”,由于二者之間有著天然的聯系,對仗就顯得較工穩。
總之,對聯的六要素應當是關系到一副對聯是否名副其實,從而是否成其為對聯的問題。
作者認為,對此,楹聯界還是有必要進一步加以澄清。
以上淺見,不當之處,敬請聯界方家教正! 1.忌同聲落腳
這是就上聯或下聯各分句句腳之間的關系而言。
由多個分句組成的對聯,各分句句腳的平仄安排,嚴格說,可以馬蹄韻為規則。
所謂馬蹄韻,指的是句腳平仄安排如馬之走步,后腳踏著前腳印走。
其平仄格式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但是,作者認為,從對聯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出發,考慮到對聯“聯無定句,句無定字”的特點,以及對聯句式的復雜性等因素,其句腳平仄安排的格律要求亦可以“忌同聲落腳”為規則。
準確一點說,此規則有兩點要求:(1)、每邊二至三個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全是同聲落腳。
(2)、每邊四個以上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連續三句(上下聯起句及中間分語段時可以例外)或三句以上同聲落腳。
這種規則理論上簡潔明了,運用上靈活多變,既體現了原則性和理論性相結合,又能包容在句腳平仄問題上的幾種主要不同意見。
以每邊五分句長聯之上聯為例,按“馬蹄韻”的規則,只有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間分語段時)兩種正格,另有仄平平仄仄一種變格,共三種格式。
按“忌同聲落腳”的規則,那么,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間分語段時)、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等十一種格式皆為合格,且無須分正格與變格。
2.忌同聲收尾
這是就上聯聯腳與下聯聯腳之間的關系而言。
準確一點說,此規則也有兩點要求:(1)一副對聯不管長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聯仄聲收尾,即上聯最后一字應是仄聲;下聯則要求平聲收尾。
一般不能上聯平聲收尾,下聯仄聲收尾。
(2)上下聯不能同聲收尾,即上下聯最后一字不能同是仄聲或同是平聲。
3.忌三平尾或三仄尾
指的是在一個句子的最末三個字,應盡可能避免都是平聲或都是仄聲。
如“緣深因厚坐蓮臺”,若將“坐”改為“登”,就成了三平尾。
又如“依法修行能入道”,若將“能”改為“可”就成了三仄尾。
三平尾或三仄尾,在平仄單調上并無二致,為體現理論上的一致性,應將二者都作為禁忌,不能只忌三平尾而不忌三仄尾。
4.忌孤平或孤仄
指的是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應盡可能避免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或只有一個仄聲字。
如:“萬事皆如意”,若改為“萬事俱如意”,即是孤平;又如:“菩提當下現成”,若改為“菩提當下圓成”,即是孤仄。
在此,作者對孤平問題擬略加論述。
作者認為,聯律不必完全依從傳統詩律,從聯律來說,“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若只有一個平聲,就犯孤平”,此定義更加簡潔合理。
因為:其一,此定義對平仄的要求,總的看是寬松了一些,符合對聯格律的發展趨勢。
其二,依傳統詩律,所謂孤平,還要除句腳外,但對聯與近體詩有一個較大的不同,就是尾字(句腳)的平仄要求有所不同,且不要求押韻,所以在聯中,尾字(句腳)不一定要單獨劃出。
其三,以字面看,孤,就是一個,孤平的字面含義和實際含義若完全一致,有利于理解和操作。
傳統詩律的孤平是:在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句式中,除韻腳的平聲字外,如果句中只有一個字是平聲字,就犯“孤平”。
這種定義,實際上,已經把孤平定死在一兩個句式上了(具體說,五言“平平仄仄平”變為“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變為“仄仄仄平仄仄平”,就是孤平)。
因此,對孤平二字,必須加以附帶補充說明,人們才能實際理解和操作。
其四,以五言聯而言,若只有“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的話,那么,再來看看“仄仄仄平仄”,比較這兩種格式,從平仄的死板、單調來看,究竟哪一種更死板、更單調?其五,近體詩,主要是五、七言,因此,在六言聯中,傳統詩律的孤平概念就不能加以解釋,而六言聯中,同樣可能存在孤平現象。
(待續)
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下)--轉
另外,孤平或孤仄,在平仄單調上,也沒有什么不同。
古今詩聯作者,不管對于孤平,還是對于孤仄,實際上,都是能避免就避免。
因此,將二者同時作為禁忌,不僅體現理論上的一致性,也是源于現實情況的。
附帶指出,依作者上述定義,孤平或孤仄的現象,實際上只存在于五言和六言句中,因為在七言以上的句子中,如果遵守了平仄交替的基本要求,是不會出現孤平或孤仄的。
5.忌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
對聯中允許出現疊字或重字,這是對聯中常用的修辭手法,只是在重疊時要注意上下聯保持一致。
如“世事紛紛”對“紅塵滾滾”,其中,“紛紛”對“滾滾”,就是疊字相對;又如:
修道是修心,心空即是涅盤岸;
見因如見果,果苦莫如地獄人。
其中,“修”對“見”、“是”對“如”、“心”對“果”,就是重字相對。
但是,對聯中應盡量避免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
同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現在上下聯同一位置,如“法界”對“世界”、“成道”對“成魔”。
但有些虛詞(之乎也者而矣哉,等等)的同位重字是允許的,如:
漏網之魚,世間時有;
脫天之鳥,宇內尚無。
異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現在上下聯不同位置。
如:
業流不住勿貪境;
命運相同莫恨人。
若將下聯的“莫”改為“不”,就與上聯的“不”字異位重字。
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是對聯之忌。
不過,有一種特殊的異位互重格式是允許的,如:
本無月缺月圓,它隨順你;
雖有花開花落,你任由它。
聯中的“它”對“你”,就是異位互重。
6.忌同義相對
同義相對,又稱為合掌。
所謂忌同義相對,指上下聯相對的語句,其意思應盡量避免雷同。
如“旭日”對“朝陽”、“史冊”對“汗青”、“神州千古秀”對“赤縣萬年春”等,就屬合掌。
當然,出現個別非中心詞語(尤其是虛詞)的合掌,或者合掌部分在聯中比重很小,無傷大雅。
一些含義相近的語句相對,也未嘗不可。
綜觀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作者認為,由于現代文學的主流是散文體(或者說自由體),其總趨勢也是進一步向散文化方向發展。
處于時代潮流中的對聯,不可能擺脫這種影響。
因此,對聯的基本格律,雖然不能被人為地廢除和否定,也確實有寬松、靈活、變通的必要和客觀趨勢,特別是在其平仄方面。
但不管怎樣,語言之聲調是一個必然存在的客觀現象,因此,對聯的平仄要求,盡管可以寬松些,卻沒有必要也不可能人為地加以取消。
同時,由于對聯的平仄要求,是在繼承傳統詩律的基礎上發展變通而來,對此,楹聯界目前的看法還不盡一致,就更有必要進行適當的探討和界定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對聯基本格律的六要素和六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