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缺乏課外生活。
從課堂教學到課外活動。
教學的多數內容嚴重脫離社會生活實際。
大多數學生只會從書本到書本,而對多姿多彩的人生和紛繁復雜的世界缺乏應有的體驗,這就是難怪學生的作文空洞無物,無病呻吟,狹小的天地限制了學生的思想。
2、應試作文思想影響。
現行的考試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扼殺了學生的創造精神。
考試作文怎么出,教師就怎么指導,只要能上學校就行。
于是,小學瞄初中,初中瞄高中,高中瞄高考,路子越走越窄。
為了適應考試要求,為了確保作文“基本分”,大多數學生的作文四平八穩,思想內容大同小異,基本格局千篇一律,形成了地道的新八股。
3、教師的素質不高。
一些語文教師的素質偏低,他們缺乏系統的教育理論,動輒不自覺地違背教育規律,其中不少人自己從來不寫文章,或寫不好文章,卻給學生規定了不少的條條框框,甚至不按他們的路子走,就被認為不是好文章,不少教師不是順應青少年的心理,放手讓學生愉快地自由發揮,而是用各種模式去束縛學生。
這樣的情況下,不少學生在作文訓練之初就失去了興趣,倒了胃口,對作文的畏懼心理也由此而生
記敘文的要素
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 ,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包括散文、小說、人物傳記、寓言、童話、消息、通訊、游記等。
記敘文按內容大致可分為:寫人為主的記敘文、記事為主的記敘文、記物抒情的記敘文、寫景抒情的記敘文。
記敘文的六要素
記敘文的六要素指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過、結果。
掌握記敘文的要素,有助于分析文章的結構,理清事情發生、發展的脈絡,繼而準確把握文章的主旨。
但是,六要素并非所有的記敘文都必須具有,有些文章里,某些要素不交代也不影響內容的表達。
記敘文的順序及作用
記敘文的順序一般有順敘、倒敘和插敘三種。
( 1 ) 順敘
按事情發生、發展的時間先后順序來寫。
作用:敘事有頭有尾,條理清晰,讀起來脈絡清楚、印象深刻。
(2)倒敘
先寫結果,然后按照時間先后來寫事情發生發展的經過。
作用:造成懸念,吸引讀者,使文章有波瀾,增強文章的生動性。
(3)插敘
敘事時中斷敘述,插入相關的另一件事。
作用:對情節起補充襯托作用,使情節更曲折,內容更充實。
記敘的要素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敘事時,要交代清楚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什么人物、什么事情以及事情發生的前因后果。
這六要素,只有在不妨礙別人看明白的情況下,才可以省略其中的一兩個。
學生在敘事時,一般都能寫清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的起因和結果,卻往往把事情的過程敘述得非常簡單、空泛,不能給人留下什么印象。
為解決這一難點,我就強化訓練學生寫好事情的發展過程,力求在短期內,達到一定的效果。
由于年齡、時代的差異,學生在家里會與家長發生矛盾沖突,在學校會與老師、同學發生矛盾沖突,即使自己,也會在思想上產生矛盾沖突。
經過雙方的共同努力或自己的覺悟,矛盾沖突最終會得以妥善解決的。
我要求學生寫作文盡量寫好事物發展過程中的矛盾沖突,并且力爭寫出出人意料之外,又合乎情理之中的結局,使文章曲折動人,富有吸引力。
其實記敘文教學也是有規可循的,現就我在教學中的點滴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指導學生觀察生活。
第一,要抓住人物的特征。
人物的外貌、性格、感情各不相同。
只有抓住觀察對象的與眾不同之處,才能寫出人物的個性,才能避免“千人一面”的弊端。
第二,觀察要細致。
所謂細致,不是說在觀察人物時不分主次,而是要發現觀察對象與別人不同的細微之處。
不同性格的人,說話、做事時的表現是不同的。
人物的一個動作,一絲微笑,往往帶有性格化的特征。
所以,觀察必須細致入微。
觀察得越細致、越深入,印象就越清晰,理解就更深刻,描述就更具體、更生動形象。
第三,比較觀察。
有比較才有鑒別。
比較的目的是求異。
在觀察時,要抓住老師在各種情形下所表現出來的不同特征,即生氣時、高興時、嚴肅時……言談舉止和精神狀態的不同點。
這樣,才能使人物形象躍然紙上。
四個星期后,每個學生都按要求寫了觀察筆記。
寫作之前,我再次強調,描寫必須突出人物特征,不要求面面俱到。
在我的指導下,大多數學生的作文,對老師的描寫頗為生動逼真。
其次指導學生力求寫實。
指導學生寫作,我還要求學生寫自己熟悉的人和事。
因為熟悉的人和事,都是自己了解透徹、認識深刻、感受深切的,寫作時就能準確地把握住寫作對象的個性特征,就能寫得真實自然,生動形象,具有感人的力量。
日常生活中,學生接觸最多的是父母、老師和同學。
因此,學生對他們的外貌、性格、愛好、思想品質等了如指掌,描寫時自然容易抓住人物的特點。
在教學中我是這樣做的:
第一,寫人物說了什么,做了什么。
描寫人物大體是從外貌、語言、動作和心理入手。
但是在一篇寫人為主的記敘文中,這四個方面并非要全寫,有時外貌和心理可以不寫,當然,要根據具體情況而決定。
然而人物說的話、做的事必須要寫,而且還要寫得具體、真切。
否則,就難以表現人物的思想品質或精神風貌。
第二,寫人物怎樣說的,怎樣做的。
寫人物說話,要寫出在不同場合說話時的表情、姿態和神色。
寫人物做事,要一步步地寫出人物的動作,或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等。
不管是語言描寫,還是動作描寫,都要符合人物的年齡、身份、職業、習慣等,否則就會平平淡淡、干干巴巴,不能表現出人物的個性化特征。
第三,讓人物自我表演。
學生寫作前,我強調指出寫人物說話、做事,最好讓人物自己說、自己做。
作者要像故事片中的導演,在幕后指揮,讓人物自我表演。
而不要像紀錄片中的解說員,自己一味地介紹。
這樣,筆下的人物才富有立體感,才能產生“如見其人”、“如聞其聲”的良好效果。
記敘文中也可議論。
記敘文可以議論,但議論不可過多。
打個比方,如果想燜干飯,雖然需要放點水,但應少放,否則,水多米少,干飯就變成了稀飯。
干飯和稀飯的本質區別就在于“水”的多少。
因此,記敘文和議論文的本質區別就在于:記敘和議論孰多孰少。
寫記敘文最好不要大發議論,要學會用“事實”說話,讓事實本身去表達作者的喜怒哀樂就可以了。
比如,父母愛孩子是不會整天把“我愛你,孩子”掛在嘴邊的,而是通過自己的一言一行把對子女的愛真是自然地流露出來,真正的記敘文完全可以沒有議論。
當然,有時恰到好處的議論也是必不可少的,能夠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這是一個“度”的問題,需要在閱讀和寫作中慢慢揣摩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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