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長與〈山海經〉》原文
長媽媽,已經說過,是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說得闊氣一點,就是我的保姆。
我的 母親和許多別的人都這樣稱呼她,似乎略帶些客氣的意思。
只有祖母叫她阿長。
我平時叫她 “阿媽”,連“長”字也不帶;但到憎惡她的時候,——例如知道了謀死我那隱鼠的卻是她 的時候,就叫她阿長。
這在一同被選進《朝花夕拾》的另一篇散文《狗·貓·鼠》中有交代:“那隱鼠其實并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可在這之前,阿長告訴“我”:“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阿長謀死了“我”的隱鼠,“我”對阿長的態度由此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除了憎惡阿長外,還對她的敬意“完全消失”。
可見,隱鼠在少年魯迅的心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是阿長謀死了“我”的隱鼠,又是阿長給“我”買來了《山海經》。
把這兩件重大的事情放在一個人身上去展現,讓阿長成為一個矛盾體,這是魯迅先生寫作的高明。
對阿長的態度變化也正符合小孩子的心理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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