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唱雄雞天下白,虎兔相逢大夢歸。
《舊“創作談”批判》
然后心平氣和休息片刻,思緒開始如天馬行空,汪洋恣肆,天上人間,古今中外,墳中枯骨,松下幽靈,公子王孫,才子佳人,窮山惡水,刁民潑婦,枯藤昏鴉,古道瘦馬,高山流水,大浪淘沙,雞鳴狗叫,鵝行鴨步——把各種意象疊加起來,翻來覆去,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一唱雄雞天下白,虎兔相逢大夢歸。
創作過程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高招,有陽關大道,也有獨木小橋,如果非要統一,多半會裝腔作勢牛頭馬面虛情假意。
因為有許多東西是說不清也道不白的。
當頭擂你一狼牙棒,請問哪里是痛點?
一篇真正意義上的作品應該是一種靈氣的凝結。
在創作的過程中,可以借鑒,可以模仿,但支撐作品脊梁的,必須是也不會不是作家那點點靈氣。
只有有想象力的人才能寫作,只有想象力豐富的人才可能成為優秀作家。
主題先行,也未必不能產生優秀的作品,先有主題,后編故事,而且編得有鼻子有眼睛,連眼睫毛都會打呼扇,這也是一種大本事。
文學應該百無禁忌(特定意義),應該大膽地凌云健筆,在荒誕中說出的道理也許不荒誕,猶如酒后吐真言。
創作者要有天馬行空的狂氣和雄風。
無論在創作思想上,還是在藝術風格上,都應該有點邪勁兒。
敲鑼賣糖,咱們各干一行。
你是仙音繞梁三月不絕,那是你的福氣,我是鬼哭狼嚎,牛鬼蛇神一齊出籠,你敢說不是我的福氣?
也可以超脫時空,至大無外,至小無內;也可以去描繪碧云天黃花地北雁南飛;也可以去勾勒風聲緊雨意濃天低云暗;潑墨大寫意,留白題小詩;畫一個朗朗乾坤花花世界給人看。
有了這樣的本事不愁進不了文學的小屋。
當時畢竟是年輕氣盛,口出狂言,需要極大的勇氣,也必須準備承受一切由此產生的麻煩。
今日重讀此文,竟有隔世之感。
想想當年,無論如何也是淺薄,寫這類宣言書一樣的東西其實與文學無半點裨益,只能給人留下狂妄自大的不良印象。
因為說到底,文學不是體育競賽,誰跟誰過不去呢?作家其實是命定的,什么這個那個的,并沒有多少意義。
這篇文章的大毛病就是張牙舞爪,偏激則偏激矣,深刻卻是一點也沒有。
事實上,我也從來沒把它當成自己創作的指南。
寫什么,怎樣寫,只有上帝知道吧?我向來認為創作談之類萬萬不能信,誰信了誰就會誤入歧途。
我后來只相信夢境,只相信小說就是夢境的記錄。
前幾天翻閱《西北軍事文學》,見彩色插頁上有西北畫家潘丁丁一幅題為《天馬》的水粉畫,有兩縷裊裊上升的青煙,有無數匹曲頸如天鵝的天馬,整幅畫傳達出一種禪的味道:非常靜謐,非常靈動,是靜與動的和諧統一,是夢與現實的交融,這樣的才是好的天馬呢。
1985年,稍微清醒了一點,痛感到騷亂過后的蝕骨凄涼。
為《青年文學》寫了一篇小說,同時又附了一篇創作談:小說寫到如今,我個人感覺到幾近黔驢技窮,雖跳踢叫嚷,技實窮矣!去年《百年孤獨》、《喧嘩與騷動》與中國讀者見面,無疑是極大地開闊了許多不懂外文的作家們的眼界,面對巨著產生的惶恐和惶恐過后的蠢蠢欲動,是我的親身感受,別人怎樣我不知道。
蠢蠢欲動的自然后果是使這兩年的文學作品中出現了類魔幻和魔幻的變奏,大量標點符號的省略和幾種不同字體的變奏。
從一方面來講這是中國作家的喜劇,從另一方面來講這是中國作家的悲劇。
事情的一方面說明了中國作家具有出類拔萃的模仿能力和群起效尤的可貴熱情。
另一方面說明了中國作家們的消化不良和囫圇吞棗的犧牲精神。
本人自在受害者之列。
我現在恨不得飛跑著逃離馬爾克斯和福克納,這兩個小老頭是兩座灼熱的火爐子,我們多么像冰塊。
我們遠遠地看著他們的光明,洞燭自己的黑暗就盡夠了,萬不可太靠前。
這其實是流行真理,說個不休是因為我的淺薄。
中國人向以寬容待人為美德,不酷評別人也就免去了別人對自己的酷評……因為高級一點的中國人除了寬容的美德之外還有睚眥必報的美德,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少說話總是能比較得便宜。
當然我內心里總希望作家能像兇猛的狼一樣互相咬得血肉模糊,評論家像勇敢的狗一樣互相撕得脫毛裂皮,評論家和作家像狗和狼一樣咬得花開鳥鳴,形成一種激烈生動的咬進局面。
但這是不可能的,這不符合中國國情。
咬進既然無法實行,大家就該互相寬容,不但寬容別人,而且寬容自己。
我們拜倒在馬爾克斯和福克納腳下,雖然顯得少骨頭,但崇拜偉人是人類的通俗感情,故而應該寬容;我們不去學人家的精髓而去學人家的皮毛,雖然充分地表現了我們的天真可愛,但仿造的槍炮也可以殺人故而也應該寬容,我們以中國的魔幻與拉美的魔幻爭高低,雖然是一種準阿Q精神,但畢竟形象地說明了外國有的我們也有而且早就有了從而喚起一種眷戀偉大民族文化的高尚情操,不但故而也在寬容之列,甚至應給予某些適當的獎勵啦。
但寬容是有限度的,對別人對自己都是。
在充分寬容之后,真該想想小說該怎樣寫了。
偉大作品給予我們的真正財富,我認為不是坐著床單升天之類詭奇的細節,也不是長達一千字的句子,這些好像都是雕蟲小技。
偉大作品毫無疑問是偉大靈魂的獨特的陌生的運動軌跡的記錄,由于軌跡的奇異,作家靈魂的燭光就照亮了沒被別的燭光照亮過的黑暗。
馬爾克斯的時空意識與我們一樣嗎?海明威的愛情觀與福克納一樣嗎?卡夫卡的人生觀與薩特的人生觀一樣嗎?他們的思想當然可以有我們給人家貼上進步或是反動的標簽,但他們的作品呢?我覺得小說作美給人看,而只要傳達了真情實感的就具有了相當充分的沒美的因素。
我覺得小說越來越變為人類情緒的容器,故事、語言、人物,都是制造這容器的材料。
所以,衡量小說的終極標準,應該是小說里包容著的人類的——當然是打上了時代烙印、富有民族特色、普遍性與特殊性矛盾統一的——情緒。
《草鞋窨子》是個處在偽小說與真小說之間的東西,它除了說明在寒冷的冬天人鉆進地洞能夠得到一些溫暖,除了說明鬼怪神異對人的警示作用,究竟傳遞了、包容了多少人類的情緒呢?
這種草鞋窨子在我的故鄉已經沒有了,它存在的主客觀條件是:貧困+優雅。
這篇破文章還有些意思,其實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抄得妙不妙就是。
怎樣才能抄了別人又不讓別人看出痕跡呢?這只能靠自己琢磨。
馬爾克斯也好,福克納也好,技巧都不很復雜。
怎樣讓雞蛋立起來呢?打破就立起來了——十分簡單。
相信好運氣的人都能碰到這種“一破而立”的機會。
又有,凡人都是有些壞毛病的,所以除了互相吹捧之外還有互相攻擊,真正拿出藝術良心來評判仇敵作品的人古來也有,只是數量少些罷了。
現今在地方作家群里還好,軍隊的作家們則全都如烏眼雞般亂啄,果然是革命軍人斗志昂揚,算啦,還能活幾天呢?“古今將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沒了。”何況幾個閹騾子般的臭文人呢?最無能的人才來寫小說,當然首先是說我自己。
轉眼到了1986年,《紅高粱》使我走了點紅,《中篇小說選刊》轉載《紅高粱》,囑我做創作談,轉載小說是令我愉快的事,寫創作談是讓我痛苦的事,但還是沒話找話說地寫了一篇:
十年一覺高粱夢從小在黑土里打滾,種高粱、鋤高粱、打高粱葉子、砍高粱秸子、剪高粱穗子,吃高粱米、拉高粱屎、做高粱夢,滿腦袋高粱花子,寫紅高粱。
所以我愛極了紅高粱,所以我恨透了紅高粱。
**期間,我們那個公社的書記,從海南島弄來了一種雜交高粱,產量特別高,但是味道苦澀,公雞吃了不打鳴,母雞吃了不下蛋。
人吃了便秘。
鄉村干部去公社訴苦,書記發明了一個辦法,讓大家回去用肉湯泡著吃。
這法子太貴族,無法實行,書記就到醫院蹲點,與醫院的三結合攻關小組研究出了一種的確有效而且方便實行的方法,那就是,每吃一個雜交高粱面窩頭,就吃兩粒炒熟的蓖麻籽。
這法子廉價而且有效,于是一夜之間就推行開來。
但帶來的問題也還是不少,這里就不去多說了。
“**”十年,我在農村,吃了足有三千斤雜交高粱,所以一接到入伍通知書,我就想:去你媽的雜交高粱,這一下老子不用吃你啦!在“**”的十年里,我們十分地懷念那種好吃也好看的純種的紅高粱。
我認為一個作家——何止是作家呢——一個人最寶貴的素質就是能夠不斷地回憶往昔。
往昔就是歷史,歷史是春天里的冬天,秋天里的夏天,夏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秋天。
秋天,我坐在一條高高的河堤上,看著堤岸下的柳樹把一片片細眉般的黃葉拋擲到水面上,黃葉就在瓦藍的水面上緩緩漂流,那時候,我的眼前就騰起了一陣陣輕煙般的薄霧,在薄霧中出現一條條縱橫交錯、通往過去的羊腸小路。
沿著這些小路往前走,無數曾經在這塊土地上甜蜜戀愛過、辛勤勞動過、英勇斗爭過、自相殘殺過的人們,一個個與我相遇。
他們急急忙忙地向我訴說,他們認認真真地為我表演,他們哭、笑、憂、懼、罵、打,他們播種、收獲、偷情**、生兒育女……幻想再現歷史……追憶逝去歲月,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
最近,我比較認真地回顧了我幾年來的創作,不管作品的藝術水準如何,我個人認為,統領這些作品的核心,是我對自己的童年生活的追憶。
這是一曲憂郁的為了埋葬自己童年的挽歌。
我用這些作品,為了我的童年,修建了一座灰色的墳墓。
《紅高粱》是我修建的另一座墳墓的第一塊基石。
在這座墳墓里,將埋葬1921-1958年間,我的故鄉一部分鄉親的靈魂。
我希望這座墳墓是恢弘的、輝煌的,在墓前的大理石墓碑上,我希望能鐫刻上一株紅高粱,我希望這株紅高粱能成為我的父老鄉親們偉大靈魂的象征。
《紅高粱》是在比較意義上超越了我的生活經歷和感情經歷的作品,我的記憶跨過了自我的門檻,進入了一個更加廣闊的天地。
那里就是浩瀚如海、輝煌如血的高粱世界。
鄭萬隆提出過“第三種生活”的概念,我進入的高粱世界就是“第三種生活”。
我的“第三世界”是在我種過高粱、吃過高粱的基礎上,是在我的祖父祖母父親母親喝過高粱酒后講的高粱話的基礎上,加上了我的高粱想象力后搗鼓出來的。
我贊成尋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根的理解。
我是在尋根過程中扎根。
我的《紅高粱》系列就是扎根文學。
我的根只能扎在高密東北鄉的黑土里。
我愛這塊黑土就是愛祖國,愛這塊黑土就是愛人民。
本文開頭提到“雜交高粱”,之所以提到這個狗雜種,是因為我想到,對土地——鄉土的熱愛,絕對不能盲目。
愛的第一要義就是殘酷地批判,否則就會因為理智的蒙蔽,導致殘酷的游戲。
我準備用十年時間做一場高粱夢。
十年一覺高粱夢。
果然是“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
到了1987年,我便由紅變黑,先是《歡樂》被人罵得狗血淋頭,《紅蝗》被人狗頭淋血,不但仇敵恨我,連那些好哥們兒也齜牙咧嘴了。
這才進入了好的狀態。
能寫出遭人罵的文章比寫出讓人夸的文章是更大的欣慰。
我相信在我的面前還有路。
因為有上帝的指引,因為我知道我半是野獸
半是人,所以我還能往前走。
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好作家們,其實是一些不可救藥的王八蛋。
他們的”文學“只能是那種東西。
現在什么是我的文學觀呢?……它在變化、發展、一圈一圈地旋轉著。
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吧——這就是文學!
重讀前年對“舊創作談”的批評,似乎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觸:在北京隨地解溲是要被罰款的,但人真要壞就應該壞透了氣才妙。
在墻角撒尿是野狗的行為,但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卻變成了英雄的壯舉。
上帝也怕野種和無賴,譬如孫悟空,無賴潑皮極端,在天宮里胡作非為,上帝也只好招安他。
小說家的上帝,大概是一些“小說創作法則”之類的東西,滋一些尿在上邊,可能有利于放下包袱,開動機器呢。
批判過后,又是五年過去了,1987-1992,大概是新時期文學由輝煌走向暗淡的一段凄涼歲月,但我很快就習慣了,習慣暗淡比習慣輝煌更容易。
習慣了之后,我覺得清冷的小說世界比前幾年的熱鬧更有趣也更正常。
文學畢竟不是靠起哄和鬧秧子就能出名堂的。
在眾多兄弟揚言下海撈大錢的喧鬧聲中,我還是堅定不移地靠寫小說混飯,自我感覺還不錯,回頭檢點一下,成績雖然不大,但還是小有收獲。
首先,經過了幾次操練之后,我對如何寫作長篇小說心里有了數,意識到當年在《紅高粱家族》后記中所說的“長篇無非就是多用些時間、多設置些人物、多編造些真實的謊言”的“長篇小說理論”幾乎是胡言亂語。
我感到長篇小說首先要解決的也最難解決的就是結構。
當然,這也是別人說過的話,我不過是有很深的同感罷了。
在我的長篇小說《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和《酒國》里,我做了三次不同的嘗試,自認為基本上沒有東施效顰,新東西雖然不多,但是有。
我看到一些有眼光的評論家已經注意到了這個方面,不由得喜上心頭。
我原來是想在1990年前把《紅高粱家族》的故事用一百萬字講完的,但很多臨時冒出來的念頭促使我寫了一百萬與紅高粱家族無關的文章,這也許是福,也許是禍,而是福是禍都是命運使然,想躲也躲不過去。
技巧熟練,并不總是成就一部大作品的根本原因。
有一些評論家總是懷念我的《透明的紅蘿卜》,認為我后來的作品不好,我個人很難同意這種判斷,有眼光的讀者也不這樣看。
收到這個集子(《懷抱鮮花的女人》)里的,是我這兩年里寫的六個中篇,自我感覺良好,產生良好感覺的主要理由是:它們各有特點,而且都有很強的故事性。
不知是不是觀念的倒退,越來越覺得小說還是要講故事,當然講故事的方法也很重要,當然錘煉出一手優美的語言也很重要。
能用富有特色的語言講述妙趣橫生的故事的人我認為就是一個好的小說家了。
河水只有流動著才能新鮮,觀念只有變化著才有活力,如果我能不斷地批判自己的文學觀,我的小說就可能常有新鮮的氣息。
我知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于能不能耐得住寂寞,能不能不趕潮頭湊熱鬧,則基本是做人的原則,對寫小說的法則影響不大。
其實寫小說也很難有什么一定的法則。
就像很多先生說過的那樣:我的下一部小說將是最好的。
是不是真好很難說,但這點心勁兒還是得有,這也是小說師傅們不斷演練的動力。
既然是創作談,總要說幾句小說觀念的話,總要說幾句我目前的小說觀念。
前邊所說的“用富有特色的語言講述妙趣橫生的故事”雖然具體,但不太玄虛也就不“哲學”,顯得我很沒有水平似的,這不行,要把自己顯得好像有點水平才好。
于是就把前年為小說集《白棉花》作的序言剪貼在后:難以捕捉的幽靈我經常在夢中看到好小說的樣子,它像一團火滾來滾去,它像一股水涌來涌去,它像一只遍體輝煌的大鳥飛來飛去……我不停地追逐著,有好幾次
興奮地感覺到已經牢牢地逮住了它,但一覺醒來,立即又糊涂了。
好小說的模樣在夢中我可以描述,但清醒時卻難著一言。
除了必要的條件之外,逮住好小說太靠運氣了。
我連做夢都想著寫出好的小說,可我始終未寫出在我的夢中看到過的那種像火像水又像飛鳥的小說。
我一直在努力逮住它。
收在這本集子里的小說是我努力的記錄。
沒逮住,但揪下了它幾根羽毛。
在努力中等待好運氣。
好的小說就像幽靈一樣。
有朝一日讓我逮住你……也許我永遠逮不住你……我總有一天要逮住你……冷靜點,我。
這就是我最新的小說觀了。
我預感到逮住一部好小說的時機即將到來。
孩兒們,拼了吧!
三年后補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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