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很小的時候起——約莫五六歲光景,就知道自己長大以后會成為一個作家。
大概17歲到24歲那幾年,我曾試圖打消這個念頭,但同時深知這樣做是在抹殺自己的秉賦,或早或晚,我是一定會安下心來埋頭寫作的。
我家有三個孩子,我排行老二,比老大小五歲,比老三大五歲,因此我和他們之間都有點隔膜,此外八歲之前我沒怎么見過父親。
由于這樣的家庭環境和其它一些原因,我那時不怎么合群,歲數再大點時更是渾身討嫌的怪癖,使得我在整個學生時代都不受歡迎。
和任何一個孤僻的孩子一樣,我終日沉浸在自己編織的故事世界中,喋喋不休地與想象中的人物對話,因而,我想,我的文學夢從一開始就夾雜著這種被冷落的屈辱感,以及不被看重的挫折感。
我知道自己有駕馭文字的才能,也能承受現實中的種種不快,我意識到這為我打開了一扇通向某個隱秘世界的大門,在那里我可以對日常生活中遭到的失敗進行回擊,直至反敗為勝。
不過,在整個兒童時期和少年時期,我全部的嚴肅作品——其實毋寧說是煞有介事地寫下的東西,加起來也超不過半打紙。
大約在四歲,或者五歲時,我就作出了我的第一首詩,母親替我把它聽寫下來。
我現在已經完全不記得那首詩是怎么寫的了,只記得寫的是一只老虎,它長著“椅子一樣的牙齒”,這個比喻還算不賴,不過我有些疑心,我的處女作多半是布萊克那首《虎》的學步之作[譯注1]。
十一歲那年,戰爭爆發(1914-18戰爭[譯注2]),我寫了一首謳歌祖國的詩,在一份地方報紙上發表;兩年后基欽納[譯注3]去世,我作的悼念詩再次被這家報紙刊載。
之后幾年,我陸陸續續寫過一些喬治王時代風格的“自然派詩歌”,大多半途而廢,能堅持寫完的,也莫不是拙劣蹩腳之作。
此外我還曾嘗試寫一部短篇小說,那是一場慘敗的記錄,不提也罷。
以上就是我在那些年間一本正經地寫在紙上的全部成果。
然而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在這一階段的確也從事過一些文學活動。
其中首推毫無樂趣可言的命題作文,我可以一揮而就,不必費吹灰之力。
除了學校里的功課,我還寫過韻體贊美詩,這種半喜劇性質的韻文在我也是手到擒來,走筆之快,現在回想起來連我自己都詫異不已——十四歲那年,我寫了一部仿阿里斯托芬[譯注4]風格的詩劇,前后只用了大約一周時間。
此外我還參與過校刊的編輯工作,有印刷版的,也有手抄版的,你恐怕想象不出比這些游戲筆墨更可悲的文字了,應付此類工作我自然游刃有余,如今我花在哪怕最沒價值的報刊上的心思也比它多得多。
在上述操練的同時,我一直在以完全不同的方式進行著另一類文學實踐,持續了十五年,甚至更久,那就是一冊只存在于我內心深處的日記,當中演繹著關于我本人的一部連續“幻想劇”。
我相信大部分兒童和青少年都有過類似的經驗。
在我童蒙初開之際,常常喜歡把自己想象為羅賓漢[譯注5]式的綠林豪杰,刀頭舔血,劫富濟貧;稍大一點之后,我的“幻想劇”便掙脫了這種幼稚的自我陶醉,逐漸側重于對我的行為和見聞作純粹的描寫。
有時候我腦子里會持續浮現出如下一類的句子:“他推開門走進房間。
一束淡黃的日光穿透細布窗簾,斜照在桌面上,桌子上座著一只墨水壺,旁邊有盒火柴,推開了一半。
他把右手揣在衣兜里,徑直走到窗口。
窗下的街道上有只花斑家貓,正在與一片枯葉糾纏不休,”等等等等。
這樣的練習一直持續到我大概二十五歲的時候,正好貫穿了我和寫作無緣的那幾年。
盡管我不得不為了找到恰如其分的字眼而挖空心思——確實是挖空心思,但這種刻意的描寫似乎是完全按違背我本意的,它只是源于一種來自外部的強迫性沖動。
我在不同的年齡仰慕過的作家林林總總,我想,我的“幻想劇”一定深受這些人風格的影響,但在我印象中,其中的描述卻始終保持著同樣的、一絲不茍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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