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一晚,我常常去散步。
晨曦下或夕陽里,與愛人拖著手,漫步于鄉村田間小道或城市林蔭幽徑,看朝陽一點一點爬上山頭,感受陽光一點一點撒遍全身,或看夕陽一點一點褪去余暉,萬物一點一點變得朦朧,心境由迷蒙而開朗,由開朗而富有詩意,所有的呢喃私語都化作溫柔的牽手,是不是很浪漫,是不是很溫馨?
那時候,我和妻同在一所鄉下中學教書,學校后面就是高州水庫。
由學校去水庫,有很多條路。
我們常走的那條路,要穿過一段墟街,然后下坡,接著上坡,最后還要上一段長長的階梯。
所以一路走去,有形形色色的店鋪,有清水淺淺的魚塘,有疊翠如煙的荔枝林,最后還可以看到波光瀲滟的水庫。
一上到水庫大壩,撲面而來一股清風,精神為之一振,心情豁然開朗,喜悅之情,無與言表。
此時,更愿與愛人執手相偎,或暢談人生,讓甜蜜與幸福緩緩流過心田,......
現在,家在高城,自然少了農村的那一份寧靜和閑適,卻多了一份城市的喧囂與激情。
我們依然早晚去散步,看陽光從高樓間灑落下來,看行色匆匆的人群,看早起晨運的老人,看華燈初上的街市,看金碧輝煌的商鋪......在熱鬧與喧嘩中感受彼此濃濃的真情,領悟生活與人生......
有人說,沒錢的人才會把散步當消遣,沒出息的男人才會陪老婆。
我樂于散步,又以妻為伴,當屬沒錢又沒出息。
可我喜歡這樣的散步,其中的樂趣不是短短的幾行字所能表達的。
它給我帶來的是精神的愉悅,是心靈的享受,它超出所有的物質刺激......
(二)
散步的伙伴,最好是愛人。
散步,原本是休閑。
既是休閑,就想徹底的放松,無拘無束,不想有任何的束縛。
我想除愛人外,與任何人散步,都會有所"顧忌"。
如果是戀人,盡管在熱戀中,也不想在對方面前有任何的失禮,畢竟這繩兒還沒系牢呢。
首先你得衣著光鮮,要不然在大街上碰上一熟人,不定第二天就在圈子里傳遍了:那某某某找了一"土渣"喲。
其次,你要有紳士風度或淑女風范。
汗,不能讓它盡情地流,偶爾不小心從額頭上滲出了點,你得夾著紙巾輕輕地蘸去;聞到香噴噴的烤蕃薯,你得硬往肚子里咽口水;被垃圾車擦過,你還得跟人家大媽呲嘴笑,要不,對方想,這人一點容人之量都沒有,將來還怎么過日子呀?
如果是朋友,就是再知心的,你也不會把所有的話兒掏給他(她)。
不經意間被他沖撞了,你還得把話憋在心里,裝作沒事似的,聽對方繼續談笑風生,回到家卻一肚子火想找人發作。
如果是上司,那就更慘啰。
你要一路上"照顧"他(她),噓寒問暖,還提心吊膽,生怕說錯了什么,做錯了什么。
要不停地察言觀色,挑人家愛聽的話題說,一見人家不出聲了,你就得捂緊嘴巴,腦子里還得飛快地搜索......最不幸的是,被某些好事者見了,還會大肆宣揚:某某某"擦鞋"的水平,那高著呢!
唯有愛人,才能陪你作真正的散步。
愛人與你歷經風雨,對你知根知底,還將陪你走過一生的呢。
在他(她)面前,你無需隱瞞什么,無需扮清高,無需裝風度。
短褲加拖鞋,照樣挺著胸,撞見熟人,打聲哈哈也就過去了。
平時不敢做的事,不敢發的牢騷,不敢露的表情,此時,你可以放心地去做、去說、去露。
見到小石子,你玩上一腳大力射門;走到池塘邊,你瀟灑地打個"水漂";甚至見到俊男靚女,你也可以頻頻回頭,最多被愛人挖苦幾句......你還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他(她)的照顧......
你有了最幼稚的念頭,也可以要求他(她)陪你去瘋;你鬧了最愚蠢的笑話,他(她)也不會看不起你;你象詩人作家一樣見景抒懷,他(她)也不會笑你附庸風雅。
你跳、你叫、你笑、你發愣,他(她)還是陪著你,牽著你的手......
(三)
兩口子散步,絆絆嘴,也算是散步途中一種有趣的點綴。
試想,兩個人不停地走著,老是甜言蜜語,卿卿我我,多少也有點不真實的感覺。
兩個人過日子,總會有些磕磕碰碰,工作中有些不順,生活中有些煩惱,總要找到發泄的機會,找到傾訴的對象。
如果是在家里,聊著聊著,吵了起來,男的暴跳如雷,女的河東獅吼,因為是關起門來"窩里斗",家丑也不會外揚,弄不好,還會上演一場"一丈青單捉王矮虎"。
當然,斯文一點的不跟你吵,就哭,哭過后三兩天不理你,也不給你解釋的機會,讓你急得象猴子似的在家里上竄下跳,那滋味也實在不好受。
散步途中的絆嘴,通常不會產生如此"嚴重"的后果。
因為是在外面,總在些人來人往,吵將起來,聲音也不敢太高,否則引來行人的"注目禮",實在有些失禮,所謂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之前,眾目睽睽,多少也得有點收斂。
如果你經常散步,注意到這樣的一對:女的在前面低著頭,面孔繃得象弓,目不斜視,腳步匆匆;男的涎著臉,咧著嘴,一會左一會右地跟在后面,口里可能還念念有詞,那他們十有八九是吵架了,男的在討好老婆呢。
有時男的也繃著臉并排走著,那是他們的絆嘴還在進行中,還在"相持"階段呢。
不過不管怎么說,因為是在外面,在回到家之前,有足夠的"緩沖"時間,如果雙方有一個先退一步,再抖幾個"包袱",講兩段笑話,口舌間涂點蜜,回到家時,兩人就會笑逐顏開,又是令人羨慕的恩愛兩口子。
其實,散步途中絆嘴,通常也不是為了什么大事,兩人說著說著,因為有了點不同的看法,或者對未來的設想意見相左,又或者對方碰到俊男靚女時瞪直了眼睛,言語不合,就吵起來。
又不敢太放肆,就生悶氣,將氣撒在兩條腿上,大幅度地邁步。
不過,如果另一方小丑似的圍著你轉,你很快又會忍俊不禁,于是又拖著手,挽著胳膊,優哉游哉地向前踱去......
(四)
雨天散步,別有一番情趣。
雨當然不能太大,實在一點說,太大的雨,傘都把不住。
除非為了發泄,下大雨一般是不適宜散步的,那味兒太刺激太強烈。
最好是蒙蒙細雨,北方初春或深秋的那種,帶點淡淡的寒意,溫馨、細膩、纏綿雋永。
若在南方,特別是在廣東,是尋不著那種味的。
廣東的春雨或秋雨,雨絲不夠細,雨腳不夠密,而且沒有那股寒意,所以也不夠溫馨。
冬天倒是有一兩次這樣的機會,臺風過后的雨尾也有一點味兒,但都不夠十足,當然,也好過沒有。
常常是在春天或任何季節,等那雨點細了的時候,我便拉上妻,說,散步去!我不肯打傘,也不肯多穿一件衣服,就為了感受那一點雨意和寒意。
在鄉下的時候,傍晚時分,就這樣走過田間小路,總想起一句歌詞:就讓雨把我的頭發淋濕,就讓風把我的淚吹干......心里就莫名涌起一絲溫柔的憂傷,似乎有萬般情愫在心海里攪動,自覺有十足的柔情蜜意,會讓平日的浮躁、勞累一掃而空。
妻在這個時候通常不會出聲,默默地依過來,或把傘移上我的頭頂。
水面如鏡,雨點落在上面,就形成一圈一圈細密的、淺淺的漣漪,就象琴弦上的余音,纏綿不絕,回味悠長。
高高低低的各樣樹木,矜持地在雨中靜默著,葉兒在雨點的敲擊下,卻總有一絲的顫動,讓人想起懷春的少女,"和羞走,倚門回首,卻把香梅嗅!"見著心儀的男子,那矜持總也把持不到完全。
若有一點蛙聲,就更妙了。
更顯得四周的寧靜,和著腳步聲,讓人覺得,大自然正和自己奏著樂兒。
古人關于蛙聲的很多詞句也一齊涌了出來,"青草池塘處處蛙","蛙聲十里出山泉","蛙聲喚落荷塘雨","青荷傘上蛙聲脆"......被喧囂的現代社會塵封了很久的田園意趣,一下子被拂拭干凈,清清楚楚地走進了心頭......
有人說,雨,是自然界最具審美情趣的物象。
一些藝術家,在山頂建房子,逢著下雨,便到那房子里住,為的是感受雨帶來的特別的美的享受,觀雨、聽雨,與大自然作心的交流。
我想,雨中漫步,也是與自然直接的交流罷!
(五)
雨中漫步,即便是獨自一人,也別有趣味。
我不大喜歡晴天,除非是那種能將醉人的花香蒸發出來的春日,又或是那種天空無限高遠無限深邃,能引起人無限遐思的秋天。
我總覺得,高懸在空中的那個火球,會把空氣攪得熱乎乎,使整個世界變得鬧哄哄,讓人不勝其煩。
而連續的晴天,更會讓人的煩躁一點一點地發酵膨脹,終至于浮躁不安。
我很羨慕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里描繪的那個漫長的雨季,大雨將紛爭、欲望、喧囂全部沖刷掉,剩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凈"!
在雨中,尤其是久晴不雨后突然而至的一場大雨后的蒙蒙細雨中,一個人彳亍著,輕風吹著,感覺心底里的煩躁郁悶正一絲一絲地被風拂去,心情逐漸回歸寧靜,就象結了痂的潰爛肌膚,被慢慢揭掉傷痂后,一下子輕松了。
雨點輕輕落在頭發上,臉面上,手臂上,那種清涼的感覺直滲心窩,整個人為之一振,神清氣爽。
而雨中的景物尤其可愛。
空氣是清新無比,樹木清清爽爽地立在路旁,偶爾灑下一兩滴清露,擊在臉上,是溫柔的敲打;掉在地上,濺起亮晶晶的小花兒。
樹葉兒透著亮,泛著光,滿是柔情,全然沒有了晴天里被灰塵弄得愁眉不展的神態。
草兒也挺直了身軀,那種綠特別翠,特別有精神,讓人不忍踩踏。
林立的樓房也沒有了平日的"威嚴",不再壓得人喘不過氣來,反而成了一道亮麗的風景,干干凈凈的軀體在滿天烏云的襯托下,顯得高大威武,讓人不禁想依賴,想尋求她們的庇護。
小汽車從身邊滑過,咝咝的水聲悅耳動聽,如薩克斯音樂般地充滿浪漫和溫馨。
行人三三兩兩,在雨中游弋著,五顏六色的雨傘更是平添了幾分意趣。
在這樣的環境里,心境是絕對的平和,思想是絕對的自由。
一個人走著,漫無邊際地遐想,自由自在地胡思亂想,不抱任何的功利,沒有絲毫的羈絆,心靈在歡快自由地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