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會忘記他
劉若英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間小房間里,一進大門,穿過院子,進來的第一間。
什么人來來去去、進出我家,都必須經過他的窗口。
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頭,卻掩不住灰白交錯的發色,小時候我說他像猿人。
他常常就是叼根煙坐在他那小房間的窗口,豎著耳朵等著我公公的指令。
人們喜歡說小孩子單純,但我從來不這樣認為,因為我就是一個不單純的例子。
我從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負的。
既然可以欺負,我就不會放過他。
他不會去告狀,也不會生氣,不會報復,更不會記恨。
甚至可以說,我想要什么,他都盡量滿足我。
以至于我闖了禍,他的任務就是盡量幫我隱瞞。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會忘記他,畢竟,我懂事的時候,他已經是很老很老的人了。
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記得他多少?但后來發現,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鮮明。
他跟著公公多久了,沒有人算得清楚。
傳說曾祖父時代,還不到“民國”的時候,他十三歲就在湖南老家擔任所謂“家仆”。
而后我公公去上學,他的職務就變成書童,每天跟著公公去學堂,旁邊一站就是一上午,等著公公放學,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
黃埔軍校開辦,公公在“十萬青年十萬軍”的感召下,決定從軍。
那年,祖父只有十四歲,根本不符合從軍的最低年紀,但公公還是謊報年齡上了黃埔。
于是,易,就也跟著去從軍。
即使“少爺”起了愛國心,熱血沸騰的要報效國家,“易副官”的責任還是沒有變。
公公報效國家,易副官報效的是我公公。
離開黃埔后,公公去了俄國念書,易無法跟去,就在家鄉等他回來。
公公留學回國,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誕生,他就變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來公公撤退到臺灣,家里有了姑姑,當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
一直到連孫少爺孫小姐都長大了,易,搖身一變,又成了家里掌廚的。
這倒不奇怪,因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鄉菜。
從小,我便當里的菜都是他給準備的。
他的曬臘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絕,也都是我自此沒有再品嘗過的味道。
我搬來跟祖父母住的時候,我三歲,他六十八歲。
從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務,就是當我的保姆。
小時候,可能因為安全的考慮,家里幾乎不讓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
也因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樂場就是完全建立在這個當時覺得很大的前院里。
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這位已經七十好幾的“易”。
記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著我,他穿著拖鞋,我因為他沒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氣地摔球拍,過去踩他的腳,然后罵他說:“你根本就不會打球。
”他的桌上永遠有一個裝滿糖果跟零錢的透明玻璃罐。
我會爬上他那張破舊的藤椅,望著那個罐子,然后他就會打開,給我兩顆糖。
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紙仔細地折起來,中間打一個結,做成一個個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說,那就是我。
我當時覺得他無聊透了,這個招數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換一下。
就像他每次都用兩根大拇指各自彎曲,然后接起來,跟我說他的大拇指可以分開——鬼才相信。
另外一個第一次,就是我從那個糖罐子里偷錢,原因是我想跟同學去學校巷口的那家雜貨店抽獎,另外,我還想吃一種會弄得滿嘴紅紅的芒果干。
后來聽姑姑說,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從那糖果罐下手。
也許,易,是故意把錢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頭后頭是一個小小窗戶,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鬧鐘,易,會在那個窗口后頭問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蘿的?還是肉松的?還是稀飯?燒餅?通常他還沒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會出現一個聲音——我婆婆,“易副官,不準那么寵她,哪有每天問的!”即便如此,他還是每天都這樣問,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準我們吃攤子上的小吃,嫌不衛生,我總是羨慕同學可以隨意坐在路邊吃蚵仔面線跟刨冰。
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關,大剌剌地坐在攤子上吃起面線。
事后證明這是一個很不到位的安排。
我看著老板用著淺淺的碗,舀進稠稠的面線,撒上香菜跟大蒜,然后抖著手端給我,確實,老板的大拇指都伸進面線里了。
但衛生不重要,可以突破禁忌才是重點。
就是這么巧,婆婆搭著車進巷口回家了。
易副官見到了,但他的行進速度怎么比得上汽車?我才剛想說再來一碗時,一只涂著蔻丹的手已經把我拎上車了。
我回頭找易,只見他追著車子跑,滿頭大汗。
我的小學就在我家后頭,走路十五分鐘的距離。
他每天接送我上下學,就像他當年陪公公去學堂一樣。
因為他為我所做的事是如此地理所當然,我從來不會珍惜,只抱怨為什么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自己背書包,而是他幫我提著。
有幾次,我都故意一放學,在校門口,把書包一丟給他,跑著回家。
以他的年紀,再加上腳上那雙黃色的塑膠拖鞋,理當我會比他先到家。
接著公公聽到門鈴聲就會說:“易副官沒去接你嗎?”我就會說:“不知道,沒看到。
”小孩子事實上是不單純的。
真想用一下小叮當的任意門,回到那個時候,把當時的我毒打一頓消消氣。
我現在臉上留有的疤,也跟易有關。
那年我七歲,跟著婆婆去朋友家打麻將,因為婆婆盤算著我三點的鋼琴課就在牌友家的正對面,走路兩分鐘距離。
眼看著三點就到了,公公一通電話過來說,已經叫易過來帶我走過去。
婆婆說,才兩分鐘的路,英英應該可以自己過去。
但是愛孫心切的祖父說什么也不肯。
于是我坐在院子里等易,手上拿著點心,動彈不得。
婆婆的朋友家有一條狗大概是看中了我手上的點心,一口撲了上來。
只聽見我一聲慘叫,左邊眼睛正下方被狗狠狠地親了一下——縫了二十八針。
據說,當我慘叫聲起時,掛鐘正當當報時三點整,而門外站著的易,正準備按鈴。
爸爸是船長,跑遠洋的,兩三年才回來一次。
我嘴上從來不提爸爸,因為他實在太遙遠了。
我對他的印象有時不是腦海里的,而是照片上的。
但是每每聽說他要回來,我就會穿上我最喜歡的衣服坐在院子里,呆呆往門口望著。
易,總會走過來無聲地拍拍我的衣服,幫我把皺褶拉平,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意。
終于,那帥氣的船長爸爸回來了,全家圍坐在餐桌前,聽他說著國外的奇聞軼事,雖然我完全聽不懂,燈光還是顯得出奇溫暖。
婆婆告訴他說,易幫我買了輛自行車。
瞬息間,爸爸突然翻臉,像是忽然想到要行使他做父親的責任,說不可以。
他的說詞是:“第一,危險;第二,不可以寵我。
怎么可以小孩要什么就給什么。
第三,就算要買也不能是易買。
”他立刻叫家里傭人把車丟出去。
我突然嚇壞,使出全身的力氣大哭了起來。
是因為我將失去得來不易的自行車,或是爸爸終究破壞了我對他的美好等待,我現在已不復記憶。
就在爸爸無休止大發雷霆的時候,突然易的聲音從屋外出現了。
他隔著紗窗大怒說:“你小時候就多乖啊?還不是成天跟人打架?你就會罵,孩子你帶過幾天?”
爸爸住口了,因為他知道,易說的都是事實,畢竟易也是他的保姆。
沒幾天,爸爸又離開了,我的自行車也被偷了。
我想易應該知道我是叛逆的。
小時候我除了整他,不太愛說話,常常對著窗外發呆,他也從來不問我在想什么,只是搬張凳子也陪著我坐在那里,安靜無話。
最多抽根煙,然后咳嗽。
我一直不知道易的身體不好,我只記得他老咳嗽。
大家說他是抽煙抽太多。
有天早上他送我去學校后,說去看病,就再也沒有回來。
我當時以為他只是需要休息幾天。
然后,婆婆帶著我去一個肺結核的醫院,她說易住在里面,但不讓我進去,說怕傳染。
那個下午,我等在外頭,踢了好久的石頭,很想哭。
再兩個月,一個暑假天,我躺在易副官那張鋪著涼席的床上,光著腳丫。
糖罐子里的糖都快吃完了,他還沒有回來。
他是那個下午走的。
他的桌上,除了糖罐,還有一樣東西,易常常望著它發呆。
那是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留著長發。
我問過他,他說是家鄉的媳婦。
兩個人似乎沒有見過幾次面就結婚了。
然后,他就來了臺灣。
他說得很平靜,然后轉過身去把床墊翻過來給我看,藏著一疊疊扎好的十元大鈔。
他說很快他就會回去,到時再和她過好日子……對當時的我,這種話題沒多大意思。
多年后,我常在香港機場轉機時,看見那些老榮民身上背著一包包的東西準備回鄉,臉上有著疲憊和期盼。
我會很感傷,感傷“易”沒能等到這一天。
易在我家服務了四代人。
我不能替他說他是“無怨無悔”,但犧牲奉獻的概念是他教給我的。
時代耽誤了他,甚至可能糟蹋了他,但也許惟有這種陰差陽錯,能向我們展示極致的忠誠和美。
易出殯的那一天,我們全家帶孝,我公公帶著全體老老小小,下跪向他磕頭。
他是家仆、是書童、是副官、是管家、是保姆、是大廚,是我永遠的親人和老師。
也許我有幸,哪輩子也能當上他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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