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隨筆作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一1626年),第一代圣阿爾本子爵(1st Viscount St Alban),英國文藝復興時期散文家、哲學家。
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實驗科學的創始人,是近代歸納法的創始人,又是給科學研究程序進行邏輯組織化的先驅。
主要著作有《新工具》、《論科學的增進》以及《學術的偉大復興》等。
培根12歲入劍橋大學,后擔任女王特別法律顧問以及朝廷的首席檢察官、掌璽大臣等。
晚年,受宮廷陰謀逐出宮廷,脫離政治生涯,專心從事學術研究和著述活動,寫成了一批在近代文學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響的著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是《偉大的復興新工具論》。
另外,他以哲學家的眼光,思考了廣泛的人生問題,寫出了許多形式短小、風格活潑的隨筆小品,集成《培根隨筆》。
1626年3月底,培根由于身體孱弱,在實驗中遭受風寒,支氣管炎復發,病情惡化。
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
擴展資料
主要成就
1、歸納法
培根提出了到達各種現象的一般原因的真實方法—科學歸納法。
在《新工具》中,培根把實驗和歸納看作相輔相成的科學發現的工具。
他看到了實驗對于揭示自然奧秘的效用。
培根認為科學研究應該使用以觀察和實驗為基礎的歸納法。
培根的歸納法對于科學發展,尤其是邏輯學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2、唯物主義
他提出唯物主義經驗論的基本原則,認為感覺是認識的開端,它是完全可靠的,是一切知識的泉源。
他重視科學實驗在認識中的作用,認為必須借助于實驗,才能彌補感官的不足,深入揭露自然的奧秘。
3、法學
以其哲學理念為基礎,培根本人對于英國法有一個宏大的法典化、系統化的構想。
他將英國法視為一個不定型之物,但可根據與自然法相一致的原則,以一部完整的法典的形式對其加以重塑,從而使其轉變為一門徹底的科學。
作為英國司法界的領袖,他認為自己必須擔負起這一使命,而將之前零散的命令系統化的《大法官法院法令集》的編撰恰是培根履行這一使命的重要成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弗朗西斯·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