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吐個槽。
幾天前的小悅悅事件,我想大概還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
其實整件事情前后比起小悅悅,那幾個路人更是大家聊天的話題,似乎路人比肇事死機有過之而無不及。
其實,如果當時我是那幾個路人之一,我覺得我也不會比那幾個路人做的好到哪去,大家不要噴我,先聽我說完,一,從最實際的出發,如果當時是你的話,看到一個渾身是血的人躺在路邊,你是什么反映?嚇傻了?還是你去主動救他?怎么救?你知道他傷在了哪里?再者,你會一些有效的急救措施?如果因為你急救不當而導致傷者傷上加傷這個責任誰來負?二,如果肇事死機找不到,而你又是唯一一個在現場而別人不能證明你是雷鋒的人,你覺得他的家人會有一種怎樣的心態來對待你?訛上你?不是沒有這種可能吧?大家不要說我胡說,不要很傻很天真的認為學雷鋒做好事不留名什么的,你們望沒望那個扶老太太起來卻賠了七萬塊錢的大學生?這種事情不是沒發生過,何況老太太只是摔倒了。
小悅悅已經危在旦夕了。
如果人家真的賴上你,我覺得這就不單單是錢的問題了吧?如果你救了,也被社會認可了,那么你是英雄,如果你救了,社會沒認可你,那么你是什么?這種百分之五十的賭注我下不起,而且我也賭不起,我敢拿我的人生開玩笑。
如果沒有什么扶老太太起來卻賠七萬塊錢這種奇奇怪怪的事情,我肯定會救他。
可是,扶老太太這樣的事情是讓人記住一輩子的,我現在心里已經有陰影了,所以我不敢,與其說這幾個路人是冷漠,我覺得這幾個路人不是冷漠,是心悸。
他們害怕事情的后果不會像他們想的那樣,所以他們不敢。
事情就是這么個事情,情況就是這么個情況,我覺得大家與其在這說路人怎么這樣,倒不如我們仔細想想,他們為什么會這樣,是什么原因會導致他們這樣。
好了,我的話完了。
不管你們認為我對不對,反正我覺得我是對的。
我只能給醫院打個電話告訴他們出事的地點,然后走掉。
ps:我清楚的記得一個老太太說過,雷鋒走了就再也沒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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