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最喜歡音樂,或者說我最喜歡詩歌。
然人生中只能有一件最喜歡的東西的。
我到底最喜歡什么呢?我是知道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我只能在二者之間挑一個了,我該選擇什么呢?這倒是個非常難的事情。
聽一首歌,或者寫一首詩,其實我更愿意將它們更換的。
那就換做釣一次魚,或者獵殺一只野兔。
魚可以做為放生的工具,野兔可以作為燒烤的佳肴。
這樣該多省事啊!起碼不用動腦子想現在該聽什么歌,或者絞盡腦汁的去思考現在應該寫什么東西。
生活或許為此更加的充足,然而釣魚與獵殺畢竟不是我喜歡的,還是要做出一個抉擇的,選什么好呢!
剛剛看了一位名家對現代詩歌的要求探討,我在想,初寫著千萬不能看的,那樣會使那個人失去寫詩的信心的。
并不是不尊重那位名家,他總是強調現代的是人褻瀆了詩歌靈魂,不會就不要亂寫。
其實我是很想罵他的,我看過那位名家的作品,也不過如此而已,只不過有點出名罷了。
以前在一些社團群里也遇到過這類狂妄的“詩人”。
我想說的是,當你們一味的強調別人不要褻瀆詩歌的靈魂的時候,詩歌的靈魂已在你們的手中不成樣子了。
看過張愛玲的一篇散文,她說,現代文人墨者!大部分有一個通病,就是喜歡盯著自己的肚臍眼看,自己看的順眼了,再讓別人盯著看。
其實那個所謂的著名詩人我以為就是這樣的人,倒也不是刻意的針對,這里只是將自己淺薄的意見說一下而已。
對于以上的所述,并不帶表我最喜歡的就是詩歌了,關于音樂與詩歌到底那個我最喜歡的,還是要好好的探究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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