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壽,后改名周樹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曾留學日本仙臺醫科專門校(現東北大學)。
二、“魯迅”是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浙江紹興人。
著名文學家、思想家、民主戰士,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
三、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
他對于五四運動以后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韓國、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被譽為“二十世紀東亞文化地圖上占最大領土的作家”。
擴展資料:
魯迅先生其人
光緒七年(1881年)9月25日(夏歷辛巳年八月初三),生于浙江紹興城內東昌坊新臺門周家。
幼名阿張,長根,長庚,學名周樟壽。
光緒十八年(1892年),入三味書屋從壽鏡吾讀書,課余影描圖畫。
與章閏水建立友誼。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家族開會分房,分給魯迅他們的既差且小,魯迅拒絕簽字遭到叔輩們斥責,倍感世態炎涼。
兄弟不和
在魯迅的個人生活中,有兩件事對他的打擊是沉重的。
一個是他的婚姻生活,另一個就是與弟弟周作人的失和。
魯迅和周作人一直不愿意向別人談及此事從而也使得這件事越發的撲朔迷離,成為了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最不可理解的事件。
多年來,研究界對此形成了“經濟說”、“失敬說”、“家庭糾紛說”等三種觀點。
婚姻愛情
魯迅的一生,曾經與兩位女性有過婚姻或愛情關系。
一是當他26歲的時候,從日本回到紹興在母親魯瑞的主持下與山陰朱安女士結婚;魯迅自與朱安結婚之后,直至病逝為止,并未與她解除這種婚姻關系(魯迅深知一旦休妻,朱安就會遭遇死亡或者非人的遭遇,于是未離婚),魯迅在外的日子,朱安一直照顧著魯迅母親的生活,從未有怨言。
二是當他47歲的時候,從廣州抵達上海,即與長期追隨自己的番禺許廣平同志同居。
魯迅病逝后,朱安女士到亡故的十余年間,和許廣平同志一樣,也一直作為魯迅遺屬同社會保持著正常的聯系。
愛抽煙不喝酒
魯迅先生就是一個老煙槍,一根接著一根的抽,就是在重病期間,也是照抽不誤。
他自己寫給許欽文的一封信就是這樣寫的:“醫生要我禁喝酒,那倒沒什么。
禁抽煙,則苦極矣,我覺得如此,倒還不如生病”。
向鉞在《懷念魯迅先生》中便寫道,民國14年8月,魯迅先生因為學潮被免職。
結果,魯迅先生不再抽劣質煙,改抽貴的海軍牌香煙了。
他的說法是,反正官是要丟的,丟了官多抽幾支煙,也是集中精力來戰斗的好方法。
郁達夫也在《回憶魯迅》一文中寫道:魯迅煙癮,一向是很大的。
在北京的時候,他吸的,總是哈德門牌的 10支裝香煙。
當他在人前吸煙的時候,他總探手進他那間灰色布棉袍的袋里去摸出一支來吸。
他似乎不喜歡將煙包先拿出來,然后再從煙包里抽出一支,而再將煙包塞回袋里去。
魯迅先生在給許廣平中的信說到自己不喜歡喝酒:其實我并不喝喜歡喝酒,飲酒之害,我是深知道的。
現在也還是不喝的時候多,只要還是沒有人勸喝。
多住些時,亦無不可的。
但是可能許廣平沒有聽進去。
在1925年端午節,魯迅先生請了許廣平,許羨蘇,俞芬,俞芳王順親幾位女生吃飯,就被灌得酩酊大醉。
后果很嚴重,先生酒后用力按下許廣平的頭,揍了俞芬俞芳兩個人的顴骨。
只有許羨蘇覺得不應該灌醉先生,憤然提前離席,逃過了一難。
喜歡聊天的宅男
魯迅先生不喜歡游山玩水,據說他醫生中唯一一次長期出游時在1928,陪著許廣平在杭州完了四天。
他甚至連公園都不去,他在上海住了十余年,不僅連兆豐公園,連離家很近的虹口公園也沒有去過。
一到春天,一些朋友家人就勸他出完走走,他總是說:“選一個天氣晴好的假日,趁著海櫻放假,大家一起坐上小汽車,一直開到兆豐公園。”
然而,這只是說說而已,他丫就從來沒有去過兆豐公園,春天那么長,真挑不到一個天氣晴好的日子?寫到這里,我都有點憤憤不平了,就是因為這個口吻太熟悉了,我自己老爸也是這樣,等到什么什么時候,就去什么什么地方,然而這也就是說說而已。
魯迅先生愛好是什么啊?聊天,和朋友聊,和家人聊,聊什么不關鍵,關鍵是聊。
在北京工作是,經過一天勞累,吃完飯,他總是喜歡和家人去老太太房里面坐一會,聊幾十分鐘天。
其實這個蠻好,不知道現代人有多少人愿意和自己的老母親聊上二三十分鐘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