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一位極富個性,“藝術上漸臻于爐火純青的女詩人”。
她作為后期新月詩派的一位詩人,盡管是在新月詩派漸近煙消云散之時開始寫詩,然而,她的詩歌創作無疑受到了這流派的影響。
因此,林徽因的詩歌同樣具有新月詩派倡導的音樂美和建筑美的特點,在詩歌格律化追求上具有許多契合之處。
但同時,林徽因的詩歌在音尺、腳韻、詩節、詩行、平仄等方面體現出來的格律特點又是比較自由靈活的。
她的詩歌在追求格律的同時又不失清瑩溫婉、和悅流暢之美,具有自己獨特的風格。
林徽因詩中呈現出來的格律追求并非僵硬呆板,而是十分圓潤協暢。
她不拘泥于固定的詩格、音尺以及每行的字數,而更多的是像徐志摩那樣以原動的詩意、詩感為驅策,幾近于直覺式地使情緒與詩的內在音節和律動交匯諧同,因而從林詩中流露出來的是輕巧、自在、活潑的韻味,而絕少刻意雕琢的痕跡。
既使人體味到了心靈上的美感,又不失視覺上的享受,顯示了其細致獨到的藝術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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