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單純的寫景,是借景抒情。
(魯迅)之所以要呼喚自然本性的野性與愛,正是為了給人間的現實戰斗注入生命的活力。
因此,他一再地表示,他所強調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難,并非真勸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絕不愿意躲到“鶴唳一聲,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園詩中去,他要“活在人間”,即使是遭到人們的孤立,排擠,也仍然不離開“人海”,讓生命的“沉鐘”永遠“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鳴動”。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魯迅宣稱,他“對于自然美,自恨并無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動”,卻念念不忘記載著人間奮斗歷史的“遺跡”。
魯迅本質上是一個社會感與歷史感都極強的思想斗士,離開了社會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對于他是沒有意義的。
他贊賞自然和自然美,完全著眼于從中發現社會和發現自己。
從這樣的審美觀點出發,魯迅喜愛的自然美是“人們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從中可以發現社會和人生斗爭精神的深沉雄大、壯闊古拙的力的美。
在《野草》里,魯迅也曾描繪過江南明麗的風光,如《好的故事》,他所著重的依然是從“永是生動,永是展開”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飛動”的美,從而感到一種生命力的存在。
但總的說來,他對秀麗的江南風景,“并無敏感”,他直截了當地表示:“我不愛江南。
秀氣是秀氣的,但小氣”。
他批評杭州的風景“顯得小家子氣,氣派不大”,以為“北方風景,是偉大的,倘不至于日見其荒涼,實較適于居住”。
在《野草·雪》里,“與滋潤美艷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較,他顯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
在紛飛之后,卻永遠如粉,如沙,他們決不粘連,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這樣。
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為屋里居人的火的溫熱。
別的,在晴天之下,旋風忽來,便蓬勃地奮飛,在日光中燦燦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霧,旋轉而且升騰,彌漫太空,使太空旋轉而且升騰地閃爍。
在無邊的曠野上,在凜冽的天宇下,閃閃地旋轉升騰著的是雨的精魂……
這閃閃地旋轉升騰著的,也是人的精魂,魯迅的精魂——奮斗的,向上的,閃光的。
魯迅終于在博大的、運動著的“自然”中,發現與肯定了人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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