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朋友爭玩具,本來是平時無人問津的玩具,卻因為有了對手的介入而變得可貴起來,從暗搶到了明爭的地步,最后以一方終于哭出聲來結束。
得到的一方得意洋洋地拿過了玩具,可是玩了兩分鐘便扔在一旁,玩具又開始恢復原來的狀態,無人問津。
人們長大了也總是這樣,明明是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卻因為大家都喜歡而爭來搶去,最后得到的人又不見得好好珍惜。
其實我們真正想要的哪里是那個東西,不過是一種優于別人的勝利感罷了。
很多時候我們都說最艱難的是放手,其實不是。
不管什么事情,不管是擁有的還是失去的,最后總是會放手。
如同那個頗具禪意的故事。
一個苦者找到一個和尚傾訴他的心事。
他說:“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說:“沒有什么東西是放不下的。
”他說:“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讓他拿著一個茶杯,然后就往里面倒熱水,一直倒到水溢出來。
苦者被燙到,馬上松開了手。
苦者因為痛了而放了手,而得到那杯茶的人最終也會因為茶去杯空而放下。
因此最艱難的不是放手,而是當時放手。
當時的我們總是太任性,帶著一股不能輸的信念,不肯放手,一定要等到遍體鱗傷才肯放下一些東西,卻為時已晚。
最后是關于前面故事的一點補充。
兩個人爭玩具,一個是姐姐,一個是妹妹,家中的長輩開始介入這場紛爭。
長輩們對姐姐說,你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作為姐姐的孩子大概是聽了太多次這樣的話,終于爆發,大聲地吼著“為什么每次都是我讓妹妹,為什么妹妹不能讓我?”一屋子的大人被這句話噎到,無話可說。
中國的家庭總是教育孩子姐姐要讓著妹妹,造成的結果是妹妹總是因為有姐姐讓著東西而不會爭取,姐姐總是因為被家人壓迫要讓著妹妹而爆發,兩敗俱傷。
如果這個故事放在西方,也許結果還是一樣,只是家長們會讓兩個孩子打一架來決定最后的歸屬者吧。
暗是色彩流動的舞臺,是心靈純光劃破夜空透露出的縷縷生機;影子不過是光照下主體的附身,四處躲閃,尋找活命出路。
沒有光的日子里,屋內的雜件總是按照固有的間架結構、距離和方位有序地存放,有了光線,屋內的物件反而因為影子劃界而凌亂不堪。
在這個意義上,人類在混沌初開的沒有記日紀年的蠻荒“時代”是最幸福的。
沒有暗,就沒有光;沒有光,暗依然存在。
有光的同時也有暗,有暗的同時也有光嗎?
光從何來?暗為何物?光與暗的先后是不是總是現在雞和蛋的無聊爭辯而毫無結果,使哲學成為最無聊的話題。
影子是物體擋住光線之后產生的一種本體幻像,是其留給大地的強烈印象,須臾而生,瞬間而逝,飄忽輕靈,光用暗做紙片,為受光體裁制的本色剪影,無須染色,也無法上彩。
它們不能像物體的本形那樣追求光線。
本質它們的生存權歸屬屬于黑暗。
影子與暗同色,與受光體形態近似。
光與暗是固定不變的,受光體變化影子隨著變化。
如影隨形,是對互相依賴緊密跟從的所有事物的間接描述之一。
形影不離是因為光與暗對峙同在。
物體在光下游走,暗借著影子變化著顯形。
從這個角度說,影子是暗的一小部分,暗是影子的巨大無形的整體。
受到屏的干擾提示,我們感覺到暗的平面特征,實際暗和宇宙一樣是有色而無形的。
要保護好真身,就要約束自己的幻影。
幻影受到攻擊,真身受到傷害。
而幻影消失,真身也不存在。
因此,拳家們提出,敵人不過是幻影,只要消滅其幻影,自然也就消滅了敵人。
真身總是躲在幻影背后,在前臺表演的常常是他們的幻影。
這是比喻人們常常隱藏真實的意圖,而在對手面前顯露虛幻的現象。
一旦戳破幻影,真身就被擒獲。
拳和腳以及身體的其它部位,都是敵人的幻影,
他們受本體的控制,服從本體的指令,按照本體的意志對敵人實施攻擊。
既然我們相信自身的精神力量能夠戰勝敵手的意志,那么我們就可以藐視對方的內在攻擊力,而對其肢體當然就視若無物,而感覺其不過幻影的存在。
影子是對光物態本體的復制,是光作為永恒自然存在的主體對偶然一現的客體的虛表反映,如同人的主觀意識對客觀存在的宇宙萬物的現象的反映。
身正不怕影子歪的道理正是從這個角度提出的,也必須從這個角度去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