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淖記事》是怎樣寫出來的
一個作品寫出來了,作者要說的話都說了。
為什么要寫這個作品,這個作品是怎么寫出來的,都在里面。
再說,也無非是重復,或者說些題外之言。
但是有些讀者愿意看作者談自己的作品的文章,——回想一下,我年輕時也喜歡讀這樣的文章,為比讀評論更有意思,也更實惠,因此,我還是來寫一點。
大淖是有那么一個地方的。
不過,我敢說,這個地方是由我給它正了名的,去年我回到闊別了四十余年的家鄉,見到一位初中時期教過我國文的張老師,他還問我:“你這個淖字是怎樣考證出來的?”我們小時做作文、記日記,常常要提到這個地方,而苦于不知道該怎樣寫。
一般都寫作“大腦”,我懷疑之久矣。
這地方跟人的大腦有什么關系呢?后來到了張家口壩上,才恍然大悟:這個字原來應該這樣寫!壩上把大大小小的一片水都叫做“淖兒”。
這是蒙古話。
壩上蒙古人多,很多地名都是蒙古話。
后來到內蒙走過不少叫做“淖兒”的地方,越發證實了我的發現。
我的家鄉話沒有兒化字,所以徑稱之為淖。
至于“大”,是狀語。
“大淖”是一半漢語,一半蒙語,兩結合。
我為什么念念不忘地要去考證這個字;為什么在知道淖字應該怎么寫的時候,心里覺得很高興呢?是因為我很久以前就想寫寫大淖這地方的事。
如果寫成“大腦”,在感情是很不舒服的。
——三十多年前我寫的一篇小說里提到大淖這個地方,為了躲開這個“腦”字,只好另外改變了一個說法。
我去年回鄉,當然要到大淖去看看。
我一個人去走了幾次。
大淖已經幾乎完全變樣了。
一個造紙廠把廢水排到這里,淖里是一片鐵銹顏色的濁流。
我的家人告訴我,我寫的那個沙洲現在是一個種鴨場。
我對著一片紅磚的建筑(我的家鄉過去不用紅磚,都是青磚),看了一會。
不過我走過一些依河而筑的不整齊的矮小房屋,一些才可通人的曲巷,覺得還能看到一些當年的痕跡。
甚至某一家門前的空氣特別清涼,這感覺,和我四十年前走過時也還是一樣。
我的一些寫舊日家鄉的小說發表后,我的鄉人問過我的弟弟:“你大哥是不是從小帶一個本本,到處記?——要不他為什么能記得那么清楚呢?”我當然沒有一個小本本。
我那時才十幾歲,根本沒有想到過我日后會寫小說。
便是現在,我也沒有記筆記的習慣。
我的筆記本上除了隨手抄錄一些所看雜書的片斷材料外,只偶爾記下一兩句只有我自己看得懂的話,——一點印象,有時只有一個單獨的詞。
小時候記得的事是不容易忘記的。
我從小喜歡到處走,東看看,西看看(這一點和我的老師沈從文有點象)。
放學回來,一路上有很多東西可看。
路過銀匠店,我走進去看老銀匠在模子上敲打半天,敲出一個用來釘在小孩的虎頭帽上的小羅漢。
路過畫匠店,我歪著腦袋看他們畫“家神菩薩”或玻璃油畫福祿壽三星。
路過竹廠,看竹匠把竹子一頭劈成幾杈,在火上烤彎,做成一張一張草筢子……多少年來,我還記得從我的家到小學的一路每家店鋪、人家的樣子。
去年回鄉,一個親戚請我喝酒,我還能清清楚楚把他家原來的布店的店堂里的格局描繪出來,背得出白色的屏門上用藍漆寫的一付對子。
這使他大為驚奇,連說:“是的是的”。
也許是這種東看看西看看的習慣,使我后來成了一個“作家”。
我經常去“看”的地方之一,是大淖。
大淖的景物,大體就是象我所寫的那樣。
居住在大淖附近的人,看了我的小說,都說“寫得很象”。
當然,我多少把它美化了一點。
比如大淖的東邊有許多糞缸(巧云家的門外就有一口很大的糞缸),我寫它干什么呢?我這樣美化一下,我的家鄉人是同意的。
我并沒有有聞必錄,是有所選擇的。
大淖岸上有一塊比通常的碾盤還要大得多的扁圓石頭,人們說是“星”——隕石,以與故事無關,我也割愛了(去年回鄉,這個“星”已經不知搬到哪里去了)。
如果寫這個星,就必然要生出好些文章。
因為它目標很大,引人注目,結果又與人事毫不相干,豈非“冤”了讀者一下?
小錫匠那回事是有的。
象我這個年齡的人都還記得。
我那時還在上小學,聽說一個小錫匠因為和一個保安隊的兵的“人”要好,被保安隊打死了,后來用尿堿救過來了。
我跑到出事地點去看,只看見幾只尿桶。
這地方是平常日子也總有幾只尿桶放在那里的,為了集尿,也為了方便行人。
我去看了那個“巧云”(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門半掩著,里面很黑,床上坐著一個年輕女人,我沒有看清她的模樣,只是無端地覺得她很美。
過了兩天,就看見錫匠們在大街上游行。
這些,都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我很向往。
我當時還很小,但我的向往是真實的。
我當時還不懂高尚的品質、優美的情操這一套,我有的只是一點向往。
這點向往是朦朧的,但也是強烈的。
這點向往在我的心里存留了四十多年,終于促使我寫了這篇小說。
大淖的東頭不大象我所寫的一樣。
真實生活里的巧云的父親也不是挑夫。
挑夫聚居的地方不在大淖而在越塘。
越塘就在我家的巷子的盡頭。
我上小學、初中時每天早晨、傍晚都要經過那里。
星期天,去釣魚。
暑假時,挾了一個畫夾子去寫生。
這地方我非常熟。
挑夫的生活就象我所寫的那樣。
街里的人對挑夫是看不起的,稱之為“挑籮把擔”的。
便是現在,也還有這個說法。
但是我真的從小沒有對他們輕視過。
越塘邊有一個姓戴的轎夫,得了血絲蟲病,——象腿病。
抬轎子的得了這種最不該得的病,就算完了,往后的日子還怎么過呢?他的老婆,我每天都看見,原來是個有點邋遢的女人,頭發黃黃的,很少梳得整齊的時候,她大概身體不太好,總不大有精神。
丈夫得了這種病,她怎么辦呢?有一天我看見她,真是煥然一新!她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頭發梳著光光的,衣服很整齊,顯得很挺拔,很精神。
尤其使我驚奇的,是她原來還挺好看。
她當了挑夫了!一百五十斤的擔子挑起來嚓嚓地走,和別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誰也不弱。
這個女人使我很驚奇。
經過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終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來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們因此也就搬了家)。
這樣,原來比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較充實,比較豐滿了。
這樣,一篇小說就醞釀成熟了。
我的向往和驚奇也就有了著落。
至于這篇小說是怎樣寫出來的,那真是說不清,只能說是神差鬼使,象魯迅所說“思想中有了鬼似的”。
我只是坐在沙發里東想想,西想想,想了幾天,一切就比較明確起來了,所需用的語言、節奏也就自然形成了。
一篇小說已經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來就行了。
但是寫出來的契因,還是那點向往和那點驚奇。
我以為沒有那么一點東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寫作習慣不一樣。
有人是一邊寫一邊想,幾經改削,然后成篇。
我是想得相當成熟了,一氣寫成。
當然在寫的過程中對原來所想的還會有所取舍,如劉彥和所說:“殆乎篇成,半折心始”。
也還會寫到那里,涌出一些原來沒有想到的細節,所謂“神來之筆”,比如我寫到:“十一子微微聽見一點聲音,他睜了睜眼。
巧云把一碗尿堿湯灌進了十一子的喉嚨”之后,忽然寫了一句:
“不知道為什么,她自己也嘗了一口”。
這是我原來沒有想到的。
只是寫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寫出這一句(寫這一句時,我流了眼淚)。
我的老師教我們寫作,常說“要貼到人物來寫”,很多人不懂他這句話。
我的這一個細節也許可以給沈先生的話作一注腳。
在寫作過程要隨時緊緊貼著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
什么時候自己的感情貼不住人物,大概人物也就會“走”了,飄了,不具體了。
幾個評論家都說我是一個風俗畫作家。
我自己原來沒有想過。
我是很愛看風俗畫。
十六、七世紀的荷蘭畫派的畫,日本的浮世繪,中國的貨郎圖、踏歌圖……我都愛看。
講風俗的書,《荊楚歲時記》、《東京夢華錄》、《一歲貨聲》……我都愛看。
我也愛讀竹枝詞。
我以為風俗是一個民族集體創作的生活抒情詩。
我的小說里有些風俗畫成分,是很自然的。
但是不能為寫風俗而寫風俗。
作為小說,寫風俗是為了寫人。
有些風俗,與人的關系不大,盡管它本身很美,也不宜多寫。
比如大淖這地方放過荷燈,那是很美的。
紙制的荷花,當中安一段浸了桐油的紙捻,點著了,七月十五的夜晚,放到水里,慢慢地漂著,經久不熄,又凄涼又熱鬧,看的人疑似離開真實生活而進入一種飄渺的夢境。
但是我沒有把它寫入《記事》,——除非我換一個寫法,把巧云和十一子的悲喜和放荷燈結合起來,成為故事不可缺少的部分,象沈先生在《邊城》里所寫的劃龍船一樣。
這本是不待言的事,但我看了一些青年作家寫風俗的小說,往往與人物關系不大,所以在這里說一句。
對這篇小說的結構,有兩種不同的意見。
一種以為前面(不是直接寫人物的部分)寫得太多,有比例失重之感。
另一種意見,以為這篇小說的特點正在其結構,前面寫了三節,都是記風土人情,第四節才出現人物。
我于此有說焉。
我這樣寫,自己是意識到的。
所以一開頭著重寫環境,是因為“這里的一切和街里不一樣”,“這里的人也不一樣。
他們的生活,他們的風俗,他們的是非標準,倫理道德觀念和街里的穿長衣念過‘子曰’的人完全不同”。
只有在這樣的環境里,才有可能出現這樣的人和事。
有個青年作家說:“題目是《大淖記事》,不是《巧云和十一子的故事》,可以這樣寫。
”我傾向同意她的意見。
我的小說的結構并不都是這樣的。
比如《歲寒三友》,開門見山,上來就寫人。
我以為短篇小說的結構可以是各式各樣的。
如果結構都差不多,那也就不成其為結構了。
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大淖記事》載于《北京文學》一九八一年第四期)
著譯者言
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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