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演講與朗誦,人們雖然可以通過自己的主 觀感覺把它們區分開來,但不少演講者(特別是初學者)在具體演講實踐中,還是自覺不自覺地混淆了二者的界限,以至使計劃中的演講活動變成了朗誦比賽。
因此,要想真正地解決問題,只憑主觀感覺是不夠的,還應當注意探求那些不易表述的差異。
一
從表現方式來說,朗誦是一種藝術表演活動;演講則是一項帶有藝術色彩的社會實踐活動。
這就是說,雖然演講與朗誦的表現形式都是運用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進行的一種藝術審美活動,但它們對社會生活的具體反映方式卻存在著本質的區別。
作為表演藝術,朗誦對生活的反映帶有強烈的藝術色彩。
它注重和強調運用各種典型化的手法來體現朗誦者(也包括作者)對社會生活的理解和概括。
演講則由于它對社會生活現實的積極干預而帶有鮮明的實踐性。
演講者利用真實、準確的生活事例,通過雄辯地論證和有力地鼓動,宣傳自己對社會生活的分析和現實主張,召喚聽眾和自己一道介入和參加具體的社會實踐活動。
可以說,演講對生活的反映必須是現實的真實,而朗誦(包括其它的藝術表演形式)所反映的是藝術的真實。
另外,演講最主要的表現形式應該是“講”、述 、論 ,追求的是“情、事、理”的 “ ”“ ”融合,而朗誦主要的表現形式是“詠”和“誦”,追求的是“表演效果”。
雖然演講中可以運用到朗誦、評書、快板、相聲、戲劇、唱歌等藝術表演形式,但這些都是處在演講活動的輔助地位上,必須要服從于“講、述、論”的需要,既不能喧賓奪主,更不能以“演”代“講”,否則就會使之發生質的變化。
二
在演講活動中,演講并不僅僅是演講者個人的事情,因為演講是一項與社會生活聯系得非常緊密的、以宣傳鼓動為主要目的的社會實踐活動,特別強 調演講者與聽眾的思想交流和感情思維的迅速融合,即情感共鳴。
這就決定了聽眾不但不是演講活動 被動的旁觀者,而是積極的參與者。
好的演講,不僅可以使演講者與聽眾成為相互交流的對象,而且可以引起人們一致的思維和行動。
人們常說演講具有“煸動性”或“煸情性”就是這個意思。
而朗誦則不然,它的聽眾基本上是被動的欣賞和品味朗誦者的藝術表演,并在欣賞和品味中陶冶情操。
與演講相比,朗誦更多的是朗誦者個人的事情,雖然這些朗誦者的 表演也需要得到聽眾的理解和響應,但這種需要顯得比較平和,更多的是注意潛移默化的影響。
三
一次演講,雖然可以事先確定題目和要講的基本內容,但這些內容在實際演講的過程中往往可能發生各種變化。
這在一些內容比較多、時間比較長的中表現的尤為突出。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由于:一次演講的成敗幾乎完全依賴于演講者的現場創作和即興發揮。
為了獲取最佳的演講效果,最大限度地完成自己與聽眾的情感交流與融合,演講者需要根據現場的各種情況,如聽眾的構成,文化素養、政治態度、經濟情況、思想情緒等,隨機應變,生動活潑地地調節自己的話題和內容,以適應聽眾的需要,講聽眾關心的話題,講容易打動聽眾的內容。
這樣,講前所準備的講稿和演講者實際講的內容往往會出 現很大的差異。
即便是相同的題目,由于演講環境 不同,聽眾不同,演講過程和具體內容就會有所變化。
相反,朗誦的篇目和內容一般都是事先確定的,而且一經確定便不會出現大的變化,最多在表演的 手法、技巧上做一些小的調整。
另一方面,朗誦的內容可以來自朗誦者本人所寫,也可以選自某位著名人物的文稿;可以是一段戲劇臺詞,也可以是一首雋永的詩篇。
而演講的內容可以取自他人的觀點,但 最終必須完成于演講者自身的創作。
有人說,一篇 經過事后整理的演講辭可以成為優秀的朗誦詞,但再好的朗誦詞也不能成為演講的依據。
四
演講所運用的語言,一般要求通俗易懂、簡潔明快、形象準確、生動活潑,接近日常的口語,忌用復雜的多重復句,語速隨情感的變化而快、慢,注重于自然流暢。
朗誦的語言,多是規范化的書面語或典雅華麗的文學語言,講求的是凝煉、含蓄、深沉,優美,如歌似詠,講求節秦的舒展,韻律的雋永,以便給聽眾留下咀嚼的韻味,使聽眾陶醉和深思。
五
演講與朗誦,在語氣語調的運用和態勢語的運用上也有區別。
演講中,語氣語調的運用比較隨機,可弱可強,聲音可大可小,以聽眾的反映為變化的契機。
態勢語的運用講求自然、大方,朗誦中,主要以朗誦者個人的情感體驗為依據,語調語氣的運用著重于張揚和渲染朗誦作品中的情感蘊涵和表現作品的主題。
態勢語的運用也注重優美、大方。
這些都是需要 在實踐中細細體會,并注意二者的區別。
總之,演講與朗誦雖然具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但本質上分屬不同的范疇。
因此對兩者也就有著不同的要求和評價標準。
演講作為人們介入社會生活實踐的工具,更多地表現出演講者以敏捷的思維和口才為標志的社會活動能力的高下;朗誦則以其藝術特征體現出朗誦者對社會生活的理想和追求,從而顯示其藝術修養和表演才能的優劣。
所以,我們在進行演講實踐活動中,只有認真地、自覺地把它們在理論與實踐上真正地區分開來,才有可能達到預期的目的。
活動。
這就是說,雖然演講與朗誦的表現形式都是運用有聲語言和態勢語言進行的一種藝術審美活動,但它們對社會生活的具體反映方式卻存在著本質的區別。
作為表演藝術,朗誦對生活的反映帶有強烈的藝術色彩。
它注重和強調運用各種典型化的手法來體現朗誦者(也包括作者)對社會生活的理解和概括。
演講則由于它對社會生活現實的積極干預而帶有鮮明的實踐性。
演講者利用真實、準確的生活事例,通過雄辯地論證和有力地鼓動,宣傳自己對社會...
演講與表演性朗誦的區別:
首先是選題上的區別。
演講的選題一定要與社會熱點、社會重大問題結合在一起。
第二是體裁上的區別。
朗誦可以是詩歌,可以是話劇、電影片斷,可以是散文。
第三是即興上的區別。
演講有即興演講,而朗誦通常都是現成的、早已有人寫好的作品。
第四是音樂上的區別,朗誦可以配樂,甚至還可以配舞,而演講不可能。
第五是藝術上的區別,演講可以不考慮藝術性,而朗誦必須要顯示藝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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