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
張曉風
我不會寫“他”,要寫,我只會寫“我們”。
其實,我是不喜歡他那型的人。
我喜歡高而瘦的男低音。
他卻偏是男高音,十八年前雖然勉強可算高瘦,不過漸漸地,連“瘦”也變為胖了,而由于胖,那“高”也不愿高了。
我喜歡黑而深的眼睛。
他沒有,倒有一雙弩張的黑眉。
我喜歡溫文爾雅。
他卻急如星火。
這么說,當然不公平,而且似乎假定自己在十七歲時就已經清清楚楚知道自己真喜歡什么了。
其實很可能我也喜歡男高音,只是我自己不知道罷了。
很可能我也喜歡敦實的男人,瘦男人的肩膀豈不太單薄了?急性情也許不好,但一個急性情的人溫柔起來,不更為可貴?
從大一認識,我們交往了七年,由于同校,只要在宿舍關門前趕回來,整天都可以在一起,自覺彼此已認識得十分深刻了,及至結婚,仍然不免大吃一驚。
曾有一天,我看到他竟把褲子放在餐桌上,不禁“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他立即辯護說那只是未穿的干凈褲子,我不敢去求證,只得不了了之。
令我最切齒扼腕的是他在學生時代曾任過幾屆小官——室長。
他的宿舍一直是男生宿舍的整潔冠軍,而敝校的男生宿舍又是全國大專院校男生宿舍的整潔冠軍,如今卻是這種道行,我只好自嗟自嘆,原來男生整潔冠軍是不可盡信的。
如今這位當年的整潔冠軍其書桌之恐怖不提也罷。
總之,他的書桌享有“治外法權”,不在我的管轄范圍之內就是了——不過,別看那書桌臟亂,他倒有不少構想,不少文章,不少計劃就是在那張書桌上弄出來的。
大概英雄既不怕出身低,文章也不怕出身臟亂之處吧?
他當然也有許多和我相同的好處(和我相同的我一概視為好處),例如用錢,我們都不耐煩算帳,十二年來,誰要用錢誰到信封里去拿,看看錢少了,就收斂點。
要買大部頭的書(即四位數字以上的),得動念三次以后再考慮,因為家中早已釀成余光中先生所說的“書災”。
孩子除了供食宿,供衣鞋,供玩具,文具等,則一概不給零用錢。
但如果背詩一首,可得一元(唐詩,宋詞,元曲,乃至現代詩都算數)。
最近因為可憐他們年幼無知,不懂得漲價,也不曉得調整工資,乃自動提高一倍工資,成為一首絕句二元的格局。
歷代詩人們有沒有靠著寫詩混到一口飯吃我不知道,我們家的小家伙卻靠背詩混得不錯——總之,全家人似乎個個都很有錢了。
有人認為我們倆都很好客,其實我們那里稱得上好客,只是覺得天下東西本來就是天下人的,只要是被人合理的受用了,就都不是浪費。
我們家的客廳中有一條長凳,四把座椅,全是杉木做的,硬繃繃的,朋友來了,竟也能一坐幾小時。
其實說椅子凳子只是指其顯性功能——它的隱性功能是木箱子,用以盛放我們歷年戲劇演出的服裝和資料。
廳中還有一套菲律賓藤椅,是十年前從一位日本歸僑手上,花五百臺幣買的——這樣的家那有什么資格談好客,其實也只是年輕人不見外,喜歡在這里的無拘無束罷了。
我們的待客之道無它,只是無為而治而已。
我曾看過這位男主人自顧自的半躺著看書,一面對走進來的客人說:“水在冰箱里,要喝自己拿——要是你去拿,就給我也帶一杯。”
但年輕人仍然喜歡來,他被叫為“林哥哥”,我被叫為“張姐姐”,我們的兒子小時候也糊里糊涂跟著別人叫爸爸為“林哥哥”。
記得有一晚夜深了,有一位年輕人來找他說:“林哥哥,我今晚住你家客廳好嗎?”他楞了一下,人家既然這么熱絡的樣子,他是連對方姓名都不好意思再問一聲就答應了。
問了倒顯得生分,那朋友后來和我們倒很熟了。
他的熱心在他前年訪美中似乎得到意外的報償,那年夏天兩個月之間,他的飯費竟只花了不到十塊美金——那還是由于那天他獨自一人去博覽會玩,所以自己付餐費的緣故,其他時間都排滿了。
“林哥哥,到我家吃飯——我以前在你家吃過飯。
”老實說,他也想不起來那人是誰,但是,既然人家這樣熱絡……
也許是物質不滅吧,那些飯竟又回到他的肚子里來了。
甚至大家伙聽說的大駕一到,爭相邀請,主人太多,這位客人只得每家答應一頓,以示公平,旁邊分不到的乃說:“到我家吃宵夜好了。
”還有一位仁兄因為“林哥哥”無法分身到他家住宿,也憤然道:“天天都不睡我家!睡午覺總可以到我家吧!”
他總是碰到熱乎乎的人——因為他自己就是。
三年前,他又明知故犯地去辦一份雜志,而且樂此不疲,我奇怪“假公濟私”是怎么回事,我所認識的這一位卻只知道“假私濟公”。
他的職業欄上填的是教授,可是恐怕正確點說,他的專業似乎應該是“關心人”,正吃著飯,有人要求他去保釋一個犯了錯的孩子,他跳起來就去了;正睡著覺,有人叫他去看一個精神失調的病人,他爬起來就去了。
上了一天班,有人要請教他一項“很急很急很苦腦”的愛情問題,他也接受了。
《世說新語》中記載一位君子擁有一輛好車,另外有一人喪母時想借用,終于因為車太好而不好意思開口,這位君子聽了這件事立即烈火焚車,并且說:“有車卻使人不敢開口借,要車何用!”
而我的丈夫似乎尤賢于這位古人,什么人來借他的東西,乃至于借他的“人”的時候,似乎都是理直氣壯的,一個人能做到這一步,為善已不算善,因為就跟呼吸一樣自然,變成了一件理所當然的事——他是一個煥發的基督徒。
這樣說,也許有人誤會他是一個好好先生,不然,他堅持起來,那一只飛刀眉和大嗓門也是夠人受的。
他在眾人唯唯的大型會議中,常是保留任俠精神的少數傻瓜。
好在寒舍太小,缺乏那些令他“雷怒”的大事件,所以,倒未曾引發他的威怒。
對我而言,他就是他,是無法形容的一位。
一個丈夫原來竟可以同時是個溫煦的父親而又是個稚氣的兒子;是個忠實的朋友卻又是頂嘴斗氣的仇人。
元曲里稱所愛的人為“可憎”,實在傳神。
一個丈夫的確可愛而又可憎,他又好又壞,又完美又無賴。
別人說他好時,你會第一個撇嘴說:“他才不好呢!”但別人說他壞時,你又第一個血氣翻涌的為他辯護。
在長長的婚姻生活中,最令我感動的是有一個雨夜,我們共撐著一把傘,到他的雜志社去找一些資料,來一起籌劃一出舞臺劇的演出。
走到門口時,他撐著傘,我拿鑰匙開門,雨串自傘緣流下。
忽然,我為這簡單的情景感動不已。
有雨,有傘,有鑰匙,有共同認定的價值……我無端的想哭。
在這二百萬人口的大城里,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簡直不會注意到他,他是一個平凡的人——正如我一樣。
但對我而言,當有一天,生命的潮水退盡,當死亡的冷鋒自指端寒起,他的手仍是我最愿意握住的,人間最后的余溫。
不知道你要找的是不是這篇,其實,你只要輸入你喜歡的話就行了,有的東西,也許不為人知,但如果她有值得人喜愛感動的地方,她就有存在的價值。
埋得再深也能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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