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入山東省作家協會的具體辦法
近日我們收到不少文學作者來信、來電,詢問加入省作協的具體辦法、條件,現將有關規定摘要整理如下:
一、根據山東作協《章程》的有關規定,凡我省公民在省級以上文學報刊和出版社發表和出版一定數量、并且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文學評論或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可申請入會。
二、根據省作協發展會員工作的有關規定,對申請入會條件中規定的發表作品數量一項,原則上作以下具體規定:在省級和省級以上文學報刊發表中短篇小說12篇以上,或詩歌50首(組)以上,或散文30篇以上。
另外,如有作品集或長篇作品出版,則對短篇作品的數量要求相應降低。
其它文學體載的作品數量參照上述規定酌情執行。
對申請人作品藝術水平的評定,由創聯部組織專家審讀委員會,通過評審提出咨詢意見。
三、根據山東作協《章程》規定,加入省作協有兩種申請辦法:
1、市級文學組織(市文聯或市作協)定期向省作協推薦;
2、個人直接向省作協創聯部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個人文學簡歷和文學成就),由創聯部發給會員登記表。
個人申請者在填寫登記表時,須有兩位省作協正式會員做介紹人并在登記表上親筆簽名,方可報送。
四、新會員由省作協主席團審批。
原則上每年度中期審批一次。
各市文學組織推薦會員(由創聯部統一發給登記表),于每年的10-12月份集中申報。
對個人申請者,則常年接受申報。
無論是組織推薦還是個人申請,都應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將會員登記表及相關材料寄到創聯部,逾期則列入下一年度的審批程序。
五、省作協創聯部聯系地址:
郵編:250002 地址:濟南市舜玉路40號
山東省作家協會創聯部
申請加入中國作家協會的具體辦法
一、根據《中國作家協會章程》規定: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理論研究、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各團體會員單位,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產業部委作協推薦,或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書記處征求申請人所在團體會員單位的意見,由本會書記處會議審議批準,即為本會會員。
二、申請者須為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的會員(中直機關、解放軍除外),提出申請時需提交:本人獨立創作并結集出版的文學作品,一般為兩部以上,作品需具有ISBN國際標準書號;所屬中國作協團體會員單位的會員身份證明,會員證復印件即可 。
三、新會員由中國作協書記處審批。
審批前由創聯部聽取專家咨詢組及各團體會員單位的意見,提供書記處參考。
審批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票數過半者即為新會員。
四、審批結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團體會員單位及申請者。
五、中國作協原則上每年上半年審批新會員。
創聯部每年10-12月辦理入會申請工作,每年2月開始整理申報材料。
團體會員單位及個人申請者應于1月31日前將《入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寄到創聯部會員處,逾期者列入下一年度審批程序。
六、申請作品不再退還本人。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中國作家協會(郵編100013)。
中國作協創聯部會員處電話:010-64221703(傳真)或64207711轉2717。
中國作協創聯部
2005年3月
聯系方式:孫美玉0531—82867209 季蘭萍0531—82867255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怎樣加入山東作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