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詞與音樂的關系,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詞、曲關系,是歌曲創作中最先遇到的課題。
歌曲這門藝術,是詩歌與音樂的結合,顧名思義,“歌”占有很重要的位置,這個“歌”,可以理解為能唱的詩歌。
一首好的歌詞無疑應是一首好的詩,它要有詩的意境,在藝術上應該有較記的品位。
歌詞還應有它自身的美,雖然很多歌詞是專為譜曲而寫的,但它絕不是音樂的附屬品,在譜曲之前和離開音樂以后,都應有其獨立的藝術價值,能給人們美的享受。
因此,作曲者對于歌詞切不可等閑視之,選好歌詞,處理好詞曲關系攸關重要。
歌詞本身還應具備歌唱性,如果歌詞完全依賴于音樂的翅膀,那就把歌詞的作用與品格降低了。
歌詞是歌曲創作的依托與基礎,上面提到的那些對歌詞作品美學要求,不僅是歌詞作者所孜孜追求的,也是我們歌曲作者選擇歌詞時應該考慮的。
歌詞本身應具備的歌唱性,是曲作者選擇歌詞十分重要的條件。
好的歌詞節奏鮮明,音調感人,上口順耳,講究聲韻。
雖然,這種歌唱性在尚未譜曲時,只是一種無聲的歌唱,但當我們朗讀時,內心會產生一種歌唱的要求。
反之,如果朗讀一首歌詞時內心沒有歌唱的要求,這就很難引起作曲者的共鳴和創作欲望。
當然,歌唱性不能只從節奏、聲韻以及格律與句式等形式來考慮,更重要的是歌詞內在的歌唱性,也就是富有詩意及音樂感的內涵。
歌詞的內涵越豐富,越能啟發作曲者激發奔寫的樂思。
有人以為歌詞必須是方整、押韻的。
其實不然,在作曲的時候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歌詞雖然外表很美,又有講究的格律、聲韻,但并不能引起我們的共鳴;而有的歌詞雖然格律、聲韻都很自由,猶如一首散文詩,但其內在的音樂感及歌唱卻能打動人心,激起強烈的創作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