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克·聚斯金德(Patrick Süskind)
德國當代作家、劇作家及電影編劇家。
聚斯金德在1949年3月26日出生于德國慕尼黑近郊史坦伯格湖湖畔的安巴哈(Abraham Sternberg See),父親是一名記者,除了曾于慕尼黑大學研習中古及現代史外,他也曾在法國的普羅旺斯埃克斯(Aix-en-Provence)求學過。
身為國際暢銷作家的聚斯金德早在求學時就開始嘗試散文與電影劇本的創作,1981年時他以單人舞臺劇本《低音大提琴》(Der Kontrabass)開始受到注目,但真正讓他享譽國際的卻是1985年出版的小說《香水》(Das Parfüm),是本擁有27種以上語文譯本的暢銷作品。
另著有作品《鴿子》《夏先生的故事》等
聚斯金德現居于慕尼黑與巴黎,并從事電影劇本的創作工作。
雖然他是位知名度很高的作家,但卻以行事低調甚少愿意接受訪問而出名。
《香水》這是本暢銷書,在歐洲以至于在我們中國都風靡一時,是本影響非常大的書。
《香水》是古典意義的暢銷書,因為它就是講一個傳奇故事。
這本書的扉頁上有一個副題《一個兇手的故事》。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殺人犯,他一共殺了25個少女,而且殺人的方式特別奇特。
如果說這部小說有什么特別,它真正跟古往今來所有的小說都不同的一點是,它是一個調動嗅覺來寫作和閱讀的故事。
如果你鼻子不好使,看這個小說肯定很沮喪。
《香水》雖然是20世紀80年代出版的,但是故事的背景卻推在兩個世紀以前。
這么推有它特殊的原因,因為即使你有一只異常靈敏的鼻子,也沒法在今天杜撰這個故事。
我想聚斯金德把故事放在18世紀也是迫不得已,因為這是在臭味年代里發生的一個傳奇。
18世紀的巴黎臭氣熏天,除了人類的生活垃圾以外,還有從社區中間空地上的亂墳岡傳出來的尸臭。
主人公格雷諾耶就是出生在臭氣熏天的巴黎,而且他媽媽就是一個從事臭氣熏天的職業的人。
他媽媽當時25歲,是個賣魚的。
當時他媽媽正在剖魚,突然肚子疼得不行,于是蹲到爛魚堆里就把格雷諾耶生出來了。
然后他媽媽用剖魚的剪刀把臍帶剪斷,把他放到臭魚腸子堆里邊。
格雷諾耶就這么來到這個世界上。
她這是第五次生孩子,每次都是在宰魚臺邊生的。
生下格雷諾耶之后,她被舉報犯了殺嬰罪。
證據確鑿,因為她把剛出生的嬰兒就放在魚腸堆里。
然后她因為故意殺嬰罪被處死了。
格雷諾耶被修道院收養了。
他的乳母叫加拉爾夫人,書上這么寫她:
她每天只給小孩安排三餐,絕不多給一小口飯吃。
她給幼嬰每天換三次尿布,直到他們滿一周歲。
(也就是說,你一天撒一次尿也給你換三次尿布,撒30次尿也給你換三次尿布,做事特別機械。
)滿一周歲后哪個還尿褲子,他并不挨罵,而是挨一記耳光,被罰少吃一頓飯。
伙食費的一半用于寄養的小孩,另一半歸她自己,分毫不差。
在東西便宜的時候,她不提高自己的收入,在困難時期,她也從不多掏一個蘇,即使關系到生死存亡,一個子兒也不加。
加拉爾夫人和這個奇特的男孩格雷諾耶真是相得益彰。
后來我們知道,格雷諾耶對這個世界一無所求,只要活著就行,而加拉爾夫人能給他的就是他要的。
在乳母的家里,格雷諾耶慢慢長大了,所有的孩子都不喜歡他,因為他沒有最關鍵的氣味——人味,他任何氣味都沒有。
他說話特別晚,而且他說話沒有動詞,只說名詞,他說的名詞都是一些有氣味的名詞。
比如他聞到木頭的氣味,他就說:“木頭。”而“跑”這個動作沒有氣味,所以他就不說“跑”。
格雷諾耶長到一定的年齡,修道院就不負擔他的生活費了。
于是加拉爾夫人把他送到一個叫格里馬的皮匠那里。
格雷諾耶在格里馬那里做的完全是苦役,他的皮膚馬上被腐蝕。
在皮匠家工作的這段時間,格雷諾耶慢慢走進了巴黎,用鼻子認識了巴黎。
他不但認識了臭味的巴黎,還認識了香味的巴黎,他突然發現有一種氣味十分好聞,就是我們所說的香味。
比如一輛四輪馬車過來,他馬上能聞到一股異香,就是那些王公貴族身上用的香水香料的氣味。
他發現這種氣味是臭味的大敵,于是香水香料的氣味在他的嗅覺系統里邊立刻上升到一個頂重要的位置。
格雷諾耶迷上了那種氣味,聚斯金德用了一個有趣的詞:狩獵,格雷諾耶變成了一個職業的狩獵香味者。
在巴黎,哪里有香味,哪里就能把他吸引過去。
有一天格雷諾耶聞到一股異香,是他從來沒聞到過的一種氣味,聚斯金德說那是一種“細嫩的”香味。
這縷香味讓格雷諾耶魂不守舍,它來自塞納河的對岸。
他順著香味尋找,過了塞納河又走了很遠,他終于看到了一個臉上有點雀斑的女孩。
他幾乎沒看那個女孩,他只是被女孩身上的氣味吸引,不由自主地鼓動鼻子站在那女孩身后聞。
女孩當時感到渾身都不能動,被他嗅住了。
女孩轉過身去以后,就那么聽憑他伸出手卡住自己的脖子。
從這時候開始,他看清了自己人生的方向,他一下子知道了應該用自己的這種才能去做什么。
這是他殺的第一個女孩,他殺所有的女孩的時候都不血腥。
格里馬讓格雷諾耶去給大香水商人巴爾迪尼送皮貨,格雷諾耶第一次到巴爾迪尼的店里的時候,他馬上被吸引了。
格雷諾耶把那房里所有的香水的名字都說出來了。
巴爾迪尼驚訝極了,他問他會不會配制香水。
格雷諾耶完全不懂香料的構成,但他就憑他的鼻子聞出了香水的成分,然后把各種香料拿起來就兌,一兌就和巴爾迪尼遞給他的那瓶香水一模一樣。
于是巴爾迪尼去找格里馬要格雷諾耶,格里馬當然覺得無所謂,就把格雷諾耶送給了巴爾迪尼。
長話短說,格雷諾耶幫巴爾迪尼創制出很多新的香水,巴爾迪尼已快衰敗的香水店變成最聞名遐邇的店,巴爾迪尼因此發了大財。
在這個過程里,格雷諾耶學到了很多配制香水必需的技術知識。
他問巴爾迪尼巴黎是不是香水的中心,巴爾迪尼說不是,南方才是。
最終巴爾迪尼還是放走了格雷諾耶。
離開巴黎之后格雷諾耶突然覺得什么都沒有意思,他走進了荒無人煙的深山,一呆就是7年。
7年之后他出來了,你可以想象他是個什么樣子,7年不理發不剪胡子不修指甲,完全跟動物一樣。
后來他到了南方的格拉斯,格拉斯盛產香精。
在那里他學到了很多制取香精的方法,有熱萃取法、冷萃取法、油脂萃取法,變成了真正意義的專家。
有一次,他又聞到了一縷前面提過的那種細嫩的異香。
他順著氣味走,一直走到格拉斯這個城市的盡頭,來到一個大宅院旁邊。
在這時候他變成了職業殺手,而且是處女殺手,他一定要處女。
從這一刻起,格拉斯市發生了一起又一起殺少女的案件,每個死者都被扒光了衣服,剪掉了頭發。
整個城市充滿了恐懼,每個有女兒的家庭都緊張得不得了。
為什么他作案這么容易得手呢?因為他走到哪里完全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他自己是沒有氣味的。
他在一匹麻布上面涂滿最好的油脂,那些少女一斷氣,他就用這匹布把尸體裹得嚴嚴實實。
過若干時間后,他把布打開,少女身上的氣味就都進入了布上的油脂里面。
他就是用這個方法取得少女身上的香味。
聚斯金德確實是個卓越的小說家,他沒尋著這條線繼續往前講,繼續講會很尷尬。
他用另外一個人的故事去結了格雷諾耶的故事的尾。
格拉斯市有一個特別有錢的大富豪里希斯伯爵,他有一個女兒叫洛爾,奇美無比。
殺少女的事件在格拉斯市發生后,他特別緊張,于是在某一天帶著女兒突然離開了格拉斯市,趕著要把女兒嫁給以前提過親的人。
前面提到的那股大宅子里傳出的異香就是洛爾的。
格雷諾耶每周殺一個少女,特別有規律。
在他殺了第24個少女之后突然罷手了,他覺得自己的使命告一段落,他要去完成最重要的使命了。
他又去那個大宅子,可是他發現一點香味都聞不到了,他去問別人才知道伯爵已經帶著女兒離開了。
他四面八方用力地嗅,終于在某一個方向嗅到了蛛絲馬跡,他尋著那個方向追下去。
伯爵每到一個地方總是把他女兒先鎖到一個房間里,然后自己才睡覺。
這天他睡醒之后打開女兒的房門,看見女兒已經是一具尸體了。
格雷諾耶用同樣的方法取得了他夢寐以求的洛爾身上的香味,終于制成了洛爾香水。
在他大功告成、人生的最高理想實現的時候,他被捕了,被判了死刑。
行刑的那天,格拉斯市萬人空巷。
格雷諾耶雖然被抓住了,但是他手里有世界上最厲害的武器——洛爾香水。
去刑場的途中,他偷偷滴了一滴香水在自己身上,就這么一滴香水,整個格拉斯市的人都迷狂了,一下子這個城市數以萬計的人突然變得完全沒有理智了。
在那一刻,格雷諾耶突然成了神,大家追隨他,說不出地喜歡他,包括里希斯伯爵。
他立刻把格雷諾耶請到家里,他說我失去了女兒,但是我有了你,你就做我兒子吧。
他完全被格雷諾耶征服了。
但是,這時候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告訴格雷諾耶要他回巴黎,他是巴黎人,是回故鄉的時候了。
他不時地把手伸進口袋里,抓住裝著他的香水的小玻璃瓶。
瓶子幾乎還是滿的。
對于在格拉斯的那場戲,他僅僅用了一滴。
剩下來的足夠迷惑全世界的人。
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僅可以使1萬人,而且可以使10萬人圍著他歡呼發狂;他可以散步到凡爾賽去,讓國王來聞他的腳;他可以寫封香水信給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可以在巴黎圣母院當著皇帝的面涂上圣油成為太上皇,甚至成為人間的上帝——若是他還可以作為上帝涂圣油的話……
可是盡管他在世人面前通過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現,但是他不能嗅到自己。
因此他永遠不知道他是誰,所以他對世界、對自己、對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結尾非常匆忙,這個很奇怪。
格雷諾耶把香水拿出來灑到自己身上,然后第一撥見到他的人立刻就瘋了,去抓他身上的每一塊布片,馬上把他抓得一絲不掛。
他的皮肉非常結實,抓不破,那些人非常著急,他們已經被香水迷亂到不能自制的地步了。
于是他們順手拿起刀啊斧子啊把格雷諾耶亂刀砍成30塊,一人抓了一塊,拼命把它放進嘴里嚼掉了。
不知道愛他愛到什么程度,只好把他吃掉。
這好像是個很惡心的結尾。
聚斯金德真的非常偉大,在物欲橫流的20世紀,在物質泛濫的20世紀,在人類被金錢淹沒的20世紀,還有一個這么了不起的幻想作家誕生,他應該誕生在格雷諾耶那個時代,他真的不應該是個20世紀末葉的人,真是個偉大的幻想作家。
我作為一個寫書的人,什么書都找來看看,我也看了《哈利·波特》。
我覺得羅琳小姐的幻想能力比起聚斯金德真的距離太遠。
聚斯金德就是抓住了人的一種官能——嗅覺,抓住了“氣味”這么一個命題,抓住人類曾經有過臭味年代這個背景,演繹出這么驚心動魄的故事。
這本書在全球發行1000多萬冊,在20世紀行將結束的時候出現了這種真正古典浪漫主義的杰作,應該說是文學之大幸、小說之大幸,證明小說還有希望。
雖然我最近經常唱小說死亡論,但是事實上有像聚斯金德這么了不起的小說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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