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警民關系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迅速發展和確立,使警民關系面臨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和完善新型警民關系是做好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前提條件。
縱觀公安工作歷史,哪個時代的警民關系搞得好,哪里的公安工作就能做好,哪里的百姓就滿意,哪里的社會治安就穩定。
因此,當務之急,必須認真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搞好警民關系,為搞好公安工作,為締造新型警民關系奠定基礎。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警民關系與計劃經濟時期警民關系的聯系與區別
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新時期、市場經濟對新型警民關系的構成賦予了新的內涵,對警察職能的轉變,這種職能轉變也是國家經濟體制轉軌、政府職能轉變的歷史性規定,也是產生新的警民關系的客觀物質條件,由此便決定了新時期警民關系與計劃經濟時期警民關系的聯系與區別:
1、聯系:警察的根本性質,承擔的職責以及作為社會管理者的身份都沒變:群眾是社會主義國家主人,是警察服務對象的歷史地位和權力也沒變。
2、區別:計劃經濟時期的警察和群眾之間的關系絕大部分是以封建等級制度的基礎的警民關系,是種不平等的關系,具有很大的行政性,類同“官”與民的關系——警察管理,群眾接受管理。
而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警民關系,則以法制為基礎的平等關系,反映的則是法制性,警察依法行政,群眾依法行權。
警與民的關系實際為人與人的關系,是警民同一的關系。
概而言之,新時期的新型警民關系新就新在公平上,它是一種平等的關系,同一的關系。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警民關系問題
(—)對警民關系的認識不足。
一些民警對市場經濟條件下正確處理好警民關系的理解模糊,對市場經濟條件下,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以民為本,為民服務的觀念淡薄。
在具體工作中習慣于就案辦案,等案上工作作風不實,辦事推諉扯皮,聯系群眾不夠;知民情、解民憂等公安基礎工作薄弱,引起了群眾的不滿情緒,群眾對民警的信任程度降低。
(二)做群眾工作的方法不適應。
一些民警做群眾工作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形勢的需要,常以管人者自居,擺不正公仆與主人的關系,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服務意識不強。
有的對登門求助、辦事的群眾不熱情,有的在工作時耍特權,擺架子;有的傳喚涉案嫌疑人員不問青紅皂白,上銬就走;甚至有的還打人罵人,隨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以上種種不良行為,嚴重地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疏遠了他們與民警的關系。
(三)對執法活動不適應。
《海峽都市報》刊出一篇《全省首份警察紅皮書出爐 好警察應該是什么模樣》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91.1%的被調查者認為好警察是忠于職守、秉公執法。
當前,群眾對民警最不滿意的問題之一,就是執法不嚴,不公的問題。
—些地方的人民警察法制觀念淡薄,執法水平低下,習慣于人治,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拘、以罰代刑等問題時有發生。
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嚴重,有的受利益的驅動,往往超越職權辦案,用刑事手段處理經濟糾紛,甚至有的利用職務之便,“警匪”勾結,執法犯法,徇私枉法,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直接影響著警民關系。
(四)對刑事犯罪活動的打擊機制不完善。
現階段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之際,這一時期的治安問題必然增多,刑事犯罪活動處于高峰期,犯罪手段的多樣化。
智能化、集團化,大大增加了人民警察破案的難度。
為加大破案力度,公安機關實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從總體上說,離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仍有較大的距離,群眾缺乏安全感的問題仍未得到很好的解決。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警民關系的原因
(一)從警民關系內涵的外延上看,警方處于警民關系的主導地位,是影響警民關系的主動因素和主要矛盾。
1、公安機關的改革跟不上市場經濟向計劃經濟轉軌的步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發生了深刻的變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都得到極大的發展,廣大人民群眾“需求層次”越來越高,實現自我價值的要求變得更加迫切。
面對群眾這種需求層次的變化,公安機關缺乏必要的思想準備,思想觀念、工作方法、機構設置等等還不能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
還習慣于沿用形成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公安工作的一整套方法來指導工作,習慣于大呼隆、運動式的方法,對如何正確貫徹執行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方針,如何組織群眾、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方面缺乏新的方法和措施。
在做群眾工作方面,一些民警存在“與己無關”、“沒時間”、“群眾工作難做”等思想,一味強調公安工作是專門工作,以管理者自居,或單純靠說教和行政命令,方法簡單、呆板,語言粗魯,甚至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嚴重傷害了群眾的感情,影響警民關系。
在機構設置方面,公安機關的機構體制雖然隨著國家行政體制和機構的改革,以及公安工作的實際需要有所發展和變化,但是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政府機構模式的影響,公安機關機構體制的改革和創新成效還不大。
機構重疊、重復設置、機關龐大、層次繁多、業務交叉、條塊不清、基層薄弱、多頭管理等情況依然存在。
如公安機關內部的分配體制,雖然引進了激勵機制,但還沒有從根本上打破 “大鍋飯”。
諸如這些都必然影響公安機關的工作效率和實績。
2、少數民警的群眾觀念淡化,態度較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專項斗爭和各項中心工作不斷,任務重,群眾工作常常被忽視。
少數民警下段時間不多,接觸群眾少,無事相安,有事相煩,擔此工作得不到群眾的支持和理解。
更有少數民警意志不堅,思想不純,在經濟大潮沖擊下墜入歧途,甚至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嚴重損害了警察形象,極大的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
3、公安機關職能泛化。
人民警察擁有法律賦予的職權使命,執行公務必須遵守有些法律規定,有時有些部門讓警察扮演一些不該扮演的角色,對于一些越出警察職權范圍的工作。
如征糧摧款、計劃生育、征地拆遷等等,使部分群眾對公安民警產生誤解和不滿。
4、警務活動透明度不高,未能得到群眾的理解。
長期以來,人民警察隊伍形成了埋頭苦千、頑強拼搏、不畏艱難、任勞任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但對民警的委屈、疾苦和困難卻很少向社會宣傳,警務活動缺乏應有的透明度。
以至一些群眾只看到了警察不盡人意的一面,而不能了解民警艱難困苦的一面,無法喚起對警察工作的理解和同情。
5、公安隊伍內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對警民關系產生沖擊。
辦“人情案”“關系案”,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現象是有發生,恃權吃拿卡要甚至貪贓枉法的極個別害群之馬的出現,無不時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眾的心。
(二)廣大群眾處于警民關系的支配地位,是影響警民關系的被動因素和次要矛盾,但廣大群眾方面也有重要原因。
1、法制觀念淡薄。
雖然近年來,通過普法教育,人們的法律意識有不同程度的增強,但仍有少數人法治觀念淡薄,以人情關系、個人的利益左右法律的還很多,如果不能滿足他們的 意愿或未達到目的,便對公安政法機關表示不滿,甚至漫罵公安政法機關和公安民警。
2、對執法工作尤其是執法程序不理解。
在市場經濟下由于諸多因素的影響,公民的法律知識、法制觀念與社會發展的要求仍存在很大的差距,許多人對實體法有所了解,但對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別是對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和刑罰的執行等有關規定不甚了解,從而對正常的警務活動產生嚴重誤解。
例如,取保候審、保外就醫、假釋、監外執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嫌疑人或罪犯的“復出”而被群眾誤解為是“警匪一家”、徇私舞弊的腐敗行為,群眾由此產生對警察的強烈不滿和對立。
3、對公安機關和民警的期望值過高。
有部分群眾十分留意五、六十年代的社會治安秩序,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治安狀況不滿意,認為這是公安機關不努力的結果,只是要求公安機關扭轉這種局面,而自己卻毫無治安意識。
4、少數群眾缺乏社會責任感。
不支持配合公安機關和民警的工作,有的怕報復,看見犯罪分子不舉報,甚至連自己受害也不愿不敢作證,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四、抓住機遇,銳意創新,發展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新型警民關系
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對公安機關處理警民關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也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和條件。
我們必須抓住機遇,充分利用有利的條件,認真研究新情況和新問題,并從實際出發,銳意創新,努力走出一條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警民關系新路子。
(一)堅持從嚴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整體素質
人民警察素質的高低,關系到公安機關在市場經濟中作用的發揮,直接影響服務經濟建設、服務人民群眾工作的效果,影響良好警民關系的形成。
因此,必須依據市場經濟和人民群眾對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的要求,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針和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執法為民”的指導思想,下大力氣提高人民警察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是大力加強人民警察隊伍思想建設和先進性教育。
山西省平遙縣公安局岳壁派出所捷足先登,在全縣公安系統中率先開展了多種形式先進性教育活動,收到良好的效果,也是其他派出所和民警的榜樣。
首先他們要求全所民警每天至少聽半個小時廣播,每晚收看《新聞聯播》和《山西新聞》;所里的報紙要人人過目,對報道中的先進事跡和先進人物摘錄登記。
其次將統學和自學相結合;學理論和學法律相結合。
一般情況下,每周至少集中2個小時除學習**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外,還學習多種法律、法規。
再次,請進外教,該所聘請當地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優秀**員入所講課,大力推進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
最后,召開多種形式的座談會,聘請相關法律專家參加,互相交流工作經驗、先進做法,提高人民警察的先進性和整體素質。
二是要加強民警的業務培訓。
廣大民警不但要學好公安業務知識,同時要學好法律經濟知識,使服務經濟更有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競爭機制。
努力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充滿活力,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
四是要切實強化制度建設,加強內部監督,規范執法行為。
防止和糾正執法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對民警隊伍中出現的腐敗現象要按規定嚴肅查處。
要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真正把人民警察隊伍建設成為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黨和人民群眾更加信賴的、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二)堅持以德治警,促進與人民群眾的血肉關系
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我們公安機關始終注重采取諸多措施協調警民關系,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制定道德規范,對民警進行道德教育,啟發他們的內心自覺。
新形勢下,則更需要用以德治警的原則,來加強新時期的警民關系。
在制定與完善協調警民關系道德規范的基礎上,各級公安機關要注重加強對民警進行經常性的道德教育。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我們更要注重警察職業道德對警民關系的巨大作用。
在當前,首先要解決的,一是要幫助民警確立道德信念。
人民警察要搞好與群眾的關系,必須有一定的道德信念作為行動的支柱。
道德信念是人們對于某種道德理想和行為原則的正確性和正義性,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對某種道德義務的強烈責任感。
二是幫助民警調適道德行為。
人民警察在與群眾交往時,確立起堅定的道德信念非常重要。
不過,民警的道德信念屬于道德意識的范疇,只有在工作實踐中,把道德信念變成行動,才能顯示出道德的信念的力量。
因此,警察職業道德在民警確立道德信念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調適民警的道德行為。
(三)運用“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推進新時期警民關系的建設
以人為本是中央根據新世紀新形勢的任務要求提出的一個重要執政理論,是我們市場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的指導方針,也是實際工作中必須落實的重要原則。
科學發展的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警民關系的建設同樣要堅持“以人為本”。
1、新型警民關系的建設必須以人為本作為出發點。
這就是要求公安工作要立足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和實際利益的滿足。
2、新型警民關系的建設必須依托人的主體性。
這就是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不斷提高人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使警民關系的建設建立在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基礎上。
只有真正的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和廣大人民警察的主體積極性的發展,建立在廣大人民群眾熱情參與和支持上的發展,才能獲得真正加快警民關系建設效果,才能持續與長久。
3、新型警民關系的建設必須以人為本為目的。
這就是要注重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急群眾之所急,幫群眾之所需。
南昌市西湖區筷子巷派出所的民警邱娥國同志做得非常好。
近年來,筷子巷派出所轄區內的下崗職工漸漸增多,細心的邱娥國同志做起了下崗職工的普查工作,他精心設計制作了一本“下崗人員登記本”,詳細記錄著轄區內下崗職工的年齡、原單位、家庭人數、專長和再就業情況。
并經常來到他們的中間,通過拉家常,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鼓勵他們自謀職業,主動上門推薦本子上記錄著的生活困難章愛民等6人。
1998年以來,邱娥國同志協調居委會安裝下崗職工24名,許多家庭由此又漾出了歡笑和春光。
邱娥國同志成為人民群眾貼心人,密切了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四)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嚴格執法、熱情服務
在一項調查活動中,46.6%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我國警察最需要改進的是服務態度,市場經濟要求公安機關必須公正執法、嚴格執法、熱情服務。
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強化三個觀念:一是平等觀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經濟成分的主體,在市場競爭中都是平等的,因此在執法活動中,對國營的、集體的、私人的都要平等看待,一視同仁,既要實現嚴格執法,又要辦到熱情服務。
二是開放觀念,也就是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要有大市場經濟的觀念。
在執法活動中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統一。
三是效益觀念,也就是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要講究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在辦理各類案件和進行治安管理活動中,依法辦案,按規律辦事,急事急辦,努力提高辦事效率。
辦理的結果要考慮社會、經濟和人民群眾利益等方面的效果,做到不單純就案辦案。
1994年以來,濟南交警遵照**“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指示精神,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以執勤形象為突破口,深入開展大練基本功活動,實行規范化執勤,依法文明管理交通。
廣大交警以嶄新的精神風貌嚴整警容風紀,規范指揮動作,文明公正執法行為,熱情周到便民服務,把三尺崗位變成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窗口,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贏得了各位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廣泛贊譽。
為確保公安機關執法活動的順利進行,必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公安執法行為。
只有這樣,人民群眾才會信任我們,才能構筑起良好的新型警民關系
(五)堅持傳統與現代相結合,尋求改善警民關系的新途徑、新方法
新形勢下,既要繼承發揚公安工作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更要結合新形勢下警民關系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對其進行建設、創新。
1、要改革工作方式方法。
針對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生活方式,行為方式、社會心態、社會關系的深刻變化,不能再用簡單說教的方式和行政命令的方法來宣傳、發動群眾。
因此,一、必須不斷豐富社會知識,注意研究適合群眾心理特點的語言,工作方式,提高與社會不同層次人員交往的能力,必須轉變作風,深入基層;二、廣泛開展“串百家門、知百家情、暖百家心”活動,加強與群眾面對面的交往,密切與群眾的聯系;三、必須把警務公開作為公安機關改善和加強警民關系的重要環節來抓,做到警務公開和加強公安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把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真正轉化為推動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動力。
2、改革警務體制,提高工作績效。
基層是人民警察與廣大人民群眾接觸最廣泛的地方。
警務體制改革工作的重點是打破計劃經濟時期確立的一街一鄉一派出所的舊模式,加快跨行政區域的中心派出所建設步伐。
今后,縣(市、區)局(分局)的相當一部分工作職能要前移到中心派出所,要通過對警務工作的整體前移,使中心派出所成為全部公安工作的基礎平臺,成為集“打、防、管、控”為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性戰斗實體。
因此,要不斷的充實基層的警力,保證基層有充足的人力、物力來實現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溝通和合作。
同時要盡可能的精簡綜合部門的警力,對職能交叉的單位部門要加以重組、合并,形成合理的公安警力布局,使基層有足夠的民警與群眾進行最廣泛的接觸。
自2005年9月26日起至10月底,太原市公安局將全面完成警務體制改革,這是太原市按照全國和省、市部署,為精簡機關充實基層,做大做強派出所,使派出所真正成為綜合性的戰斗實體所做出的重要舉措。
改革后,市公安局所屬公安派出所全部實行“一所三(二)隊”警務模式 。
即警力在20人以上的派出所實行“一所三隊”模式,派出所下設社區警務隊、刑事偵查隊、治安巡防隊;警力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派出所實行“一所兩隊”模式,派出所下設刑事偵查隊、治安巡防隊;警力在10人以下的派出所仍按現行實行打、防、控一體化的警務模式。
這就是警務體制改革的先驅者,值得我們借鑒和考慮。
3、拓寬警民聯系新渠道
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要充分利用現代化傳播媒體,廣泛地宣傳教育和發動廣大人民群眾。
如:“110”報警服務臺的開通,加快了違法犯罪信息傳遞,也使警民聯系渠道更加暢通、更加便捷。
利用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設警務專題節目(如法制在線、舉案說法等),熱線電話等成為廣大人民群眾、人民警察走進千家萬戶的新形式。
巡警的建立和工作,即是公安工作由靜態走向動態管理的新舉措,也是密切警民關系的新途徑。
全面啟動的警務公開“345”工程更能適應新型警民關系的發展要求,也將為新型警民關系的發展創造一個全新的互動局面。
(六)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締造新型警民關系
1、解放思想,實現警察角色轉變,重塑警察良好形象。
警察角色指的足警察在社會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
從當前情況看,要解放思想,讓絕大多數的人民警察沖破人際關系的層層桎梏,讓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態向“服務”的 心態轉變,逐步把自身的角色完全定位在“公仆”和“服務員”上,這還是一個艱難的路程,卻同時也是塑造警察形象必備的途徑。
為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實現警察角色的轉變,在人民群眾中樹立愛民為民的忠實公仆形象;在打擊犯罪和執行任務中樹立威武之師的形象;在依法行政中樹立從嚴治警的形象;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樹立文明執法的形象。
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要起模范帶頭作用,解放思想,使同事、下屬從自己的言行中受到感染,帶動自己的屬下自覺地去實踐。
2、更新觀念,推進警民雙向良性互動,促進公安機關與社會各界的雙向交流。
更新觀念,以各種有意義的社會活動為載體,必須盡快建立健全與群眾的有效溝通機制,變單向溝通為雙向溝通,并使其經常化和制度化,推進警民雙向良性互動,促進公安機關與社會各界的雙向交流。
要結合公安機關開展的“愛民月”、“110宣傳周”、“警民共建”等活動,通過積極履行為民服務承諾,開展警務公開咨詢活動,為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送溫暖,面對面地聽取群眾意見等,密切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展示公安機關的良好社會形象。
要繼續大力開展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的活動,鼓勵更多的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維護社會治安,要意識到社會安全工作不能僅僅依靠警方或公眾中的某一方進行,它需要警察機關與廣大群眾的良好合作。
在警民共建活動中,民警進入學校,走進每個人的生活,而廣大群眾也進入了警察世界,了解了警察工作,進一步溝通公安機關與社會各界的聯系。
通過這些有意義的社會活動,使社會公眾增強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增進對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發協助公安機關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警民關系的建設。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我要寫一個調查報告是關于警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