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辰正是現在時間的什么時候
寫字的時間單位是“小時”,是為了區別古時的“大時”即時辰 古時一個時辰====寫字2個小時。
辰時等于寫字的上午7點----9點 附:十二時辰與24小時對照表: 子時 23點——1點 丑時 1點—— 3點 寅時 3點——5點 卯時 5點——7點 辰時 7點——9點 巳時 9點——11點 午時 11點——13點 未時 13點——15點 申時 15點——17點 酉時 17點——19點 戌時 19點——21點 亥時 21點——23點 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延伸閱讀: 古代計時方法 一:關于計算時辰的方法: 1、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 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i、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2、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后把二十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丑初、丑正。 。
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
出現于先秦。晝夜各五分。
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來表示)。
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F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
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
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于商代。
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i。
日入后是黃昏,黃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后是雞鳴,雞鳴后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 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北京時間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北京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北京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北京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北京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
(北京時間09 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北京時間11時至13時)。
【未時】日?i,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北京時間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北京時間15食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
(北京時間17是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
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北京時間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
(北京時間21時至23時)。 二:怎樣計算時間 1,時辰———十二地支紀一晝24小時為十二時辰: 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 午夜1時至3時為“丑時” 后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 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 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 9時至11時為“巳時” 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 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 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 9時至11時為“亥時” 2,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 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于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里的每點只占24分鐘。
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于現在的“后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 “五更三點”相當于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于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3,刻———古代用漏壺計時。 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
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后流入受水壺,受水壺里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 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于現在的1440分鐘。
可見每刻相當于現在的14。4分鐘。
所以“午時三刻”相當于現在的中午1時43。2分 4,古人將夜里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 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于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
古人把一晝夜分為12個時辰,用12地支表示,每個時辰等于現代的二個小時。古時與現時對照:子時從夜間十一點到次日凌晨一點,丑時從一點到三點,寅時從三點到五點,。
二、求古代時辰
中國古時把一天劃分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等于現在的兩小時。
相傳古人根據中國十二生肖中的動物的出沒時間來命名各個時辰。1、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
(23時至01時)。【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
(01時至03時)。【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
(03時至05時)。【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
(05時至07時)。【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09 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11時至13時)。【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
(13時至15時)。【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15時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17時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
(19時至21時)。【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
人定也就是人靜。(21時至23時)。
2、二十四時辰制。宋以后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丑初、丑正。
。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出現于先秦。
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來表示)。
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
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于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里的每點只占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于現在的“后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
“五更三點”相當于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于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
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于商代。
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
日入后是黃昏,黃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后是雞鳴,雞鳴后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胎神是保護胎兒的神明,與胎兒的成長安危息息相關,因此胎神每日的位置所在,就不可以隨意敲打或移動物件,以免對胎兒不利,甚至造成孕婦的流產。胎神所在位置共有門(特別是指孕婦的房門)、大門(整棟房子的大門)、磨(石磨)、廁(廁所)、廚(廚房)、灶(爐灶、煤氣灶等)、倉庫(儲藏室)、房(尤指孕婦房間和家具)、床(尤指孕婦所睡的床)、碓(盛米的設備)。
而『外正東』指房屋外的東方,『房內東』指房屋內的東方。祭祀:指祠堂之祭祀、即拜祭祖先或廟寺的祭拜、拜神明等事。
祈福:祈求神明降福或設醮還愿之事。求嗣:指向神明祈求后嗣(子孫)之意。
開光:神佛像塑成后、供奉上位之事。塑繪:寺廟之繪盡或雕刻神像、畫雕人像等。
出行:指外出旅行、觀光游覽。齊醮:設醮建立道場祈拜、求平安等事。
出火:謂移動神位,「火」指「香火」而言。納采.結婚:締結婚姻的儀式、受授聘金。
裁衣:裁制新娘衣服或制作壽衣。合帳:制作蚊帳之事。
冠笄:「冠」指男、「笄」指女、舉行男女成人的儀式、稱之為冠笄。嫁娶:男娶女嫁,舉行結婚大典的吉日。
納婿:指男方入贅于女方為婿之意。同嫁娶。
沐浴:指沐浴齋戒而言。剃頭:初生嬰兒剃胎頭或削發出家。
整手足甲:初生嬰兒第一次修剪手足甲。分居:指大家庭分家、各自另起爐灶之意。
進人口:指收納養子女而言。解除:指沖洗清掃宅舍、解除災厄等事。
修造:指陽宅之堅造與修理。起基動土:建筑時、第一吹動起鋤頭挖土。
伐木做梁:砍伐樹木制作屋頂梁木等事。豎柱:豎立建筑物的柱子。
上梁:裝上建筑物屋頂的梁木。同架馬。
開柱眼:指作柱木之事。穿屏扇架:制作門扇、屏障等工作。
安門:房屋裝設門戶等工事。蓋屋合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