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洗冤集錄》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
少受業于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
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后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并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
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 余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面有關,深知“獄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于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
發現吏仵奸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復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于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于歷試之淺”,于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鑒》等數家,薈萃厘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于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
宋慈死后,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御書墓門。
2. 有一本書關于宋詞破案的是什么書
《洗冤集錄》,法醫著作,又名《洗冤錄》、《宋提刑洗冤集錄》,4卷。
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淳祐七年(1247年)。全書由檢驗總說、驗傷、驗尸、辨傷、檢骨等53項內容所組成;并對犯罪、犯罪偵察、保辜等有關斷案、法吏檢驗格式程序等,亦詳加論述。
本書內容豐富,見解精湛,雖間有論析欠當之處,但絕大部分內容源于實踐經驗,是中國較早、較完整的法醫學專書。后世諸法醫著作多以本書為藍本,或加注釋,或予以增補,并對世界法醫學的發展有過巨大貢獻,曾先后譯成荷蘭、英、法、德等國文字。
3. 《洗冤集錄》成書于南宋,是一部里程碑式的巨著,它是一部什么書
《洗冤集錄》成書于南宋,是一部里程碑式的巨著,它是一部中國古代法醫學著作。
《洗冤集錄》是中國古代法醫學著作。由南宋長期擔任司法官史宋慈著,刊于宋理宗淳佑七年(公元1247年)編成。全書共二卷,內分53項。同時也是世界上現存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專著。它比國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利斯寫的法醫著作要早350多年。
《洗冤集錄》內容非常豐富,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尸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廣泛的內容,它區別溺死、自縊與假自縊、自刑與殺傷、火死與假火死的方法,至今還在應用。
它記載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傘驗傷以及銀針驗毒、明礬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學道理。
擴展資料:
《洗冤集錄》主要成就:
尸斑的發生與分布;腐敗的表現和影響條件;尸體現象與死后經過時間的關系;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溝的特征及影響的條件;自縊、勒死與死后假作自縊的鑒別;溺死與外物壓塞口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1366239鼻而死的尸體所見;窒息性玫瑰齒的發現。
骨折的生前死后鑒別;各種刃傷的損傷特征;生前死后及自殺、他殺的鑒別;致命傷的確定;焚死與焚尸的區別;各種死亡情況下的現場勘驗方法等。第 52 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縊、水溺、暍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及單方數十則,都是通過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洗冤集錄》作者簡介:
宋慈,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于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進士,歷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升提點廣東刑獄,后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
淳佑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并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洗冤集錄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宋詞編纂的洗冤集錄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