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詩詞中的對仗
對仗也就是對偶。
律詩頷聯和頸聯的各自出句和對句,規定必須字數相同,詞性相同,結構相對稱,意思相并列,相對或相反,這就是對仗。如:“千尋鐵鎖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頭”上面的“千尋”,“一片”是數量詞相對,“鐵鎖”和“降幡”為名詞性詞組相并列。
“沉”和“出”為動詞相并列,“江”和“石”名詞并列。“底”和“頭“一下一上,方位性名詞相對。
1:工對,不僅詞性,結構,字義相同或相列,相對,而且所詠事物細類也相類或相對。如:“茅亭宿花影,藥院滋苔紋”“茅亭”和“藥院”都是房子。
“花”和“苔”都是植物,“影”和“紋”都是印跡。 2:寬對,比較多的律詩的對仗,只是詞性,結構相同,而所寫的具體事物及其細類并不相對,這種對仗稱為“寬對”,如:“懷舊空吟聞笛賦,到鄉翻似爛柯人”。
“舊”和“鄉”,“空”和“翻”,詞性都不同,但這卻是一首名篇。 3:流水對,有些對仗出句意思并沒有說完,從語法意義上說,還不能算是獨立的句子,需要和對句和在一起,才能表達完整的意思。
這種對仗就叫流水對。“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4:借義對,請看“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就字面的意思來說,出句中“尋常”即“平常”的意思,和對句中的“七十”并不能相對。
但“尋常”還有一義,古代以八尺為“尋”,十六尺為“常”,借用這一義,就變為數量詞,可以和“七十”相對了。 5:諧音對:有的律詩,字意本不相對,但其中某一個字和另一個字同音或近音,這另一個字義相對,也可用來對仗。
如:“腸斷未忍掃,眼穿仍欲稀”“掃”和“稀”本不對仗,但“掃”與“少”近音,諧音。故借來對仗。
以上所述,只是皮毛而以。不知朋友滿意否?。
2. 詩詞,對聯中的對仗工整是指什么
一是字數要相等.上聯字數等于下聯字數.長聯中上下聯各分句字數分別相等.有一種特殊情況,即上下聯故意字數不等,如民國時某人諷袁世凱一聯: “袁世凱千古;中國人民萬歲.”上聯‘袁世凱’三個字和下聯‘中國人民’四個字是"對不起"的,意思是袁世凱對不起中國人民. 對聯中允許出現疊字或重字,疊字與重字是對聯中常用的修辭手法,只是在重疊時要注意上下聯相一致.如明代顧憲成題無錫東林書院聯: 但對聯中應盡量避免“同位重字”和“異位重字”.所謂同位重字,就是以同一個字在上下聯同一個位置相對.:所謂異位重字,就是同一個字出現在上下聯不同的位置.不過,有些虛詞的同位重字是允許的,如杭州西湖葛嶺聯: 桃花流水之曲; 綠蔭芳草之間. 上下聯“之”字同位重復,但因為是虛字,是可以的.不過,有一種比較特殊的“異位互重”格式是允許的(稱為“換位格”),如林森挽孫中山先生聯:: 一人千古; 千古一人. 二是詞性相當.在現代漢語中,有兩大詞類,即實詞和虛詞.前者包括:名詞(含方位詞)、動詞、形容詞(含顏色詞)、數詞、量詞、代詞六類.后者包括: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象聲詞六類.詞性相當指上下聯同一位置的詞或詞組應具有相同或相近詞性.首先是"實對實,虛對虛"規則,這是一個最為基本,含義也最寬泛的規則.某些情況下只需遵循這一點即可.其次詞類對應規則,即上述12類詞各自對應.大多數情況下應遵循此規則.再次是義類對應規則,義類對應,指將漢字中所表達的同一類型的事物放在一起對仗.古人很早就注意到這一修辭方法.特別是將名詞部分分為許多小類,如.天文(日月風雨等)、時令(年節朝夕等)、地理(山風江河等)、官室(樓臺門戶等) 、草木(草木桃李等) 、飛禽(雞鳥鳳鶴等)等等.最后是鄰類對應規則,即門類相臨近的字詞可以互相通對.如天文對時令、天文對地理 、地理對宮室等等. 三是結構相稱.所謂結構相稱,指上下聯語句的語法結構(或者說其詞組和句式之結構)應當盡可能相同,也即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動賓結構對動賓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并列結構對并列結構,等等.如李白題題湖南岳陽樓聯: 水天一色; 風月無邊. 此聯上下聯皆為主謂結構.其中,“水天”對“風月”皆為并列結構,“一色”對“無邊”皆為偏正結構. 但在詞性相當的情況下,有些較為近似或較為特殊的句式結構,其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四是節奏相應.就是上下聯停頓的地方必需一致.:如: 莫放 春秋 佳日過;最難 風雨 故人來. 這是一副七字短聯,上下聯節奏完全相同,都是“二——二——三”.比較長的對聯,節奏也必須相應. 五是平仄相諧.什么是平仄?普通話的平仄歸類,簡言之,陰平、陽平為平,上聲、去聲為仄.古四聲中,平聲為平,上、去、入聲為仄.平仄相諧包括兩個方面: (一)上下聯平仄相反.一般不要求字字相反,但應注意:上下聯尾字(聯腳)平仄應相反,并且上聯為仄,下聯為平; 詞組末字或者節奏點上的字應平仄相反;長聯中上下聯每個分句的尾字(句腳)應平仄相反. (二)上下聯各自句內平仄交替.當代聯家余德泉等總結了一套“馬蹄韻"規則.簡單說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這樣一直下去,猶如馬蹄的節奏,如: 書山有路勤為徑. ○○●●○○● 學海無涯苦作舟. ●●○○●●○ (○為平,●為仄."學"字按《平水韻部》為入聲) 對聯平仄問題不是絕對的,在許多情況下可以變通.如對聯中出現疊字、復字、回文、諧趣、音韻等等,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因聯意需要時也可以例外. 六是內容相關.什么是對聯?就是既“對”又“聯”.上面說到的字數相等、詞性相當、結構相同、節奏相應和平仄相諧都是“對”,還差一個“聯”.“聯”就是要內容相關.一副對聯的上下聯之間,內容應當相關,如果上下聯各寫一個不相關的事物,兩者不能照映、貫通、呼應,則不能算一副合格的對聯,甚至不能算作對聯. 但對聯的任何規則都有例外,“內容相關”也是如此.對聯中有兩類極特殊的對聯.一是"無情對",上下聯逐字逐詞對仗工整,但內容毫不相關(或有似是而非的聯系),上下聯聯意對比能造成意想不到趣味性.如: 樹已半尋休縱斧; 果然一點不相干. 上下聯中,"樹""果"皆草木類;"已""然"皆虛字;"半""一"皆數字;"尋""點"皆轉義為動詞;"休""不"皆虛字;"縱""相"皆虛字;"斧""干"則為古代兵器.全聯以口語對詩句,更顯出乎意料之趣味.。
3. 詩詞中的對仗
【工對】:近體詩中用得很工整的對仗,稱為“工對”。
要做到對仗工整,一般必須用同一門類的詞語為對,如名詞中天文、地理、時令、器物、服飾等同一意義范疇的詞。如杜甫《絕句》“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對仗相當工整。
詩中的“兩個”對“一行”(數量結構對數量結構),“黃鸝”對“白鷺”(禽類名詞相對)、“翠”對“青”(顏色名詞相對)、“千”對“萬”(數詞相對)都是同類詞為對,非常工整。 【寬對】:近詩體對仗中的一種。
它與工對是相對的概念。寬對是一種不很工整的對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詞的詞性相同,即可構成對仗。
這樣的對仗,一般稱之為“寬對”。寬對要比鄰對的要求再寬一些。
如一般以名詞對名詞、以形容詞對形容詞便可以。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鄰對】:近體詩對仗中的一種。用詞義的門類比較接近的詞為對,便叫“鄰對”。
所謂詞義門類相近,如天文與時令、地理與宮室、器物與衣飾、植物與動物、方位對數量等的關系。用這些意義接近的詞為對,就是鄰對。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兩句:“草青臨水地,頭白見花人”草與頭不同類,水與花不同類,地與人不同類,這可以算是鄰對。 【自對】:也叫當句對,對仗的一種,一句之中某些詞語自成對偶,叫作自對。
如洪邁《容齋隨筆》中引李義山詩:“密邇平陽接上蘭,秦樓鴛瓦漢宮盤。池光不定花光亂,日氣初涵露氣干。
但覺游蜂繞舞蝶,豈知孤鳳接離鸞,三星自轉三山遠,紫府程遙碧落寬。”詩中多各相為對,如第二句的秦樓對漢宮,瓦對盤;第五句的游蜂對舞蝶;第六句的孤鳳對離鸞等等。
【借對】:近體詩的一種對仗方式,或稱為假對。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到對仗工整的目的。
A:借義是利用詞的多義性,通過一個詞的某一種意義與相應的詞構成對仗,但詩里所用的并不是這一種意義,而是另一種意義。如杜甫《曲江》詩:“借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尋常”一詞具有多種含義,一為“平常”,一是“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詞,后者是數量詞,這里用尋常來對數詞“ 七十”,用的是它本來具有的數量方面的含義,而詩中用的卻是它副詞方面的意義。
這就是“借義對”。 B:借音是利用字詞之間的同音關系,以甲詞(字)來表乙詞(字)。
例如對句用了甲字,對句本來應當使用與甲字意義相類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義上又不合適,于是就選用一個與甲字同音而又字義相關的丙字來結成對仗。俞弁《逸老堂詩話》說:“洪覺范《天廚禁臠》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殘春紅藥在,終日子規啼",以紅對子(諧紫),如"住山今十載,明日又遷居",以十對遷(諧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時之興,唐人多此格,何以穿鑿為哉。”
文中所舉就是“借音對”。 【扇面對】:詩、詞、曲對仗的一種格式,即隔句相對。
一首詩中前聯與后聯形成對仗,便是扇面對。各聯中的出句和對句,本身不構成對仗。
就詩方面說,例如唐人白居易的《夜聞箏中彈瀟湘送神曲感舊》詩:“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
苦調吟還出,深情咽不傳。萬重云水思,令夜月明前。”
第一、三句為對,第二、四句為對。詞中也使用扇面對,如柳永的《玉蝴蝶》上片:“水風輕,蘋花漸老;月露冷,梧葉飄黃”,下片“念雙燕,難憑遠信;指暮天,空識歸航。”
曲中的扇面對,如程景初散套《春情》:“小小亭軒,燕子來時簾未卷。深庭小院,杜鵑啼處月空圓。”
“燕子”句與“杜鵑”句即為扇面對。也即是第二句與第四句隔句為對。
【錯綜對】:古代韻文對仗的一種方式,它不拘字詞的位置,相對的詞語處于錯綜交叉的情況。如中唐詩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贈美人》詩“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與“一段”結成對仗,“湘江”與“巫山”也結成對仗,但位置不同。
這便屬于錯綜對。 【流水對】:近體詩對仗的一種。
流水對是出句與對句在意義上和語法結構上不是對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關系,兩者不能脫離或顛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語言結構。如杜甫《聞官司軍收河南河北》詩的兩句:“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它們有前后相承接的關系,必須是從四川的巴峽到達巫峽,然后才能再從襄陽到達洛陽,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語句的關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兩者構成一個順承復句,而這兩句使用的詞語,卻構成對仗。
這種對仗有如流水,從上游流到下游,故稱之為“流水對”。 【合掌對】:是格律詩對仗的一種毛病。
一首詩中,出句與對句所用的詞基本同義或完全同義,上下句意思相重復,好像兩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稱這樣的對仗為“合掌”。合掌是對仗時所應當避免的。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稱這種對仗為“正對”,是一種拙劣的對仗。他在文中言明:“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
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如宋之問《初到黃梅》詩:“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
紀昀《瀛奎律髓刊誤》評論說:“途中、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
4. 詩詞中的對仗是怎么回事
詩詞中的對仗,又叫作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者對立的概念并列起來,如“攀龍附鳳”,“攀龍”與“附鳳”形成對偶。
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攀龍附鳳”是句中自對,“物華天寶,人杰地靈”則是兩句 相對。一般來說,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其中,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以“物華天寶,人杰地靈”為例,“物”、“天”、“人”、“地”都是名 詞,相對;“華”、“寶”、“杰”、“靈”都是形容詞,也相對。
在對偶中,同類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對偶,簡稱“工對”。仍以“物華天寶,人杰地靈”為例,“物”與“人”、“天”與“地”都是專有名詞,所以是 工對。
5. 請教一下詩詞中對偶的問題
第一句“與君離別意,同是宦游人”全詩:
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與君離別意,同是宦游人。
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無為在歧路,兒女共沾巾。
這是一首平起入韻五律。我們發現其首聯對仗,而頷聯卻沒有對仗,之后頸聯對仗,尾聯不對——這就是一種對仗格式,稱之為“偷春體”。如李白《送友人》: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
此地一為別,孤篷萬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律詩并不是一定要中間二聯對仗,而有著很多變通之法。
第二句“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是寬對。
這一整句都是描述雨,而潛入夜和細無聲用于形容隨風和潤物兩個動詞短語,可視為寬對。
6. 詩中的對仗與對偶的區別
對偶,在不同的領域有著不同的詮釋。
在詞語中,它是一種修辭方法,兩個字數相等、結構相似的語句表現相關或相反的意思 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
對仗多用于駢體文. 對仗:中古時詩歌格律的表現之一。對仗又稱對偶、隊仗、排偶。
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
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說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一種駢偶。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首先是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應該相同,句法結構要一致,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等。
有的對仗的句式結構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對。再次,要求詞語所屬的詞類(詞性)相一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詞語的"詞匯意義"也要相同。
如同是名詞,它們所屬的詞義范圍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宮室、服飾、器物、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同一意義范圍內的詞方可為對。對仗的運用有寬有嚴,因而出現各種不同類型,有工對、鄰對、寬對、借對、流水對、扇面對等。
在內容上則有言對、事對、正對、反對等名目。 詞語對仗的要求是:詞義必須同屬一類,如以山川對山川,以草木對草木等;詞性必須基本相同,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平仄必須相對,即以平對仄或以仄對平;結構必須對稱,即以單純詞對單純詞,以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對。
句式的對仗,主要是句子的結構相同,如以主謂短語對主謂短語,以動賓短語對動賓短語等。 對仗可使詩詞在形式上和意義上顯得整齊勻稱,給人以美感,是漢語所特有的藝術手段。
對偶又是甚么呢?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并列起來,例如“抗美援朝”,“抗美”與“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
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句相對。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
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 對偶的一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
仍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衛”都是動詞相對,“美”、“朝”、“家”、“國”都是名詞相對。實際上,名詞對可以細分為若干類,同類名詞相對被認為是工整的對偶,簡稱“工對”。
這里“美”與“朝”都是專名,而且都是簡稱,所以是工對;“家”與“國”都是人的集體,所以也是工對。“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算工對,因為句中自對工整了,兩句相對就不要求同樣工整了。
對偶是一種修辭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齊的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宜于對偶,因為漢語單音詞較多,即使是復音詞,其中詞素也有相當的獨立性,容易造成對偶。
對偶既然是修辭手段,那么,散文與詩都用得著它。例如《易經》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易·乾文言》) ,《詩經》說:“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這些對仗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的。
但是,律詩中的對仗還有它的規則,而不是像《詩經》那樣隨便的。這個規則是: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2]。
因此,像上面所舉《易經》和《詩經》 的例子還不合于律詩對仗的標準。上面所舉**《長征》詩中的兩句:“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才是合于律詩對仗的標準的。
對聯(對子)是從律詩演化出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上述的兩個標準。例如**在《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所舉的一副對子: 墻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這里上聯(出句)的字和下聯(對句)的字不相重復,而它們的平仄則是相對立的: 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3]。 就修辭方面說,這副對子也是對得很工整的。
“墻上”是名詞帶方位詞,所對的“山間”也是名詞帶方位詞。“根底”是名詞帶方位詞[4],所對的“腹中”也是名詞帶方位詞。
“頭”對“嘴”,“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輕”對“厚”,都是形容詞對形容詞。
“頭重”對“腳輕”,“嘴尖”對“皮厚”,都是句中自對。這樣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更顯得特別工整了。
[2]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復。例如“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出句第二字和對句第二字都是“我”字,那就是同一位置上的重復。
[3]字外有圓圈的,表示可平可仄。 [4]“根底”原作“根柢”,是平行結構。
寫作“根底”仍是平行結構。我們說是名詞帶方位詞,是因為這里確是利用了“底”也可以作方位詞這一事實來構成對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