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寫于1927年,出版前刊登在雜志上。
這篇作品的發表標志著經過20年的空白之后毛姆又開始了短篇小說的寫作。
《雨》是毛姆和海克斯頓1916年南洋之行的產物。
他的目的地之一是薩摩亞群島。
在毛姆和海克斯頓去往東薩摩亞首府帕果的同船旅客中,包括一名傳教士和他的妻子及一位要去西薩摩亞當酒吧女招待的湯普森小姐。
湯普森小姐帶了一部留聲機,她整天在房間里放音樂開舞會,吵得其他人不得安寧。
其實毛姆從來沒和湯普森小姐說過話,他也僅僅和傳教士夫婦說過一次話。
他開始編造出了一個故事。
故事中湯普森小姐和傳教士發生了沖突,他寫道:一名妓女從夏威夷飛來,降落在帕果-帕果。
這里還有傳教士和他的妻子,還有筆者。
由于爆發麻疹,他們都來此地避難。
傳教士認為妓女的職業毀掉了她,認為她是個可怕而可恥的女人…… 異國情調加大了人物之間的陌生感和隔絕感,熱帶氣候增加了緊張感。
麥克菲爾醫生是讀者的參照物,他站在戴維森先生的正直和湯普森小姐的世俗之間。
他開始關注其他人物的行為,他像醫生一樣冷漠地觀察著每個人,只有在重要的時候才有所評價。
其實麥克菲爾醫生是第三人稱的敘述者,這充分表明了毛姆的間接寫作手法:故事中有許多問題——為什么湯普森小姐不想回到舊金山?戴維森先生“拯救”她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只有一些偶然的線索(毛姆使用預示的手法)和對話才能引導讀者來回答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