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應該怎么理解
法律條文中的“應當”是和“可以”相對應的一個詞語;對于“應當”的理解就等同于“必須”,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而“可以”可以理解為可為或可不為,是一種授權性的規定,可以進行選擇。
“應當”屬于強制性規范是指必須依照法律適用、不能以個人意志予以變更和排除適用的規范。主要分為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兩種形式。例如: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擴展資料:
《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 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強制性規范
2. 關于要注重細節的諺語有哪些
1. 馬云做企業,贏在細節,輸在格局。關鍵是處理好埋頭拉車和抬頭看路的矛盾不容易,我的觀點是做任何事情要順勢而為,不要強求,不要蠻干。順了,自然就成了。——馬云
2. 人生沒有彩排,每一個細節都是現場直播。
3. 世界上最難遵循的規則是度,度源于素養,而素養則來源于日常生活一點一滴的細節的積累,這種積累是一種功夫。
4. 我們不必期望每個夢想都成真,不必在乎每一個得失和錯漏,不要總是想自己得到沒有,人生,不可能總是精彩。生活原本是多樣的感受形式,快樂,痛苦,失望,憂傷,都是一次一次選擇的閱歷,一次一次人生的體驗。有哲人說過,意義在于過程,幸福源于細節。推開窗,窗外是藍藍的天。
5. 如果我不在乎你,我不會在為你笑;不會變得這么脆弱;不會在意你做的每件事;不會靜靜的想著你發呆;不會記住你說的每句話;不會為你心痛;不會自己一人珍惜與你在一起的時刻;不會總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你;不會這么輕易的讓痛苦折磨自己;不會為了無關重要的小細節跟你爭執;這一切只因為我在乎你。
6. 設計源于生活,細節成就品質。
7. 注意細節其實是一種功夫,這種功夫是靠日積夜累培養出來的。談到日積夜累,就不能不涉及到習慣,因為人的行為的95%都是受習慣影響的,在習慣中培養功夫,培養素質。
8. 細節成為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最有力的表現形式。
9. 細節做好叫精致,細節不好叫粗糙。
10. 誠信絕對不是一種銷售,更不是一種高深空洞的理念,它是實實在在的言出必行、點點滴滴的細節。
11. 細節打敗愛情。我除了我愛你比你愛我多以外,我沒有任何條件優越過你,我劉易陽我一直是在維護自己愛情的尊嚴,我今天才知道一個道理,什么叫失無所失。——劉易陽
12. 千萬不必去假裝過得很好,其實根本沒多少人在乎。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種負面的生活都能產生很多爛七八糟的細節,使它變得蠻有趣的;人就在這種有趣中沉淪下去,從根本上忘記了這種生活需要改進。
13. 教育全在細節中,每個看似微小的好、壞細節,對孩子的影響都可能是巨大的。閱讀對孩子的成長很重要,家長和教師要盡量給孩子提供好閱讀,避免壞閱讀,這也是你給孩子提供良好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4. 完美體現在各個細節之處。
15. 小事不做,大事不會。小細節,大成功。
3. 《詩經》中表達時間流逝的句子有哪些
1、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2、棄我去者,昨日之不可留。
3、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4、讀書不覺已春深, 一寸光陰一寸金。
5、不是道人來引笑, 周情孔思正追尋。
6、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讀書時。
7、黑發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8、一曲新詞酒一杯,去年天氣舊亭臺,夕陽西下幾時回?
9、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小園香徑獨徘徊。
10、百川到東海,何時復西歸。
11、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12、日月其除,無已大康。
13、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14、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卻,忽然而已。
15、最是人間留不住,紅顏辭鏡花辭樹。
《詩經》的作者佚名,絕大部分已經無法考證,傳為 尹吉甫采集、孔子編訂。《詩經》在先秦時期稱為《詩》,或取其整數稱《詩三百》。 西漢時被尊為儒家經典,始稱《詩經》,并沿用至今。詩經在內容上分為《 風》、《 雅》、《 頌》三個部分。《風》是周代各地的歌謠;《雅》是周人的正聲雅樂,又分《小雅》和《 大雅》;《頌》是周王庭和貴族宗廟祭祀的樂歌,又分為《 周頌》、《 魯頌》和《 商頌》。
《詩經》是中國古代詩歌開端,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收集了 西周初年至 春秋中葉(前11世紀至前6世紀)的詩歌,共311篇,其中6篇為 笙詩,即只有標題,沒有內容,稱為笙詩六篇( 南陔、白華、華黍、由康、崇伍、由儀),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約五百年間的社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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