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沒有關于劉邦的生平簡歷短語概括
漢太祖高皇帝劉邦(公元前256年冬月二十四—前195年四月二十五),沛豐邑中陽里 人,漢朝開國皇帝, 對漢族的發展,以及中國的統一和強大有突出貢獻。
劉邦出身農家,為人豁達大度, 不事生產。歷任沛縣泗水亭長、沛公、漢王。秦時因釋放刑徒而亡匿芒碭山中。陳勝起事后不久,集合縣中約3千子弟響應起義,攻占沛縣等地,稱沛公,不久投奔項梁。公元前206年十月,劉邦軍進駐霸上,秦王子嬰向劉邦投降。秦朝滅亡。 劉邦廢秦苛法,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鴻門宴后封為漢王,統治巴蜀地及漢中一帶。楚漢戰爭前期,屢屢敗北。但他知人善任,注意納諫,能充分發揮部下的才能,又注意聯合各地反對項羽的力量,終于反敗為勝。擊敗西楚霸王項羽后,統一天下。公元前202年2月28,劉邦于定陶泛水之陽即皇帝位,定都長安,史稱西漢。
登基后一面消滅韓信、彭越、英布、臧荼等異姓諸侯王,又裂土分封九個同姓諸侯王。另一面建章立制并采用休養生息之寬松政策治理天下,讓士兵復員歸家,豁免其徭役,重農抑商, 恢復殘破的社會經濟,穩定封建統治秩序。不僅安撫了人民,也促成了漢朝雍容大度的文化基礎。 對匈奴采取和親政策,開放漢與匈奴之間的關市,以緩和雙方的關系。
高祖十二年,劉邦因討伐英布叛亂,被流矢射中,其后病重不起,公元前195去世,廟號太祖,謚號高皇帝。
或者用這個漢高帝劉邦(前256年-前195年6月1日),字季,秦朝沛郡豐邑中陽里(今江蘇省豐縣)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天子,出身平民階級。起兵反秦時,稱沛公,秦亡后,被項羽封為漢王。楚漢戰爭中,劉邦擊敗項羽獲勝,統一自秦亡后的天下,建立漢朝,視為西漢開國皇帝,死后廟號太祖,謚號高皇帝
2.劉邦的一生詳細
劉邦(前256—前195),字季,沛縣豐邑人。
西漢王朝的開國皇帝,史稱漢高祖,是杰出的政治家、軍事統帥。 劉邦年輕時游手好閑,30多歲才當了泗水亭長。
秦二世二年(前209年)九月,繼陳勝、吳廣起義(參見陳勝、吳廣農民起義戰爭)后兩個月,劉邦與蕭何、曹參等也殺死沛縣縣令,舉行起義。先投靠項梁、項羽起義軍,推翻秦王朝后,又與項羽“爭權天下”,進行了為期五年的楚漢戰爭,于公元前202年打敗項羽軍。
劉邦由一個好吃懶做、不務正業的小官,何以成為西漢的開國皇帝?其妙策無他,就在于會用人。劉邦登基后不久,一次大宴群臣。
他問群臣道:“請大家說說,朕何故得天下,項羽何故失天下?”大臣中有人答道:“陛下平時待人有點粗暴無禮,似不如項王寬仁。但派人攻城略地,有封有賞,能與天下人同其利。
項王忌賢妒能,戰勝不賞功,得地不分利,所以將士不肯盡力,因此失掉了天下。”劉邦聽了,笑道:“爾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楚漢得失原因須從用人上說起。運籌策劃,預見長遠,朕不如張良,主持政務,保證供應,朕不如蕭何;帶兵打仗,戰取攻守,朕不如韓信。
這三人是當今豪杰,朕能依靠他們,所以能得天下。項羽只有一個范增,尚不能用,所以被我打敗了。”
群臣聽了,都表示敬服。 劉邦所言,基本符合實際。
五年的楚漢戰爭中,劉邦屢遭挫敗。他本人曾12次受重傷,幾次被活捉,但他依靠張良、蕭何、韓信等人,屢敗屢起,終于以弱勝強,取得最后勝利。
統觀之,劉邦用人,通常根據不同的形勢,采取不同的策略。這從他對韓信的態度和使用上,可以清楚地看出來。
一是勢力薄弱時,卑躬屈膝。韓信初到漢營時,還屬無名小卒,劉邦看他不起。
但他聽蕭何說韓信是一個大將之才,可以幫助他打天下時,馬上放下了漢王的架子,筑了一個高臺,舉行隆重典禮,畢恭畢敬地拜韓信為大將。并向全軍宣布說;“凡我漢軍將士,今后俱由大將軍節制,如有藐視大將軍,違令不從者,盡可按軍法從事,先斬后奏。”
那種謙恭卑順的樣子,令全軍上下莫名其妙。 二是當形勢不利時,慷慨讓步。
漢高祖四年(前203年),這時劉邦在成皋戰場作戰失利,急需把韓信、彭越等部隊調來支援正面戰場。不料此時已攻占齊地的韓信,正巧派使者來,要求劉邦封他為“假王”,以鎮撫齊國。
劉邦大怒道:“怪不得幾次調他一直按兵不動,原來是想自己稱王!”這時正在身旁的張良、陳平趕緊用腳踢了他一下。劉邦恍然大悟,急忙改變口氣,對韓信的使者說:“大丈夫平定諸侯,做王就該做真王,為何要做假王呢?”于是派張良為特使,正式封韓信為齊王。
韓信受封后,果然高高興興地率兵來參加正面戰場作戰。 三是功成名就后,心狠手辣。
劉邦稱帝后,大封自己的同姓子弟為王,同時總認為那些在戰爭年代封的異姓王們,居功自傲,藐視皇帝。于是決定先拿韓信開刀,除掉異姓王。
于遂,劉邦在高祖六年(前200年),宣稱巡游云夢澤(今洞庭湖一帶),約定在陳地會晤諸侯。當韓信奉命來到時,劉邦以有人告他謀反為由,令武士將其拿下。
當韓信申辯時,劉邦厲聲說:“有人告你謀反,你敢抵賴嗎?”把韓信押回洛陽后,因查無實據,便把他降為淮陰侯,軟禁在京城。呂后洞曉劉邦的心意,在一次劉邦出京乎叛時,把韓信誘到長樂宮殺掉了。
劉邦用人策略,既有坦誠恩惠,也有詭詐刁滑,作為封建時代的政治家,這些策略的交替使用,是其事業成功的重要因素。
3.介紹下項羽劉邦的生平
項羽(前二三二——前二0二),名籍,字羽,下相(今江蘇宿遷)人。
楚國名將項燕之孫。楚亡后,他隨叔父項梁流亡吳中(今江蘇蘇州)。
年少時曾學習書法不成,又學劍,仍不成。立志要學「萬人敵」(就是能抵擋一萬人的本領),於是從叔父學兵法。
但僅「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項羽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年青時志向遠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錢塘江)時,項羽見其車馬儀仗威風凜凜,便脫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前二0九),陳勝、吳廣在大澤鄉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項羽隨項梁在吳中舉兵響應。
二十四歲的項羽,被人民起義的急風暴雨推上了歷史舞臺。 劉邦簡介 漢高祖劉邦(前256~前195)西漢王朝的開國皇帝。
字季。秦朝泗水郡沛縣(今江蘇沛縣)人。
謚號高皇帝。劉邦出身農家,早年當過亭長,為人豁達大度,不事生產。
秦時因釋放刑徒而亡匿芒、碭山中。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劉邦在沛縣聚眾響應陳勝、吳廣起義,稱沛公,不久投奔項梁。
公元前206年十月進抵霸上。秦王子嬰投降,秦滅亡。
劉邦廢秦苛法,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因此受到人民的歡迎。
項羽擊潰秦軍主力后,也引兵入關。 聽說劉邦已定關中,項羽大怒,進駐鴻門,欲攻劉邦。
劉邦因兵力不敵,聽從張良的意見,親至鴻門,卑辭言好。項羽封劉邦為漢王,統治巴蜀地及漢中一帶。
劉邦不甘心亡秦的勝利果實被項羽獨占,率軍東出,發動了長達四年的楚漢戰爭。戰爭前期,劉邦處于劣勢,屢屢敗北。
但他知人善任,注意納諫,能充分發揮部下的才能,又注意聯合各地反對項羽的力量,終于反敗為勝。漢王五年冬,劉邦約韓信、彭越等人率軍進圍楚軍于垓下。
項羽率部突圍,至烏江自刎。當年二月(按西漢前期以十月為歲首,同年二月在十月之后),劉邦即帝位,初建都洛陽,不久遷至長安,史稱西漢。
劉邦即位后,采取了許多重要措施,如減輕田租,什五稅一,“與民休息”,凡民以饑餓自賣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士兵復員歸家,豁免其徭役等,繼續推行秦代按軍功授田宅的制度,規定商人不得衣絲乘車,并加重租稅等,恢復殘破的社會經濟,穩定封建統治秩序。他還剪除異姓諸侯王以加強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
他認為秦代不分封子弟招致孤立敗亡,于是裂土分封九個同姓諸侯王。他還接受婁敬強干弱枝的建議,把關東六國的強宗大族和豪杰名家10余萬口遷徙到關中定居。
秦亡以后,漠北的匈奴乘機南下,重新占據了河南地(今內蒙古河套地區)。漢初,匈奴不斷侵擾漢的邊郡,高祖六年(前201),韓王信投降匈奴。
次年,劉邦親自率兵前往征討,在白登(今山西大同東北)被匈奴30余萬騎兵圍困七晝夜。后用陳平計謀,重賄冒頓單于的閼氏,才得脫險。
此后,劉邦不得不對匈奴采取和親政策,開放漢與匈奴之間的關市,以緩和雙方的關系。 劉邦年輕時放蕩不羈,鄙視儒生。
稱帝以后,他認為自己是馬上得天下,《詩》、《書》沒有用處。陸賈說:“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劉邦于是命陸賈著書論述秦失天下原因,以資借鑒。
他命蕭何重新制訂律令,即“漢律九章”。劉邦晚年寵愛戚姬及其子趙王如意,疏遠呂后,幾次想廢黜呂后所生的太子劉盈(惠帝)而立如意。
但因大臣反對,只好作罷。高祖十二年,劉邦因討伐英布叛亂,被流矢射中,其后病重不起而逝世。
回答者:nightregion - 秀才 三級 5-24 17:42 西漢高祖劉邦 西漢高祖劉邦,生于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死于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沛郡豐邑人(現在江蘇豐縣),字季,有的說小名劉季。他在兄弟四人中排行第三。
在秦末農民戰爭中因為被項羽立為漢王,所以在戰勝項羽建國時,國號定為“漢”,因為定都長安,為了和后來劉秀建都洛陽的“漢”區別,歷史上稱為“西漢”。 一、少年“無賴”成豪杰 不愛讀書也不愛勞動 劉邦性格豪爽,不太喜歡讀書,但對人很寬容。
他也不喜歡下地勞動,所以常被父親訓斥為“無賴”,說他不如自己的哥哥會經營,但劉邦依然我行我素。劉邦長大后,經考試做了泗水的亭長,時間長了,和縣里的官吏們混得很熟,在當地也小有名氣。
劉邦的心胸很大,在一次送服役的人去咸陽的路上,碰到秦始皇大隊人馬出巡,遠遠看去,秦始皇坐在裝飾精美華麗的車上威風八面,羨慕得他脫口而出:“大丈夫就應該像這樣啊!” 和呂氏結婚 劉邦的妻子是呂公的女兒呂氏,呂公本來不住在沛縣,后來和家鄉的人結下冤仇,便和家人來到了沛縣,因為沛縣當時的縣令和他是好友。在剛剛到沛縣時,很多人便聽說了他和縣令的關系,于是,人們便來上門拜訪,拉拉關系,套套近乎。
劉邦聽說了也去湊熱鬧,當時主持接待客人的是在沛縣擔任縣主簿的蕭何,他宣布了一條規定:凡是賀禮錢不到一千錢的人,一律到堂下就坐。劉邦根本不管這些,雖然他沒有帶一個錢去,他卻對負責傳信的人說:“我出賀錢一萬!” 呂公聽說了,趕忙出來親自迎接他。
一見劉邦器宇軒昂,與眾不同,就非常喜歡,請入上席就坐。這次劉邦不但白吃一頓飯,酒足飯飽之后,呂公又將他盛情留下,提出將自己的女兒嫁給。
4.劉邦重用蕭何,張良的故事(簡略概括)
蕭何本是秦末沛縣人,年輕時任沛縣功曹,這是負責縣里某項事務的主要吏員。他平時勤奮好學,思想機敏,對歷代律令頗有研究。他性格隨和,很善于識人,結交了許多好朋友。其中就有泗水亭長劉邦。 由于劉邦的人格魅力,他隨劉邦沛縣起義!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陳勝、吳廣在大澤鄉揭竿而起,舉兵反秦。緊接著,各地反秦武裝風起云涌。矢志抗秦的張良也聚集了100多人,扯起了反秦的大旗。后因自感身單勢孤,難以立足,只好率眾往投景駒(自立為楚假王的農民軍領袖),途中正好遇上劉邦率領義軍在下邳一帶發展勢力。兩人一見傾心,張良多次以《太公兵法》進說劉邦,劉邦多能領悟,并常常采納張良的謀略。于是,張良果斷地改變了投奔景駒的主意,決定跟從劉邦。作為士人,深通韜略固然重要,但施展謀略的前提則是要有善于納諫的明主。這次不期而遇,張良“轉舵”明主,反映了他在紛紜復雜的形勢中清醒的頭腦和獨到的眼光。從此,張良深受劉邦的器重和信賴,他的聰明才智也有機會得以充分地發揮。
5.漢高祖劉邦的簡介
西漢王朝的開國皇帝。字季。秦朝泗水郡沛縣(今江蘇沛縣)人。謚號高皇帝。劉邦出身農家,早年當過亭長,為人豁達大度,不事生產。秦時因釋放刑徒而亡匿芒、碭山中。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劉邦在沛縣聚眾響應陳勝&;吳廣起義,稱沛公,不久投奔項梁。公元前206年十月進抵霸上。秦王子嬰投降,秦滅亡。劉邦廢秦苛法,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因此受到人民的歡迎。項羽擊潰秦軍主力后,也引兵入關。
聽說劉邦已定關中,項羽大怒,進駐鴻門,欲攻劉邦。劉邦因兵力不敵,聽從張良的意見,親至鴻門,卑辭言好。項羽封劉邦為漢王,統治巴蜀地及漢中一帶。劉邦不甘心亡秦的勝利果實被項羽獨占,率軍東出,發動了長達四年的楚漢戰爭。戰爭前期,劉邦處于劣勢,屢屢敗北。但他知人善任,注意納諫,能充分發揮部下的才能,又注意聯合各地反對項羽的力量,終于反敗為勝。漢王五年冬,劉邦約韓信、彭越等人率軍進圍楚軍于垓下。項羽率部突圍,至烏江自刎。當年二月(按西漢前期以十月為歲首,同年二月在十月之后),劉邦即帝位,初建都洛陽,不久遷至長安,史稱西漢。
劉邦即位后,采取了許多重要措施,如減輕田租,什五稅一,“與民休息”,凡民以饑餓自賣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士兵復員歸家,豁免其徭役等,繼續推行秦代按軍功授田宅的制度,規定商人不得衣絲乘車,并加重租稅等,恢復殘破的社會經濟,穩定封建統治秩序。他還剪除異姓諸侯王以加強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他認為秦代不分封子弟招致孤立敗亡,于是裂土分封九個同姓諸侯王。他還接受婁敬強干弱枝的建議,把關東六國的強宗大族和豪杰名家10余萬口遷徙到關中定居。
秦亡以后,漠北的匈奴乘機南下,重新占據了河南地(今內蒙古河套地區)。漢初,匈奴不斷侵擾漢的邊郡,高祖六年(前201),韓王信投降匈奴。次年,劉邦親自率兵前往征討,在白登(今山西大同東北)被匈奴30余萬騎兵圍困七晝夜。后用陳平計謀,重賄冒頓單于的閼氏,才得脫險。此后,劉邦不得不對匈奴采取和親政策,開放漢與匈奴之間的關市,以緩和雙方的關系。
劉邦年輕時放蕩不羈,鄙視儒生。稱帝以后,他認為自己是馬上得天下,《詩》、《書》沒有用處。陸賈說:“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乎?”劉邦于是命陸賈著書論述秦失天下原因,以資借鑒。他命蕭何重新制訂律令,即“漢律九章”。劉邦晚年寵愛戚姬及其子趙王如意,疏遠呂后,幾次想廢黜呂后所生的太子劉盈(惠帝)而立如意。但因大臣反對,只好作罷。高祖十二年,劉邦因討伐英布叛亂,被流矢射中,其后病重不起而逝世。
6.劉邦約法三章簡短故事50字
劉邦約法三章:公元前207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
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后,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里,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并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杰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并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
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于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出處《史記·高祖本紀》擴展資料:約法三章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是yuē fǎ sān zhāng,是指事先約好或明確規定的事。
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出自漢·司馬遷的《史記·高祖本紀》。
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從文中可看出好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即: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3、盜竊者也要判罪。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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