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緹縈救父簡要故事
文帝四年, 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
當地的官吏判他切斷肢體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個女兒。
他被押送長安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時,連個幫手也找不到。”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
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我叫淳于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
我父親給國家當差的時候,齊國的人都說他廉潔正直。現在他犯法獲罪,按律當處以肉刑。
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以后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
我情愿沒入官府作奴婢,用身體來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 這樣,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
2.緹縈救父簡要故事
原文是:文帝四年中,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于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邢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路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過自新。”書聞,上悲其意。此歲亦除肉刑法。
按照你的要求壓縮至5、6字有些難度,你看這樣行不行,“縈代父刑,孝感帝廢肉刑”。10個字,再少實在無法壓縮了。
3.緹縈救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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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里受呂后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里那么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么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
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A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愿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后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4.緹縈救父的故事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 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愿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5.請問緹縈救父的故事
版大您好 ? ? ? ? ?緹縈救父漢文帝時,有個名醫叫淳于意,因為犯了罪,要被押解到長安。
他有五個女兒,都哭著要送父親前去長安,淳于意失望地說:「只有女兒沒半個兒子,出了事也沒幫助!」 小女兒緹縈聽到父親這么說,非常傷心,便一路跟隨著父親到長安,并且上書陳情告訴漢文帝說:「我的父親犯了罪將被處刑,我愿意入宮終生當奴仆,為我的父親贖罪,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感動,就免除了淳于意的罪刑,讓他們父女能夠再度團圓。
此事為正史記載故事,見于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原文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系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
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
妾愿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
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
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
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資料。
6.緹縈救父故事
倉公,又稱太倉公,姓淳于名意(前205-前140年),是臨淄人,因其做過齊太倉長,管理都城倉庫,所以習慣上稱他為倉公。
倉公師從陽慶,陽慶傳他“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他學了三年,給人治病,能預決病人生死,一經投藥,無不立愈,因此遠近聞名。倉公切脈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
由于求醫者眾,而倉公又不常在家中,所以,病家常失望而歸。日久,求醫者開始憤懣異常。就象以上所舉醫案,由于倉公能預知生死,有的病人就無藥可醫,病人就責怪倉公不肯醫治,以致病人死亡。怨氣積久了,終于釀成禍祟。
漢文帝十三年(前167年),有權勢之人告發倉公,說他借醫欺人,輕視生命。地方官吏判他有罪,要處倉公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漢初年的律令,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押送到京城長安去執行。因此,倉公將被押送到長安受刑。
倉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臨行時都去送父親,相向悲泣。倉公看著五個女兒,長嘆道:“生女不生男,遇到急難,卻沒有一個有用的。”
聽完父親的哀嘆,十五歲的小女緹縈決定隨父進京,一路照顧父親的生活起居。臨淄相距長安兩千余里,一路上父女倆風餐露宿,嘗盡人間辛酸。好不容易到了長安,倉公被押入獄中。為了營救父親,緹縈斗膽上書漢文帝為父求情,請求做奴婢替父贖罪。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么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擴展資料
該故事的出處是司馬遷《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原文如下:
文帝四年,人上書言淳于意受賂,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意有五女,隨而泣。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于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乃隨父西之長安。
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書聞,上悲其意,此歲即除肉刑法。
譯文:
漢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受賄。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感到悲傷,就跟父親向西到達西安。
上書說:“我的父親擔任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
她的書信被皇上聽到后為她的意愿感到悲傷,這一年也廢除了肉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緹縈救父
7.讀完“緹縈救父”的故事,你想對緹縈說什么
緹縈,你真勇敢!我要向你學習!我還要和你一樣孝敬父親。
齊國太倉令淳于意犯了罪,當處以肉刑,被逮捕拘壓在長安詔獄。他的小女兒緹縈向皇帝上書說:“我父親做官,齊國人都稱贊他廉潔公平;現在他犯了罪,按法律應判處肉刑。我感到悲痛傷心的是,死人不能復生,受刑者殘肢不能再接,即使以后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愿意沒入官府做官婢,以抵贖我父親該受的刑罰,使他得以改過自新。”
文帝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于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么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規定犯罪的人各依據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他。制定出有關的法令!”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請制定這樣的法律條文:“原來應判處髡刑的,改為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應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為城旦、鉗為城旦舂;原來應判處劓刑的,改為笞三百;原來應判處斬左腳的,改為笞五百;原來崐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之后先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但后來又犯了應判處笞刑的,全都改為公開斬首。罪犯已被判處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數后赦免。”文帝下達批準文書:同意
8.緹縈的簡要故事內容10字
漢文帝四年,有人上書告發淳于意。
按照刑法應當專車押送他向西到長安。淳于意有5個女兒,跟著(囚車)在哭。
淳于意生氣,罵道:“生女兒不生男孩,危急時沒有人能幫忙。”這時小女兒緹縈因父親的話而悲傷,就跟父親向西行,上書說:“我的父親做官吏,齊地的人都說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應當獲罪受刑。
我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復生感到悲痛,而受過刑的人不能再長出新的肢體,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辦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來贖父親的罪過,讓(他)能改過自新。”
皇上聽到后為她的意愿感到悲傷,這年就廢除了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