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一份辭職信,越簡單越好,就是表達辭職的意思,其他客套話不必
親愛的(上司名字)∶
本人已決定辭去現時(職位名稱)的職位,并由x月x日(最后一個工作天的第二天)起開始正式生效。
在此,感謝(公司名稱)給予本人學習的機會,并取得寶貴的工作經驗。希望本人的離職不會為你帶來很大的不便。
本人希望在離職之前,能夠取得離職通知書。
祝工作愉快!
親愛的人事經理,
按照雇傭合同第xx 條規定,我借此提前xx 星期通知您我即將離開公司。
十分感謝您在我工作期間給予我的幫助照顧,和您共同工作并為公司服務的這段日子,我十分愉快。
如今我將離開公司并且已受聘于另一家公司,這不是一個能輕易做出的決定,我已考慮成熟,并且我有信心,這個新的工作角色將是實現我事業目標的新起點。
我希望公司會繼續獲得不斷的成功。同時再次感謝公司讓我曾經成為其中一員。
關于我離去后工作轉交事宜,有什么我可以做的,請隨時通知我。
2.求最精辟辭職報告,
竹子答案:真想辭職,辭職信如何寫都可以的。
如老板舍不得你走,所有的理由老板都不會滿意。現在的辭職是家常便飯。
每個老板都有充分的準備。若你表現不合老板心意,領導是巴不得你主動辭職。
可以減少一些費用。如你表現老板滿意,領導當然不喜歡你辭職。
一旦決心辭職,領導明白無可挽留,很是無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隨緣。再好的理由都是一個結果。
領導都會想得開的。他真的想留你,他會想辦法與你溝通,溝通后你還是堅持走,他會讓你走的。
俗話說,和尚走了有道人,舊人離去有新人呀!你可以大大方方的以任何借口,什么家庭困難啦,專業不對口啦,,家人辦企業要幫忙。
人家都會聽明白,你就是鐵心想走啦。留人留不住心。
公司會讓你走的。真要辭職,辭職信是無所謂寫好寫不好的。
就是個形勢,就是個手續,寫好寫不好一個樣,寫太好了人家反而就得虛偽。不就是要走嗎?說那么多干什么?說再多就是要走。
因此要干脆些。需要溝通再聯系。
3.跪求一份辭職書
尊敬公司的領導:您好!首先感謝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辭職信。自我進入公司以來,由于您對我的關心、指導和信任,使我獲得了很多機遇和挑戰。經過這段時間在公司的工作,我在這里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表感激。我經過長時間的思考,覺得我不適合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本人所做的職業,為了盡量減少對現有工作造成的影響,同時也為了自己的人生追求,我請求辭去在公司的職務。在此,我非常感謝您在這段時間里對我的教導和關懷,在公司的這段經歷對于我而言是非常珍貴的。將來無論什么時候,無論在哪里就職,我都會為自己曾經是公司的一員而感到榮幸。我確信在公司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是我整個職業生涯發展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祝公司領導和同事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再次對我的離職給公司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時我也希望公司能夠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謝謝!此致敬禮辭職人:
年 月 日
4.簡短辭職報告
尊敬的鉆井公司領導:
首先感謝公司領導在過去的兩年多的時間內給了我學習鍛煉的機會。
簡單講述一下自己的工作經歷。
結合當前市場發展及自身特點等綜合原因,自己的個人價值以及為公司創造輝煌的程度難以發揮,本人對自己不能在公司內部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應有價值感到遺憾。因此,本人特此請求辭去在鉆井公司內的職務,希望領導批準。同時因為個人原因,決定離開服務了xx年的鉆井,請求領導批準。
最后,再次感謝x年多以來各級領導和同仁對我的關心和指導,衷心祝愿鉆井公司的明天更加美好。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x
5.簡單急辭職書怎么寫呢
辭職信是辭職者向工作單位辭去職務時寫的書信,也叫辭職書或辭呈。辭職信是辭職者在辭去職務時的一個必要程序,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舉例:
尊敬的XX領導:
您好!我懷著復雜的心情寫這封辭職信。由于您對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并且在短短的兩年間獲得了許多的機遇和挑戰。經過這兩年在公司從事的XX開發和XX管理工作,使我在XX開發,XX管理等領域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懷感激!
由于薪金的原因,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申請,并希望能于(具體日期)正式離職。
對于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時也希望公司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提出辭職,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向單位遞交正式的辭職信的。辭職信本身,作為員工的一種結束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會對勞動關系結束的性質、雙方責任的劃分產生最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員工在寫辭職信時,是需要慎重思考,絕對有必要三思而后行的。
6.請高手幫忙寫一篇簡短的而強有力的辭職信
這種辭職信很好寫:
xxx總經理:
公司從2012年X開始至今沒有發放工資,已經累計拖欠工資5個月。已經嚴重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為此,本人為維護本人的權益。從即日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請結算拖欠的工資等,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七條支付經濟補償金。
xxx
日期
這種事情最簡單的就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