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說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歷代評價
明代奸臣楊慎的《鉛丹錄》對王安石極盡毀謗之能事,謂為“古今第一小人”。最嚴厲的指控是:“王安石的變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入清后蔡上翔則有《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為王安石之辨誣,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當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梁啟超的《中國六大政治家——王荊公》一書為王安石及其變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參考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考略》,把王安石比作中國的克倫威爾,說他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垢”,稱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
青苗法和市易法實為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雛型,免役法堪稱“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熙寧八年(1075年),農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后,“荊公初執政,即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溝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其后在位之日,始終汲汲盡瘁于此業。史稱自熙寧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所興修利水田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云。”,“荊公所開水利,不可悉數,其大者曰浚黃河,清汴河。”
梁啟超對變法的結論是“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
鄧廣銘、漆俠皆肯定王安石變法。王曾瑜則以聚斂為由,否定王安石變法。
失敗主因
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只可惜實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下列可就五方面論之:
(一) 政策未能對癥下藥──王安石的變法所針對的只是皮毛,遠未到核心問題──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則是因為冗官。不針對到冗官,財政問題解決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針對支出太多問題,反而是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如此則不能解決財困。又如軍事改革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并非針對到宋朝的軍事死穴──強干弱枝,重文輕武政策。
(二) 政策本身之缺點─—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愿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
(三) 拘泥古制─—王安石說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遺訓,以塞反對新法之人的口,如將青苗法比之“周禮”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祿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農為兵,市易法比于漢之平準。古今風俗不同,環境各異,源于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時合宜。
(四) 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
2.如何評價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王安石評價: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的眼光接近。
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
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
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
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于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王安石變法評價:
1、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 。
這個觀點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后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
2、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
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后,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于對新法措施的否定。
3、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
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
3.你怎樣評價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時機不對
北宋的變法阻力太大,假如是漢武帝那時變法,那就容易多了,再不行明太祖時期,也會容易點,(不過有朱元璋在,也不用王來變法了。)王的變法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而北宋做不到,雖然北宋的政策是強干弱枝,但是枝是弱了,干未必強,士族雖然沒有了,但是士大夫在地方的勢力卻是無比強大,就算是神宗這樣在北宋算是比較強硬的皇帝也無法抵御士大夫的壓力。而且王安石變法一大目的是強兵,但是要強兵先要強將,北宋那防范武將的政策做的到嗎?西漢就不同,那時法制殘酷(隨秦制嘛,雖然比秦好些,但是比之后的各代殘酷許多。)地方上的勢力自景帝掃七國,再打壓各貴族功臣,等到武帝上臺,頻繁提拔下層,培養新勢力,打擊舊勢力,鞏固君權,再這樣的背景下,要變法就容易得多,即便比王安石變法更激進的也可以作到。
北宋之后防范武將,重視文人,幾代之后,已經養成士大夫階層,關系盤根錯節,要變法什么就要觸動他們的利益,由于武將不成氣候,皇帝只能依靠士大夫內部的斗爭,北宋黨爭何嘗沒有皇帝刻意的目的。而王安石變法依靠的是這個階層,打擊的也是這個階層,變來變去,只是一派上臺打擊另一派,換湯不換藥,變法卻成了加強自己權利的工具,這樣還能不失敗?[* 西西河 沉睡的天空]
不過王也有自己的緣故,用人不當,權力又受到限制,象張居正的權力和政治才能就高出王甚多。當然,明朝的那種環境使得張受到的壓頂暢侈堆儂瞪疇缺川畫力小于王。但是即便如此,失去皇帝的支持,變法都不免失敗的下場。
4.對王安石變法的客觀評價
歷代評價 明代奸臣楊慎的《鉛丹錄》對王安石極盡毀謗之能事,謂為“古今第一小人”。
最嚴厲的指控是:“王安石的變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入清后蔡上翔則有《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為王安石之辨誣,以為“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里,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南渡以后,元佑諸賢之子孫,及蘇程之門人故吏,發憤于當禁之禍,以攻蔡京為未足,乃以敗亂之由,推原于荊公,皆妄說也。其實徽欽之禍,由于蔡京。
蔡京之用,由于溫公。而龜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瀾相推,全與荊公無涉。”
梁啟超的《中國六大政治家——王荊公》一書為王安石及其變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參考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考略》,把王安石比作中國的克倫威爾,說他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垢”,稱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
青苗法和市易法實為近代“文明國家”的銀行雛型,免役法堪稱“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熙寧八年(1075年),農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后,“荊公初執政,即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溝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
其后在位之日,始終汲汲盡瘁于此業。史稱自熙寧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諸路所興修利水田凡一萬七百九十三處,為田三十六萬一千一百七十八頃云。”
“荊公所開水利,不可悉數,其大者曰浚黃河,清汴河。” 梁啟超對變法的結論是“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
鄧廣銘、漆俠皆肯定王安石變法。王曾瑜則以聚斂為由,否定王安石變法。
失敗主因 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只可惜實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
下列可就五方面論之: (一) 政策未能對癥下藥──王安石的變法所針對的只是皮毛,遠未到核心問題──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則是因為冗官。不針對到冗官,財政問題解決不了。
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針對支出太多問題,反而是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如此則不能解決財困。又如軍事改革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并非針對到宋朝的軍事死穴──強干弱枝,重文輕武政策。
(二) 政策本身之缺點─—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愿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
(三) 拘泥古制─—王安石說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遺訓,以塞反對新法之人的口,如將青苗法比之“周禮”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祿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農為兵,市易法比于漢之平準。古今風俗不同,環境各異,源于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時合宜。
(四) 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
5.評價王安石變法150字
北宋時期,其反對派就以修史的方法進行批評。到了南宋,再次通過修史的方法對其改革進行定性,指出王安石變法使得北宋王朝遭到滅亡(有說法指出是南宋朝廷為了推卸皇室的責任)。[40] (以后歷朝歷代均以此作為依據,對其變法做出這樣的判斷,以至于在宋元話本里有文章專門諷刺。但是王安石的家鄉的一些文人出于同鄉的原因進行了一些爭辯,例如南宋時期的陸九淵等。)
南宋至晚清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見有三點:
1、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這個觀點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實錄》,后經宋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承襲,成為元明清時期的官方定論,不僅為史家所認同,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
2、對荊公新學進行了嚴厲抨擊。荊公新學是王安石變法的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自宋理宗取締王安石配享孔廟后,荊公新學所遭受的抨擊之嚴厲,要遠甚于對新法措施的否定。
3、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是北宋熙寧、元佑時反變法派批評新法的主要觀點,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絕大多數史家和思想家評議王安石新法的基本觀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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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求對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評價!進步性:抑制土地兼并,保證農業生產,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貪積弱的現象。
局限性:不可能從根本上清除封建統治的危機,變法的實質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不可能從根本上改善農民的處境且用人不當農民負擔加重。原因有很多1是觸犯了當時大地主大官僚大商人的利益,遭到了強烈反對;變法過程中用人不當危害百姓,使得王安石變法在民心中不能立足;支持變法的宋神宗駕崩,失去了變法的靠山;宋徽宗時期變法在地方已經變質,不能解決百姓的困難~~~就這些,我們剛剛學完,熟的很。
希望采納,很高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