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的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和師德規范。
2、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深刻領會《綱要》精神,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并認真執行。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耐心、關心、細心、熱心,與本班教師、生活教師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認真執行幼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內容,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5、主持召開每周班務會議,共同確定下周工作重點,與副班主任和生活教師共同搞好班內工作。
6、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鉆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
積極創編教材,制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做好交接班工作,家長特別要求、患兒藥品、物品具體登記交接。
9、密切家園聯系,做好家教宣傳,按時分發“家園聯系手冊”,常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及時交換意見。
10、認真做好教研活動記錄和每周教育小結,每月繳交教學反思、教育摘抄,每學期撰寫質量較高的專題論文一至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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