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劃分
全文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1~5段)描寫了故鄉的蕭條景象和作者見到故鄉的復雜心情,并交代了“我”回故鄉的目的。
第二部分(6~77段)寫“我”回故鄉的見聞與感受。
第二部分又分四層,第一層次(從“第二日清晨”到“收不起錢來”)寫老屋的寂寥,更使“我”沉浸在深深的悲涼之中;還寫與母親商定搬家的事情。
第二層次(從“你休息一兩天”到“我得去看看”)寫“我”回憶與少年閏土的友情。
在這一層次中,作者首先介紹了當時“我”家與閏土家的情況:“我”家的家境不錯,“我”是一個少爺;閏土家境雖然不算好,但也還算過得去,“頸上套著一個明晃晃的銀項圈”,說明閏土的家境還可以,也可以看出當時帝國主義的勢力還沒有來得及滲透到中國的農村。
接著作者寫到自己與閏土相交的幾件事,并且和閏土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第三層次(從“母親站起身”到“出去了”)寫作者見到了“圓規”楊二嫂。
楊二嫂本來被稱作“豆腐西施”,但現在在作者的眼中,她已經成了一個自私、刻薄、尖酸、愛占小便宜的小市民的代表。
“我”從她的外貌、語言、動作等方面刻畫了這樣一個人物。
第四層次(從“此后又有近處的本家和親戚來訪問我”到“已經一掃而空了”),寫“我”見到了中年閏土。
第三部分(78~88段)寫“我”懷著深深的失望與痛苦的心情離開故鄉,但“我”并不因此消沉、悲觀,而是寄希望于未來和下一代。
第三部分又分兩層,第一層次(從“我們的船向前走”到“竟也跑得這樣快”),寫“我”及家人乘船離開故鄉,其中插敘了楊二嫂的細節。
第二層次(從“老屋離我愈遠了’’到全文結束),寫“我”坐在船上遠離故鄉時的感受。
《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于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
小說以“我”回故鄉的活動為線索,按照“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的情節安排,依據“我”的所見所聞所憶所感,著重描寫了閏土和楊二嫂的人物形象,從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同時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縛,造成純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和改造舊社會、創造新生活的強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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